赵红霞的事件进展

2024-05-16

1. 赵红霞的事件进展

赵红霞辩护律师处获悉,赵红霞已于,关押在重庆市某看守所。今天,其辩护律师张智勇向记者介绍,他已经为赵红霞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申请,尚无警方的答复。 张智勇律师介绍,赵红霞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代理此案的智豪律师事务所经过讨论后,已经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申请。该案尚未有其他进展。据张律师介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赵红霞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的案情及证据掌握得并不完整,能不能定罪,如何量刑是案件以后的焦点。张律师说,“现在由于我们看不到全案的证据材料,故有些事实不清楚。也没有确定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 随着重庆“官员不雅视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有关“性贿赂”的话题,再次被公众关注。北京律师许昔龙认为,从报道的内容看,赵红霞是被老板利用的一个工具而已,老板是通过赵红霞的“性诱”来达自己的目的,对赵红霞来说,通过让他使用伯棶视特与目标上床并拍下视频是其的工作,是一种“职务行为”。据我国刑法规定,行贿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可以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行贿的手段仅限于“给予财物”,受贿罪惩处的方向是物质性利益,对于获取非物质利益问题,刑法并没有规定如何处理,出台的两高关于行贿罪的司法解释也按行贿金额来定刑期的,而“性”只是给目标带来一种感官的享受,不能与财物划等号,故赵红霞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行贿。许律师介绍,“对于官员来说,仅仅接受这样的一种性服务,本身也不构成犯罪,可按相关党纪处分,但如果通过这样的事件,成为查处其贪腐问题的突破口,那另当别论。” 2013年6月20日,举国关注的重庆不雅视频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肖烨赵红霞等涉嫌敲诈勒索罪出庭受审,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开庭前,赵红霞辩护律师张智勇律师接受采访时,否认了此前有报道所称的“赵红霞与雷政富最初有感情”及“赵红霞受审时哭求雷政富出庭作证”的传闻。据悉,鉴于赵红霞具有违法犯罪的客观事实,张智勇律师表示不会做“无罪辩护”,而是做“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目的是期望赵红霞能被判缓刑从而重获自由。 2013年6月19日,备受关注的重庆不雅视频事件主角——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在重庆市受审。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雷政富受贿案,照片因被误以为是重庆反腐红人“赵红霞”而名声大振女模宋雯雯来到法院,现身证清白,但未能进入法庭旁听。2013年6月28日,重庆渝北区法院一审宣判肖烨、赵红霞、许社卿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肖烨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许社卿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严鹏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3年6个月;赵红霞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谭琳玲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王建军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各被告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中肖烨、许社卿、严鹏当庭表示上诉;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31日,赵红霞家人委托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对于赵红霞的家庭信息被人对外发布,将保留法律权利,适时追究法律责任。毕竟祸不及家人,赵红霞也发出声明,恳求媒体不要曝光有关家人的信息,留个自己一丝怜悯。声明如下:赵红霞家人对于赵红霞一案并不了解,其丈夫也是于2010年才与赵红霞认识并结婚,对于赵红霞2010年以前的事情并不知情。自赵红霞被逮捕后,其家人的正常生活不断受到打扰。赵红霞家人对于自己家庭的信息被人予以对外散布,将保留法律权利,适时予以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目前有部分媒体及网站不断地猜测赵红霞及其家人的各种私人信息,希望各媒体不要再就与赵红霞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无关的信息予以纠缠。如有侵犯名誉权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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