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的熔断机制是什么意思

2024-05-12

1. 股市的熔断机制是什么意思


股市的熔断机制是什么意思

2. 什么是股市的熔断机制?

股票熔断是指当股指波幅达到规定的熔断点时,交易所为控制风险采取的暂停交易措施。

3. 股民必看丨中国股市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啥是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熔断机制正式发布的指数熔断机制作出了如下调整,即将触发5%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相应地将14:30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改为自14:45始;其他制度要点不变。

股民必看丨中国股市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啥是熔断机制

4. 什么是股票的熔断机制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由于这种情况与保险丝在过量电流通过时会熔断而使得电器受到保护相似,故形象地称之为熔断制度。 例如: 1、熔断期间,股指继续保持单边走势,这肯定会造成市场一定的恐慌心理,于是会在熔断价格堆积相当数量的挂单,有可能促使熔断期结束后直接奔向停板,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的风险。 2、熔断期间,股指走势平稳,或者有所调整,市场由于熔断启动时所造成的动荡心理会有所平和,熔断结束后,股指期货走势会趋于平和。 3、熔断期间的挂单可以视为即时市场人气的一个有效指标,根据挂单的数量和成交情况应该大致判断出结束后的状况。例如有大量挂单,显示市场对行情延续的肯定,则在这种惯性下价格有可能会继续单边;相反,如果仅仅只是触及到熔断价,挂单方面并没有明显积极的的意图,那我们可以判断实时的行情不具备很强的冲量。 在国外交易所,“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在持续下跌行情中,价格剧烈、无序的变化对期货和现货市场造成的破坏性较上涨行情更大,因此,国外证券、期货市场采用的熔断机制大多只在下跌行情中启用,不涉及上涨行情。股指期货是基于股票指数的金融产品,国外很多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股指期货合约所采纳的熔断机制中也考虑到了其股票市场交易的熔断状况,实现期现对应。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其采用的熔断机制是“熔而不断”的形式,上涨和下跌的行情均适用。具体规定为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并持续5分钟后,熔断机制启动并持续5分钟。在这期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继续撮合成交。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并且在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亦不设熔断机制。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放大到±20%。

5. 什么是股票的熔断机制

熔断就是达到某一设定条件时,股票不能继续交易了(买卖都不行),不同于涨跌停板;例如:
新股上市首日的规定:
1.深交所:新股首日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即暂停交易,新股首日换手率超50%触发暂停交易
2.上交所:新股首日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10%暂停交易30分钟。达到20%,停牌到14时55分,首日换手率超80%触发暂停交易。

什么是股票的熔断机制

6. 股票中什么叫指数熔断?谢谢!

熔断机制(CircuitBreaker),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国外熔断制度有“熔而断”和“熔而不断”两种表现形式。“熔而断”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熔而不断”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在股票交易中“熔断机制”是指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水平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的机制。例如美股“熔断机制”是在标准普尔500指数下跌5%,暂时停盘15分钟;当暴跌10%时,暂时停盘1小时;当暴跌20%时,关闭股市1天。

望采纳,谢谢~

7. 股票中的熔断机制是什么?


股票中的熔断机制是什么?

8. 股市中熔断机制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会触发?

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也叫自动停盘机制,是指当股指波幅达到规定的熔断点时,交易所为控制风险采取的暂停交易措施。具体来说是对某一合约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此机制如同保险丝在电流过大时熔断,故而得名。


“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是指为控制股票、期货或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风险,为其单日价格波动幅度规定区间限制,一旦成交价触及区间上下限,交易则自动中断一段时间(“熔即断”),或就此“躺平”而不得超过上限或下限(“熔而不断”)。狭义则专指指数期货的“熔断”。之所以叫“熔断”,是因为这一机制的原理和电路保险摊类似,一旦电压异常,保险丝会自动熔断以免电器受损。而金融交易中的“熔断机制”,其作用同样是避免金融交易产品价格波动过度,给市场一定时间的冷静期,向投资者警示风险,并为有关方面采取相关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措施赢得时间和机会。
2016年1月4日,A股遇到史上首次“熔断”。早盘,两市双双低开,随后沪指一度跳水大跌,跌破3500点与3400点,各大板块纷纷下挫。午后,沪深300指数在开盘之后继续下跌,并于13点13分超过5%,引发熔断,三家交易所暂停交易15分钟,恢复交易之后,沪深300指数继续下跌,并于13点34分触及7%的关口,三个交易所暂停交易至收市。


2016年1月7日,早盘9点42分,沪深300指数跌幅扩大至5%,再度触发熔断线,两市将在9点57分恢复交易。开盘后,仅3分钟,沪深300指数再度快速探底,最大跌幅7.21%,二度熔断触及阈值。这是2016年以来的第二次提前收盘,同时也创造了休市最快记录。
2016年1月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通知,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经证监会同意,自1月8日起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熔断要求: 
1、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合约申报价格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2、当出现熔断价格的申报时,进入检查期。检查期为一分钟,在检查期内不允许申报价格超过熔断价格,对超过熔断价格的申报给出提示。 
3、如果熔断检查期未完成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熔断检查期自动结束,当再次进入可交易状态时,重新开始计算熔断检查期。 
4、熔断机制启动后不到10分钟,市场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重新开始交易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5、每日收市前30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但如果有已经启动的熔断期,则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 
6、每个交易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备注:当某期货合约以熔断价格或涨跌停板价格申报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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