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比率计算公式

2024-05-15

1. 担保比率计算公式

担保比率计算公式:担保比率=对外担保额度/公司净资产;在平时担保比率还被称为担保比例,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是券商用以控制融资融券风险的重要指标。
 
 
 
 在平时常见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里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留置就是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按时还款可以变卖该财产。
 
 
 
 在生活中大部分人接触最多的就是贷款担保,这种担保会有一定的连带作用,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这时担保人需要替借款人还款,如果担保人不还款,这时会影响个人征信,征信不良后办理各种贷款银行会拒绝。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担保比率计算公式

2. 担保率的计算方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担保比例为担保风险敞口与资本总额之比。
担保风险敞口是指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和扣除保证金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国债价值后的余额。
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是券商用以控制融资融券风险的重要指标。担保率的计算方法为:(保证人负债总额+累计保证余额)/保证人资产总额。担保比例计算不包括与贸易及交易相关的或有项目,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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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担保率的计算方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担保比例为担保风险敞口与资本总额之比。
 
 担保风险敞口是指等同于 贷款 的授信业务和扣除保证金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国债价值后的余额。
 
 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是券商用以控制融资融券风险的重要指标。担保率的计算方法为:(保证人负债总额+累计保证余额)/保证人资产总额。担保比例计算不包括与贸易及交易相关的或有项目,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

担保率的计算方法

4. 担保率的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5. 担保比例怎么算的

 担保比例 = (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  -  保证金  -  银行存单  -  国债 ) / ( 核心一级资本余额  +  其他一级资本余额  +  二级资本余额  -  贷款损失准备  缺口余额 ) * 100%。通过担保比例可以计算出担保机构或担保人在受担保的单位发生违约行为时所需要缴纳的金额数量,第三方担保机构和担保人可以根据数额的大小判断自身是否拥有偿还的能力,然后再决定是否要为相关的单位进行担保。
  担保的注意事项    
   1  、担保人需要对被担保人有一个完整和清晰的调查,不能因为人情关系而盲目担保; 
   2  、担保人在实施担保行为时需要充分体现个人意志,不能因为领导或者上级部门的关系承担自身无力偿还的债务; 
   3  、被担保人不能以任何的形式对担保人行贿,一旦行贿的事情败露双方都要接受一定的惩罚; 
   4  、担保人要对担保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要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切实保障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5  、国家对担保的主体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不在担保主体范围的担保单位所签订的合约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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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维持担保比例计算公式

你好,维持担保比例是指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息费总和)*100%。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7. 融资担保比例计算公式是什么

融资担保比例计算公式是(现金加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除以(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对融资担保比例的规定是:
1、在150%以上为正常交易区间;
2、融资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低于130%时,须与T2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且追加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3、融资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可提取超过300%部分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但提取后不得低于300%。
一、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二、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规则有哪些规定?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第十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项目评审、担保后管理、代偿责任追偿等方面的业务规范以及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增强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的融资需求服务。
第十四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风险权重,计量担保责任余额。
第十五条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前款规定的倍数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
第十六条融资担保公司对同一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5%。
第十七条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条件不得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的条件。
融资担保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应当自提供担保之日起3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第十八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相应的准备金。
第十九条融资担保费率由融资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协商确定。
纳入政府推动建立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对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的融资担保费率。
第二十条被担保人或者第三人以抵押、质押方式向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有关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第二十一条融资担保公司有权要求被担保人提供与融资担保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等信息。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被担保人的债权人提供与融资担保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融资担保公司自有资金的运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二)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
(三)受托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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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公式

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公式: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更通俗的讲就是:维持担保比例=(自己的资产+借来的资产)/借来的资产;或总资产/负债总额比如客户有100万资产,通过融资融券总共借来200万的资产,这时担保比例=(100+200)/200=150%若客户继续融资融券,总共借来的资产达到250万,那担保比例就是140%,此时已经是进入警戒范围了。若再进一步增加,当比例达到130%,就不能再融资融券了。此时若你借来的钱买的股票跌了,或者你借的股票卖空之后价格却涨了。系统就强行平仓了,那你的账面损失就成实际损失了。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高于130%(含)时,会员向客户发送须关注预警通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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