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产品本质是私募债还是公募债

2024-05-16

1. 资产证券化产品本质是私募债还是公募债

 资产证券化产品本质是私募债还是公募债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金融工具,原理。本身是公募还是私募需要看面向发行的投资人:对不特定多数人销售——公募;销售物件、人数、转让限制有一定规定——私募。信泽金智库经常举办这样的专题,有助你深刻理解。
  私募基金可以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管理人吗  管理人稽核通过后发售的产品及专案暂时没有特殊规定,是可以的,不过要尽快,等到政策变动就不一定了。
  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为什么是私募性质  因为没有自由流通化的平台 而去涉及金额都会很大 风险也很高 一般人是玩不起的 所以定了私募
  资产证券化产品中的分级是怎么设计的  1、分为级和档,级对应不同性质资产,档是各级的细分;  1、如果看到优先1、优先2、优先3的划分,通常可以统称为优先顺序,一般对应现金流;  2、如果看到优先A、优先B和次级的划分,通常优先A就是上面说到的优先顺序,只是没有细化,而那个优先B不对应现金流,而是与C一样对应权益,因此这个“优先B”带有很强的迷惑性,一般我们称之为夹层或者一般A级,之所以可以冠以“优先”一说,是因为其清算顺位在次级之前;  3、但具体对应什么资产,需要看产品说明书,目前各级档的名称制定并没有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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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美国CLO是最有效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援,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资产证券化仅指狭义的资产证券化。自1970年美国的 *** 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发行以抵押贷款组合为基础资产的抵押支援证券-房贷转付证券,完成首笔资产证券化交易以来,资产证券化逐渐成为一种被广泛采用的金融创新工具而得到了迅猛发展,在此基础上,现在又衍生出如风险证券化产品。
  国内门票收入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哪些  你好,目前还没有,  国内的ABS业务属于起步阶段,承做机构风控把关很严,  未来门票收入的现金流并不稳定,也很难预测资料,因此很难做这种ABS产品。
  我国最早公募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机构是哪家银行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  形式、种类很多,其中抵押贷款证券是证券化的最普遍形式。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可转债是公募还是私募  从法律角度上来讲,私募涉及到了六大领域的关系,即股权关系、债权关系、信托关系、基金关系、委托关系和合伙关系。而可转债券主要涉及到股权和债权的关系。基于这两种关系,同样的法律空间还可以拓展到股转债方面。  目前我国财经法律还不允许公司间相互直接借债,而是必须通过第三方委托授权,进行企业间的借贷。如果私募可转债要在法律方面获得认可的地位,那么首先要解决公司间直接借贷的合法地位,因为后者直接定义了面向企业发行债券的合法性。”  对于私募可转债的债券和股权目前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债券方面有《企业债券条例》、《合同法》和《信托法》里面的条例规定,股权方面有《公司法》相关条例规定。但是,对于股权和债券之间的转换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定义。按照国际惯例,如果法律禁止的但是没有得到明确规定的就是允许的,反之亦然。因此,中小企业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原则上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现存法条的空缺是未对非公开发行的债券进行明确指引,但这并不构成民间自行创新的障碍。  按照我国目前法律,还没有专门针对非上市公司可转债的立法。现在涉及公司债的主要由 《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来作出相关的规定。  特别是《公司法》第七章的第一百六十二条和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具体要求和执行措施。第一百五十五条对发债“核准”进行了规定,而核准发债是公开发行的必经程式,这一法条对非公开发债可以解释为不适用。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直到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了一些公司发债的杂项事务,这些都可以为非公开发债所用,没有冲突。  对于私募可转债未来的前景,专家认为,私募可转债就好比是股权和债权之间的桥梁,如果能够得到相关政策的指引和扶持,那么肯定是利大于弊。但是,整个的立法过程要符合国家金融发展的整体步伐。
   

资产证券化产品本质是私募债还是公募债

2. 企业实行资产证券化就相当于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吗,谢谢啦!

  不是这样的。资产证券化与企业债完全不是一回事。资产证券化的主体没有限制,企业债一般是央企或者地方政府平台发行的债券,与国外的企业债券范畴不同。资产证券化相当于将未来的收益提前现金化,可改善资金状况;企业债则是一种债权融资形势,会增加负债。
债券(bond),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3. 企业为什么要私募发行债券呢?

PPN,全称是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名称中,有“非公开”、“定向”字眼的,就是私募发行。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对应着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意思相同。PPN,就是一种私募债券,它为处于成长中的企业提供一种便利的融资方式。PPN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式相同。一、PPN有几个明显的特点,其实也是私募产品共性的特点1、第一,融资成本相对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这些公募产品较高。很简单的原因,融资成本一般和企业资质、债券期限和流动性相关。发行PPN的企业资质一般都较弱,再者它是私募发行,交易对手范围有限,只能在定向投资人范围内流通,如果一手投资人临时流动性紧张,想转让出去,都要花费一些时间找下家。因此要求发行人对流动性风险进行一定的溢价补充,就要从票面利率上得到体现。2、第二,私募发行的产品灵活性很高,期限、融资成本、资金用途,一般都由发行人和投资者协商确定,根据双方特定需求灵活定制个性化的产品。3、第三,当企业决定要发行PPN了,主承销商就要边做材料边找投资意向人了。在项目前期就开始与投资意向人进行充分地交流沟通,有利于成功发行。4、第四,一般不会做信用评级。很简单,做出来的评级也不一定好看,还不如不做。5、第五,信息披露要求灵活。就是不需要进行公开披露,所以你在上海清算所的官网是看不到定向工具的发行材料的。定向工具发行人的全部信息仅在定向投资者间披露,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由发行人与定向投资者协商确定

企业为什么要私募发行债券呢?

4. 简述债券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的优劣

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对发行者即企业而言,其不足之处是信用等级要求高、信息披露程度要求高、发行成本高、发行时间长,其优点是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而且随着利率变化带来的债券价格变化,企业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上购买自己发行的债券进行提前赎回,而不必一定到期全额支付本息,如:100元面值发行的公募债,当价格降到92元时,发行人可以自行购买,达到提前赎回的目的,而且少支付了8元本金和以后的利息。对投资者而言,公募债的最大优势就是可流通性,不仅使自己的资产配置更加灵活,而且也可以通过价格波动和利息获得双重收益;缺点是公募债的利率一般不如私募债高,而且信用等级越高的债券,利率越低,有时甚至还不如银行利息。
私募债券指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对发行者即企业而言,优点是发行成本低、发债资格认定标准较低、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有利于建立与业内机构的战略合作,其不足之处是利率较高,而且严格按契约进行本息支付,一般不能提前赎回。对投资机构而言,购买私募债券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转手倒买,只是作为金融资产而保留,优点是利率高,缺点是流动性差,而且风险也比公募债高。

5. 私募股权投资与资产证券化的异同?

  PE(F)是“集合资金、分散投资、专家理财”,资产证券化是“集合资产、分散投资者、专家理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融合。目前,我国金融事物的引入存在重视操作、忽视概念梳理的倾向,对PE(F)和资产证券化的引入和模仿就存在混乱和误导情况。
  PE(F),依国外定义,从投资方式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也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PE(F)在国内有各种称谓:“产业投资基金”、“私募(人)股权基金”等。本文认为,应当将其称为“实体投资基金”更为恰当。从投资对象的组织形态上来讲,PE(F)可投资于企业、项目和纯资产等三种组织形态。其制度精髓是“集合资金、分散投资、专家理财”。

  广义的实体资产证券化是指企业、项目和纯资产形态的资产经过一定结构安排,以组织的信用或资产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受益凭证的过程。目前,一般来说资产证券化是指纯资产形态的证券化,姑且将其称为狭义的实体资产证券化。狭义实体资产证券化的核心产业链条包括搜寻适宜资产、构造资产池??资产组织再造??发行受益券。其制度精髓是“集合资产、分散投资者、专家理财”。(

  如果将PE(F)的投资对象限定在纯资产形态上,同时将实体资产证券化的组织形态限定在纯资产形态上,那么,就会出现PE(F)与资产证券化融合的典型情态。比如,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即“LINKREIT”。其实,名为投资基金的“领汇基金”,也可以理解为香港政府不动产证券化,似乎出现了“不动产投资基金”和“不动产证券化”的融合。这种融合容易导致人们以点代面地将所有组织形态下的PE(F)与广义实体资产证券化混淆在一起的弊端。

  作为金融制度,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其一,产业链条环节的顺序不同。PE(F)始于投资者,终于实体资产;而实体资产证券化始于实体资产,终于投资者。其二,制度的组织特征不同。PE(F)是货币资产为纽带的组织;而实体资产证券化是实体资产为纽带的组织。其三,增信机制不同。PE(F)增信机制不明显;而实体资产证券化有严格的增信机制。其四,在广义视角下,PE(F)可能会以股权形式投资于企业,而企业带有大量的未经监管机构认定的无形资产,发展空间也具有不确定性;而实体资产证券化中,企业形态下的资产证券化,其无形资产经过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评估和认定。其五,投资者风险特征不同。除三、四两点能表明PE(F)风险大于后者,以下分析也表明了前者风险大于后者。(TrustLaws.Net提示)一般地,PE(F)投资决策由基金管理公司做出,由于货币资本形成早于投资对象,基金管理公司较易产生道德风险;而实体资产证券化中的投资决策由投资者做出,而且资产资本形成早于货币资本形成,资产质量较有保证,因而风险较小。其六,流动性特征不同。PE(F)工具的流动性有赖于产权交易市场(包括回购等)和IPO、上市,流动性较差;资产证券化一般发行可上市交流的受益券,流动性相对较强。

  除以上区别,PE(F)和实体资产证券化还有以下相通之处:其一,二者都贯穿了“集合”理念。两种制度都连接了两种“基”,一种是“基金”,一种是“基资”,只是顺序不同罢了。前者是指资金盈余者的集合,后者是指资金需求者的集合。前者具有分散投资主体、小额化、壮大投资规模的功能,后者具有降低非系统投资风险的作用。其二,专家理财。专家为有财者理财是社会分工的深化,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PE(F)和实体资产证券化产业链中,都有资产管理者、资产托管者、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参与的服务。前者的核心技能主要是投资能力,后者的核心技能主要是资产估价和依据现金流的资产整合技术。

私募股权投资与资产证券化的异同?

6. 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的区别,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的区别

基金有公募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之分,债券,也有公募和私募之分,公募债和私募债人有什么区别?我们该投资哪一个呢?请看视频。

7. 私募债券与公募债券有什么区别

根据规定,债权在按照发行方式区分的时候,可以分为私募债券和公募债券,那私募债券与公募债券有什么区别?
   
  1、 公募债主要是在证券市场上向广大投资者直接销售,投资者可以为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个人及其他投资者;私募债是债券发行主体直接把债券卖给少数投资者,少数投资者都是机构投资者。
 
  2、 由于公募债和私募债最后投资者不同,公募者以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为对象,其债券发行量可以是巨额的;私募者以特定的少数机构投资者为对象,因此其发行量必须视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实力而定,一般说来,债券发行量受较大的限制。
 
  3、 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出发,公募债的发行必须取得债券评级机构相应等级的评定方可上市,私募债认购对象是少数有证券分析实力的金融机构,其无需借助评级机构审定发行债券主体的等级,完全有能力凭借机构力量,决定认购与否。
 
  4、 公募债为上市债券,私募债一般不上市。
 
  5、 公募债的社会影响面较广,易为债券市场上广大投资者熟悉,私募债影响面较窄,仅为认购债券的几家投资机构。
 
 以上是关于私募债券与公募债券有什么区别的内容,希望上面的内容对你有帮助吧!

私募债券与公募债券有什么区别

8. 什么是私募债券

私募债券是指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债券的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公募债券与私募债券在欧洲市场上区分并不明显,可是在美国与日本的债券市场上,这种区分是很严格的,并且也是非常重要的。私募债券概述 私募债券的发行相对公募而言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私募的对象是有限数量的专业投资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等。一般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证券监管机构对私募的对象在数量上并不作明确的规定,但在日本则规定为不超过50家。这些专业投资的投资机构一般都拥有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债券及其发行者具有充分调查研究的能力,加上发行人与投资者相互都比较熟悉,所以没有公开展示的要求,即私募发行不采取公开制度。购买私募债券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转手倒买,只是作为金融资产而保留。日本对私募债券的转卖有一定的规定,即在发行后两年之内不能转让,即使转让,也仅限于转让给同行业的投资者。私募债券的优、缺点对比优点 1、发行成本低。 2、对发债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较低。 3、可不需要提供担 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 5、有利于建立与业内机构的战略合作。 缺点 1、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我国所谓合格投资者是指注册资本金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或投资组织。 2、定向发行债券的流动性低,保和信用评级。只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公募债券与私募债券的差异 1、公募债券向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募集的债券,需按法定手续,它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转让。 2、私募债券是指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债券的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目前考虑的是发行前由承销商将发行材料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是让作为市场组织者的交易所知晓情况,便于统计检测,同时备案材料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这不意味着交易所对债券投资价值、信用风险等形成风险判断和保证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者将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风险控制措施方面,将采取严格的市场约束,同时,要求券商在承销过程中进行核查,发行人按照发行契约进行信息披露,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责任。同时,投资方和融资方在契约上比较灵活,可以自主协商条款,参照海外的经验,采取提取一定资金作为偿债资金、限制分红等条款。 目前司法解释中唯一可借鉴的是人民银行对民间信贷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规定。证监会将建议承销商引导发行人在同期贷款3倍利率之内定价。 在企业选择上,试点时期证监会将在中小企业集中的浙江等省市展开试点,但企业选择由券商来主导。目前各券商对此态度均较为积极,希望将此作为新业务增长点。 值得注意的是,与目前债券承销中选择发行人是工作重心相比,受到目前投资人群体有限的影响,券商在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时,首要工作或是培养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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