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意思是什么?

2024-05-14

1. 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意思是什么?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


委托人的权利
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
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
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
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
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
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信托结束而无信托行为规定的财产归属者时。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
9、当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时解除信托关系的权利。

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意思是什么?

2. 委托人和受托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委托方:是指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事务的人。 受托方:是接受他人委托代为办理事务的人。 委托方相对应的是受托方。有委托方必有受托方,受托方的权利来源于委托方的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3.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吗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第三节 受益人      第四十三条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第四十四条 受益人自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共同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享受信托利益。信托文件对信托利益的分配比例或者分配方法未作规定的,各受益人按照均等的比例享受信托利益。      第四十六条 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      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      部分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      1.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2.其他受益人;      3.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第四十七条 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受益人可以行使本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委托人享有的权利。受益人行使上述权利,与委托人意见不一致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受托人有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行为,共同受益人之一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撤销裁定,对全体共同受益人有效。      原则上受益人可以自由放弃信托受益权,信托受益权的放弃代表着信托的终止,但是存在共同受益人时,如果部分人不放弃受益权,那么信托仍然要针对这部分受益人进行下去,对于放弃信托受益权的部分人应当按照法律程序结束这部分受益权的无主状态。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吗

4. 委托人和受托人是什么意思

委托方:是指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事务的人。受托方:是接受他人委托代为办理事务的人。委托方相对应的是受托方。有委托方必有受托方,受托方的权利来源于委托方的授权。
一、委托书需要按手印吗
委托书是否需要按手印需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有了当事人签名的,就不需要按手印;
2、如果没有当事人签名的,则需要按手印。
一、办理委托书的材料如下: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有:
1、选择受托人的权利;
2、选择委托权限、委托方式;
3、选择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的权利;
4、听取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的权利;
5、要求受托人为其过错赔偿的权利等。
总之,委托书是否需要按手印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有了当事人签名的,就不需要按手印,如果没有当事人签名的,则需要按手印。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一般有选择受托人、选择委托权限、委托方式的权利。
二、委托合同与委托书区别
委托代理合同与授权委托书最根本的区别是,委托合同用于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授权委托书是单方面的授权行为。
委托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表现为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订立的代为处理事务的有偿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合同义务。
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人授权某人从事特定事务的法律文书。是授权人单方面授权行为。
三、委托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民法典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5. 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意思

法律分析: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2、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意思

6. 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意思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 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 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是指在信托关系中,依信托意图管理被授予的信 托财产并承担受托义务的当事人。受托人可以是有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受托经营能力的法人,可以为一人,也可以为数人,但某些国家的法律对受托人人数有限制。3、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1)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人应当按照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即使是委托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报酬的,但依据习惯或者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应该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委托人仍然有支付给受托人报酬的义务。(2)一般处理事务完毕,委托关系才终止。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7. 什么是委托人和受托人

法律分析: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2、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什么是委托人和受托人

8. 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意思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委托人在接受土地登记代理人为其代理的业务成果的同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支付土地登记代理的劳务报酬。
一般代理佣金要考虑代理事项的数量,也应考虑业务质量等因素。这些因素需要在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和方式中予以体现。此外,任何形式的代理佣金的拖欠和减少均视为委托人的违约行为。


承担后果的义务:
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除紧急情况外,代理人不能超越委托人的授权权限擅自处理事务,也不应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
因此,土地登记代理人处理代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的,其最终的结果不管是对委托人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都由委托人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