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遇有哪种情形应该自行回避?

2024-05-13

1.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遇有哪种情形应该自行回避?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被审计单位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1、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2、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3、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遇有哪种情形应该自行回避?

2.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的有哪些情形需要回避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被审计单位也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 (一)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审计人员的回避,由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审计机关负责人办理审计事项时的回避,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3. 审计机关负责人办理审计事项时的回避由谁决定

审计人员的回避,由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审计机关负责人办理审计事项时的回避,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审计机关负责人办理审计事项时的回避由谁决定

4. 审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回避?


5. 审计人员的回避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提出

审计人员回避:
1、自己所在单位的项目为被审计对象
2、自己做的项目为被审计对象
3、跟自己有利益关系的项目
4、跟自己单位有利益关系的项目
5、审计法规定的其他回避情况

审计人员的回避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提出

6.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哪些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通过检查、查询、监督盘点、发函询证等方法实施审计;(二)通过收集原件、原物或者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证明材料;(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作出记录,或者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议记录材料;(四)记录审计实施过程和查证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通过检查、查询、监督盘点、发函询证等方法实施审计;
(二)通过收集原件、原物或者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证明材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作出记录,或者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议记录材料;
(四)记录审计实施过程和查证结果。

7. 审计中需要关注的事项或情形有哪些

(1)一般要求: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段应当仅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信息。(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如下:
A.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B.提前应用(在允许的情况下)对财务报表有广泛影响的新会计准则;
C.存在已经或持续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灾难。
(2)另外,注册会计师在第二时段期后事项或第三时段期后事项知悉了某事实,且若在审计报告日知悉可能导致修改审计报告,而管理层修改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可能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十五条第(二)项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3)再有,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适合具体情况,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已经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相关披露,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4)还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对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以提醒财务报告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审计中需要关注的事项或情形有哪些

8. 承办审计业务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基础上,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取得国家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需通过以下科目的考试: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技术、管理控制和信息技术、审计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