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风险

2024-04-29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

2. 什么是利率风险


3. 什么是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巴塞尔委员会在1997年发布的《利率风险管理原则》中将利率风险定义为:利率变化使商业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背离,使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成本,从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指原本投资于固定利率的金融工具,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能导致其价格下跌的风险。

扩展资料:
利率风险的影响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
当经济发展处于增长阶段时,投资的机会增多,对可贷资金的需求增大,利率上升;反之,当经济发展低靡,社会处于萧条时期时,投资意愿减少,自然对于可贷资金的需求量减小,市场利率一般较低。

2、央行的政策
一般来说,当央行扩大货币供给量时,可贷资金供给总量将增加,供大于求,自然利率会随之下降;反之,央行实行紧缩式的货币政策,减少货币供给,可贷资金供不应求,利率会随之上升。
股票和债券市场如果证券市场处于上升时期,市场利率将上升;反之利率相对而言也降低。

3、国际经济形势
一国经济参数的变动,特别是汇率、利率的变动也会影响到其它国家利率的波动。自然,国际证券市场的涨跌也会对国际银行业务所面对的利率产生风险。
资金缺口是一个与时间长短相关的概念。缺口数值的大小与正负都依赖于计划期的长短,这是因为资产或负债的利率调整期限决定了利率调整是否与计划期内利率相关。
除了上面谈到的资金缺口指标外,还可以用利率敏感比率(InterestRateSensitiveRatio)来衡量银行的利率风险。银行经营管理人员逐渐采用动态的利率敏感资产和利率敏感负债的缺口方法,方法之一便是“持续期缺口分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率风险

什么是利率风险

4. 什么是利率风险


5. 利率风险的介绍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巴塞尔委员会在1997年发布的《利率风险管理原则》中将利率风险定义为:利率变化使商业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背离,使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成本,从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指原本投资于固定利率的金融工具,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能导致其价格下跌的风险。

利率风险的介绍

6. 如何运用远期利率协议防范利率风险?

远期利率协议从字面上就可以猜到大部分的意思了。双方为了避免在将来的利率发生波动的风险造成的损失,而签定的在未来利率波动上进行投机的目的而约定的一 份协议。远期利率协议是在一固定利率下的远期对远期贷款,只是没有发生实际的贷款支付。 远期利率协议是希望调整各自面临的利率风险的双方之间的一种协议或约定。其中一方被定义为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另一方被定义为卖方。卖方答应名义上借给买 方一定数额的钱。这里,买卖和卖方与谁提供这类服务(银行)无关,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借款者和贷款者 买方可能有实际的借款需要,如此他购买FRA就是为了套期保值的需要。当然,买方也可以没有实际的借款安排,购买FRA只是对利率的变动进行投机。卖方则 是希望把贷款或投资利率固定下来的名义的贷款人,FRA是对其利率下将的一种保护。利率上升,卖方将受损失,要对买方支付现金。

卖方还可以是因利率上升受 损失的实际投机者,他只是对利率下将进行投机的投机者。 

1.这笔名义上的贷款是指特定币种且特定数额,在未来特定的日期才能提取,并将持续一段时期。最为重要的是,这笔名义上的贷款将有固定的利率,该利率早在 远期利率协议签订日双方就确定下来了。在FRA中,虽然没有实际的借贷款发生,但是买卖双方在未来某以协定的时间内仍然需要参照市场利率和协议利率对整个 合约进行结算。结算额是协议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金额。

2.在一份标准的利率协议中: (1)买方名义上答应去借款; (2)卖方名义上答应去贷款; (3)有特定数额的名义上的本金; (4)以某一币种标价; (5)固定的利率; (6)有特定的期限; (7)在未来某一双方约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3.买方的意图:买方是一个名义上的借款人,他的借款不受利率上升的影响,当然若市场利率下降了,他还必须按既定的利率支付。买方可能是真的借款者,当然 买方也可能是利用远期利率协议的投机者。 

4.卖方的意图:卖方也是名义上的贷款者,他将贷款或投资的利率也固定下来。因此卖方受到了利率下降的保护,当然利率上升时他也必须按既定的利率贷出。卖 方可能是担心将来会遭受利率下降而带来损失的投资者,也可能是没有真正头寸只希望从利率下降中获利的投机者。 

5.远期利率协议交易之所以是"名义上"的,是因为它本身并不发生实际借贷行为,理解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尽管协议的一方或双方有借款或投资的实际行为,但 这必须要分别做出安排。远期利率协议只能避开利率波动的风险,这种保护是以支付现金交割额的方式来实现的,这个交割额是远期利率协议中规定的利率与协议到 期日市场利率之差。 

6.例子: 假定某公司预期在未来三个月内将借款100万元,时间为6个月。为简单起见,我们假定借款者将能以LIBOR(London Interbank Offer Rates,伦敦银行业间协定利率)的水平筹措的资金,现在的LIBOR是6%左右。借款者担心未来三个月内市场利率会上升。若借款者什么也不做,3个月 内可能在借款时付出较高的利率。 为了避免遭受这种利率风险,在今天借款者就可以购买一份远期利率协议,期限6个月,时间自现在开始3个月内有效,简称3×9远期利率协议。这时一家银行可 能对这样的协议以6.25%的利率报价,从而使借款者以6.25%的利率将借款成本锁定。 现在假定市场利率在3个月后上升到7%。假若没有远期利率协议,借款者将不得不以市场利率借款,即7%借款。借款6个月后,他不得不多支付3750美元 〖1000000美元×(7%-6.25%)=1000000美元×0.0075=7500美元(一年),半年就是3750美元〗。这就是远期利率协议产 生的原因。 按照远期利率协议的交易规则,这个借款公司将收到3750美元以补偿6个月100万美元美元借款的额外利息支付(7%-6.15%=0.75%),这个清 算额正好冲销了较高的借款成本。因此该公司通过远期利率协议的交易锁定了其借款成本,降低了利率波动的风险。(反面例子)。 因此,远期利率协议交易不发生实际的资金借贷行为,最后只按利差结算。

7. 如何分析银行的利率风险

一、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成因
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看,政策性风险远大于其他风险。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政策性因素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影响权重较大。由于目前我国利率管理权限集中在国务院,人民银行只是授权代管机关。因此,国务院往往从宏观角度考虑利率的升降,这种政策导向在1996年以来的8次降息中体现较为充分。由此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目前贷款利率仍处于较低点,而1994-1996年储蓄存款高速增长存入的定期存款从2000年后进入兑付高峰,高付息率造成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而这种利率风险往往是政策性的,商业银行只能是被动接受。二是受社会信用环境及国家诚信制度不完善的影响,部分具有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成为众多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这些企业常以下浮10%的优惠利率作为融资的附加条件,给银行收益带来较大负面影响。三是存贷款业务占商业银行总资产权重较大。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业务结构过度集中在存、贷款等利息类业务中,非利息收入的中间业务、表外业务等金融产品创新在业务结构中占比过低,使商业银行在利率调整中承受了直接损失。
当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非均衡性也会使商业银行遭受资金缺口风险,一是在总量上,资产负债总量之间没有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出现存差或借差缺口过大,大量资金沉淀在银行,承受风险;二是在期限结构上,资产负债结构比例失调,如短期负债支持长期贷款,当利率上升时,负债成本加重,资产收益下降;三是在利率结构上,同期限的存、贷款间没有合理利差,如为竞争优质客户,贷款利率无原则下浮,甚至亏损经营。
二、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现状分析
利率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利率的变化和资产负债期限的不匹配给商业银行经营收益和净资产价值带来的潜在影响。国际清算银行的银行监管委员会认为利率风险由两方面因素构成:投资风险和收益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利率变化使固定利率资产负债和表外项目业务形成损失的可能性;收益风险是指借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变化不同步造成收益损失的风险。利率风险管理是西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增加银行经营收益,稳定银行市场价值的主要工具。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利率风险分为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和选择权风险四类,下面具体分析我国商业银行这四类利率风险的现状:
1.重新定价风险
所谓重新定价风险是指产生于银行资产、负债到期日的不同或者重新定价的时间不同的风险。在分析这类利率风险时,须对可能受到利率波动影响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加以分析,即对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进行分析。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缺口越大,银行所承担的重新定价风险也越大。如果利率敏感性资产大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则为正缺口,当利率下降时商业银行有利率风险;反之为负缺口,当利率上升时有利率风险。
从我国具体情况来看,自1996年5月以来,央行已连续8次下调存贷款利率,我国存贷款利率8年来一直处于下降通道中。2004年开始,宏观经济的开始局部过热,物价从紧缩状态走向膨胀,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将步入升息周期。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经营存贷款业务,在经历连续降息的过程中已逐步形成降息预期,因此资产与负债的期限结构一直处于不匹配状况,利率敏感性缺口一直为负且有加大的趋势,同时长期资产在资产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这种高度适应降息周期的缺口状态将在利率上升时给银行带来较大的净利息收入损失。
另外,我国商业银行也存在着资产负债成熟期的结构错配。资产负债的成熟期主要由其回流期决定,回流期指该项资产负债的本金最终回流的时间,在没有任何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资产和负债只有在回流期后才得以重新定价,在此之前,利率的变动对资产负债的收付息没有影响。即使银行能够比较准确地估计利率变动方向,从而针对性地调整其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但当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回流期不匹配时,也会因利率的变化产生收益波动。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直接原因是存贷款的期限结构错配,一方面存款的期限结构短期化,另一方面贷款的期限结构长期化,集中到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上就表现为商业银行回流期的错配。这种回流期负缺口尚不至于引起流动性风险,但是升息周期中却给银行带来净利息收入的损失,由于负债的回流期短于资产的成熟期,负债被迅速定价而导致利息支出迅速增加,使得在某一时间区间内,利率敏感性负债大于利率敏感性资产,当利率变动时,商业银行也将承受净利息收入下降的风险。
2.基差风险
基差风险是指当贷款的其他条件与重新定价贷款的特点相同时,因所依据的基准利率不同或利率变动幅度不同而产生的风险。大体上有两种表现方式:一类是在存贷款利率波动幅度不一致的情况下,存贷利差缩小导致银行净收益减少的风险;另一类是在短期存贷款利差波动与长期存贷款利差波动幅不一致的情况,由于这种不一致与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不相协调而导致净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回顾近几年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不乏因遭受基差风险而造成经营损失的实例。如从1996年起,连续8次降息,人民币一年期存贷款利差最大为3.6、最小为1.8个百分点,持续的利率下调导致1999年国内各家商业银行应付利息储备严重不足,三年期、五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占比较高的银行尤为严重,其负面影响持续到2001年[5]。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导致利率波动加剧,当商业银行根据基准利率的变化调整存贷款利率水平时,利率基差风险将会更大,这必然影响银行正常的利息收入。
3.收益率曲线风险
收益率曲线是将各种期限债券的收益率连结起来而得到的一条曲线。收益率曲线的斜率会随着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而发生变化,使收益曲线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并因此而产生收益率曲线风险。正收益率曲线一般表示长期债券的收益率高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这时没有收益率曲线风险;而负收益率曲线则表示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低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这时就有收益率曲线风险。
利率市场化后,重新定价的不相配性使商业银行暴露于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倾斜和下降的变化中。现行我国发行的国债利率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和央行存款利率存在一定的利差空间,银行资产以国债来代替企业贷款,不但收益可大大增加,而且风险为零。近几年债券资产在商业银行总资产比重呈不断上升趋势。短期看,这可给银行带来可观的机会收益,但长期看,债券投资被锁定在较低的收益水平之内,一旦央行利率上调或债券发行利率回升,在债券二级市场换手率较低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到时不得不承受较大的利率风险。
4.选择权风险
利率的潜在选择权风险,即利率变动中,存款人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或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由此而引起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变动。银行的许多存贷款业务都具有期权特征。期权的持有者,总是在对自己有利而对卖方不利的时候行使其权力,因此各商业银行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潜在选择权风险。不管实际利率变动是正的或是负的,只要名义利率变动,就可能促使借款人提前偿付未到期贷款或存款人提前提取未到期存款。尤其是当客户提前还贷时,银行却没有得到相关的收入来弥补银行承受的风险,使银行系统积聚了大量的期权型的风险。利率的逐步放开无疑会使银行对潜在选择权的控制难度加大。由于我国自1996年以来先后8次下调存贷款利率,许多企业纷纷“借新还旧”,提前偿还未到期贷款转借较低利率的贷款,以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个人客户的利率风险意识也不断增强,再加上我国目前对于客户提前还款的违约行为还缺乏政策性限制,因此,选择权风险在我国商业银行日益突出。
三、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对策
鉴于利率波动性上升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诸多影响。从目前情况看,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并不完善,金融监管并未充分有效,利率管制的全面放开可能会产生较大范围的震动,因此,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为利率的最终市场化创造充分的条件,其中,中央银行增强间接调控能力和监管水平以及资本市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是非常必要的。而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应积极进行自身的内部体制改革,强化管理手段,加强利率风险控制。
1.树立强烈的利率风险控制意识
由于我国利率和汇率市场化进程起步较晚,国内银行业没有经过国外重大风险事件的“阵痛”,即使有些机构已惨遭市场风险酿成的损失,也没有引起多少重视,因而利率风险意识普遍较低,对风险管控的重视程度离风险防范的要求甚远。很多银行的董事会还没有健全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有专门委员会的一些银行工作也未到位,甚至一年内连一次会议也没有召开;很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仍不到位;绝大多数银行利率风险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缺乏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难以达到利率风险管理要求的对利率风险及时识别、量化、模型化以至有效预防的目的。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国银行业高度重视。中国银监会早在2004年就公布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对包括利率风险管理的各个主要环节提出了系统、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当前,国内银行应该充分认识利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聘用具有实际经验的专业人士,对《指引》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认真的研究并制定实施计划,加大实施《指引》的力度。银监会相关部门和各地银监局也要进一步提升对利率风险管控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利率风险管控的相关培训工作,加强利率风险的检查督促力度,促使商业银行提高利率风险管控能力。利率风险的管理水平和《指引》的落实程度今后应作为银行新业务准入的重要标准。
2.立足现实,着手开展缺口管理
近年来已经有少数商业银行开始尝试运用利率敏感资产与敏感负债的分析方法来研究资产负债状况。有资料显示,1995至2002年利率下降期间大多数银行依然保持着正的利率敏感性缺口。可见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意识极为薄弱和有限。各银行应该根据自己的财力、技术水平和资产负债表的复杂程度选择一套适合的利率风险衡量软件。银行的利率风险头寸是由构成资产负债表的无数存款、贷款和投资交易的累积结果,每笔存贷款都有自己的现金流量特征。在编制缺口报告时,应该根据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状况及市场利率的波动状况自行决定这种报告编制频率,每旬一次的周期较为适宜。太长会影响到准确性,太短又会加大操作成本。国有银行应该建有负责设计风险管理系统的独立风险控制部门,并确保有足够多的、能够进行稳健的风险管理的人员。利率预测的准确性应该是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人员首要考虑的问题。在我国,商业银行对利率的预测主要根据中央银行的利率体系来判断。在缺口模型中,银行并不能一味地追求零缺口,因为由于期限结构的错配,基差风险及期权风险的存在,零缺口并不能保证风险也能够降为零,这只是在银行不能准确判断利率走势时采用的一种防御措施。风险的最终消除仍依赖于利率预测的准确性。
3.创造条件,积极探索运用利率衍生品管理利率风险
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由于资金来源主要是居民存款且期限短,发放中长期固定利率贷款会产生很大的利率缺口,迫切需要在与客户签订固定利率贷款合同的同时,在利率互换市场对利率风险进行对冲。人民币利率互换就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在不同市场主体对利率走向判断不一样的时候,它们就会互换交易,这是在参与主体之间分摊市场风险的最有效工具。有了这项业务,公司就可以通过与商业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合约,把浮动利率转换成固定利率。通过这笔交易,公司将自己今后的债务成本一次性地固定在一定的利率水平上,从而达到了规避利率风险的目的。当前我国银行体系积聚了巨大的利率风险,为金融稳定埋下了风险隐患。利率互换的高效避险功能,有利于商业银行为巨额债券资产规避利率风险,也有利于通过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化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所带来的风险。利率互换不仅将有效帮助金融机构规避巨大的利率风险,增强其应对能力,从而使得利率市场化的基础更加稳固,提高了央行调控的自主性空间,利率衍生品的创新空间也随之打开。

如何分析银行的利率风险

8. 如何运用远期利率协议防范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浮动而造成的预料之外的融资成本的增加,当然这是针对远期贷款而言,因为远期的利率是不确定的,可能升高可能降低,升高的话融资成本也会升高,降低的话融资成本随之减少,对于减少时大家都喜而乐见,但这是不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我们只是要求付出固定的融资成本,忽高忽低的对于一个企业的资金运作以及预算没有好处,为此远期协议诞生了!
例如,现在是六月一日,甲公司需要在三个月后(九月一日到十二月一日)融入一笔资金,按照即期利率也就是六月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是6%,但是三个月后的利率可能就不是6%了,如果高于6%,那么甲公司将会由此多付出一些成本,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并将融资成本固定在可控范围内,他们会签署一份远期利率协议,和谁签署呢?当然是预测利率将要下降的人(集体,公司或法人),这些人主观上认为利率将会下降,他们想利用这个机会赚一笔,于是他们就会出卖一份远期利率协议,这样一个想买的一个想卖的就被撮合交易了,具体的机制是这样的:
例如甲方在三个月后想要在银行贷款1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币种为人民币,为了抵消利率风险,甲在六月一日(交易日)购买了一份远期利率协议,比如3×6(一种协议)中的3表示从现在往后的三个月,也就是到九月一日(结算日:开始计算利息的日期),6表示从现在往后六个月,就是十二月一日(到期日:到这一天远期利率协议终止),这表示的是远期利率协议的期限是九月一日到十二月一日这三个月(合约期)。在九月一日时开始计算利息并交割(以贴现的方式),此时按照之前商议好的参照利率计算息差,若确定参照的利率为6.2%,为此甲方就要在实体的贷款中多付利息(100万×0.2%×6÷12=1000元)不过由于此时也是远期协议的到期日,按照协议规定,利率升高了,协议的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息差即(100万×0.2%×6÷12=1000元),因此甲公司在实体贷款中多付出的1000元便可以再远期利率协议上弥补回来,这刚好相当于把贷款利率控制在了甲公司想要的利率既6%上;
相反,如果参考利率下降到5.8%,那么十二月一日时甲公司在银行贷款时会比他们预算的融资成本少付出(100万×0.2%×6÷12=1000元),不过这1000元他们并不会真正得到,因为在远期利率协议上甲公司是利率的买方,由于利率下降了甲公司需要支付给利率卖方息差即(100万×0.2%×6÷12=1000元),这样一来,对于甲公司来说他们的实际贷款利率还是6%,和他们想付出的一致,达到了防范风险,控制成本的目的!
(简单说一下协议的买方卖方谁给谁息差的问题,可以把他看成是期货市场上投机交易时的平仓举措,例如利率协议的卖方卖出一份合约,他们主观认为远期利率将下降,如果现在以高利率卖出,那么将来可以以低利率再买回来,这样就可以赚息差了,而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想法恰相反,他们认为远期利率水平将上升,所以他们现在买进将来卖出以获得息差,于是到时候谁给谁钱就清楚了,如果将来利率下降了,那么利率的卖方就赚钱了,赚的钱哪来的呢,当然是利率的买方付出了,交易的总金额只是名义上的,并没有实体货币的流动,但协议结束时,支付息差的一方必须给实体货币了,相反当利率上升时是卖方支付给买方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