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2024-05-13

1. 律师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1、咨询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2、收案3、办案。1、制作法律文书2、调查收集证据3、立案(代理原告。
一、律师办案程序(咨询-收案-办案)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      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委托人授权      (1)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2) 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      (1) 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      (2) 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      2、调查收集证据      (1) 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 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      3、立案(代理原告)。      (1) 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      (2) 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      6、参加庭审。      首先,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然后,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若当事人不申请回 避,则继续开庭。一般先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看是否愿意调解。若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则进入调解程序。若不愿意,则继续开庭。先由原告方主张诉讼请求及事 实和理由,然后由被告方答辩。      接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先由原告方举证,然后由被告方质证。几轮后,原告方举证完毕后,由被告方举证,原告方质证。双方举证、质证都完毕后,则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最重要,影响到法庭的采信,关系到诉讼的成败!因此,举证要周详,质证要充分,不可有丝毫的马虎。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的确如此。      接着,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然后进入自由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自由辩论。先由原告方陈诉理由,运用“逻辑三段 论”,阐明自己的观点,支持自己的请求。被告方则反驳原告方的观点,反对对方的请求,维护自己的利益。接着,被告方主张自己的观点,陈诉理由,原告方反 驳。几轮互相辩论后,自由辩论结束。      接着,法庭辩论终结,进入最后陈述阶段。由审判长按照原告方、被告方的先后顺序征询双方最后意见。原告方最后陈述完毕后,被告方陈述。      最后,开庭审理结束,等待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及时判决。      (四)判决出来,整个一审律师代理就结束了。      (五)及时归档总结。二、 刑事部分      (一)咨询      1、倾听委托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案情况及现在状况,并针对委托人陈述的含糊不清之处提问,直至全面了解、明白无误。      2、合理分析案情。分析案件性质及作案情节,得出罪与非罪,罪轻及有罪可否减轻或从轻处罚等可能性。      3、回答委托人关于判决结果的询问。准确答疑、不作保证,不可敷衍回答、随便承诺。答复后要让当事人心中有底,虽不作保,但同时应告知委托人,若委托本律所及授权本律师,我们将会尽最大努力争取办案最好效果。这一点务必让委托人明白。      4、律师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      (二)收案      1、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2、审批后,交委托须知给委托人过目,过目后让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签订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给委托人,一份留底。      4、委托人授权承办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委托人,一份交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一份留底。      5、向所里开律师服务费发票,一式三份。交委托人一份,办案律师一份,律所留底一份。      (三)办案(审判阶段)      1、持律所公函和授权委托书到立案法院交承办法官,然后向承办法官领取卷宗,查看、摘录、复印案卷材料。      2、细看案卷,全面了解案情,整理好会见提问思路。      3、会见      (1) 会见人需二人,带上:      1律师证;      2起诉书;      3律师会见专用证明;      4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2) 会见提问。进一步了解案情,要针对案情疑问之处及关系定性事实,量刑情节提问,要有的放矢。      (3) 告知被会见人庭审程序。      (4) 与此同时做好会见笔录,让被会见人看过后签字,以备查看。      (5) 会见结束后,回押签字。      4、根据先前阅卷及会见情况,起草辩护词。      5、开庭。出庭辩护(略),同时做好庭审笔录。      (四)庭审后等待判决,判决后及时回访,做好回访笔录。      (五)回访后,整个一审律师代理辩护就结束了。      (六)及时归档总结。      通过整篇文章的铺垫,律师办案程序不外乎遵循咨询,收案和办案3个主要的流程。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应该向律师提供全面的信息,律师才能准确把握案情,为当事人做合理的辩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孝感律师。

律师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2. 律师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律师办案程序是: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收费
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委托人授权
(1)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2)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
(1) 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2) 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2、调查收集证据
(1) 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2) 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
3、立案。
(1) 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2) 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
6、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3. 律师办案流程

(一)咨询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二)收案1、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5、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三)办案1、制作法律文书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2、调查收集证据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3、立案(代理原告)。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5、制作代理词。6、参加庭审。【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办案流程

4. 律师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办案程序是: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收费
	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委托人授权
	(1)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
	(1) 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
	(2) 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
	2、调查收集证据
	(1) 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 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
	3、立案。
	(1) 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
	(2) 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
	6、参加庭审。

5. 律师办理案件的流程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
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委托人授权
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
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
2、调查收集证据
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
3、立案(代理原告)。
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
6、参加庭审。
一、在律师审查起诉材料中可以帮助当事人做什么事情
(一)、律师接受委托
1、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2、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三)、会见和通信
1、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可以随时会见。
2、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关案件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1、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2、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及保证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等。

律师办理案件的流程

6. 律师办案流程有哪些流程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
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委托人授权
(1)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
(1)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
(2)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
2、调查收集证据
(1)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
3、立案(代理原告)。
(1)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
6、参加庭审。
一、律师打官司输了还要收费吗?
律师费即,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既然是报酬,律师付出劳动,就应当得到相应报酬,与官司胜负无关,但律师风险代理除外。
律师风险代理,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先“消费”后“埋单”,当事人将案件的败诉风险全部转嫁给代理律师,一旦官司败诉,当事人就有权拒绝支付律师的代理费;代理律师打赢官司则能够获取高于普通代理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高额利润。
风险代理的出现,使当事人与委托律师形成了一种较为有效的制约关系,避免律师“违规”操作,拿了钱不办事儿。
目前我国对律师开展风险代理业务没有明文规定,即“不限制,不提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7. 律师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法律分析:(一) 辩护律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二) 辩护律师可以采用查阅、摘抄、复印、拍照、扫描等方式进行阅卷,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当的阅卷方式。
(三) 辩护律师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阅卷,可以提前与相应的办案单位预约,问清阅卷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提前做好阅卷准备。
(四) 辩护律师阅卷应遵循全面、客观的原则,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时应当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
(五) 辩护律师阅卷时应先阅读诉讼文书,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实、证据、罪名、适用的法律,以便有针对性地阅卷。
(六) 辩护律师拿到案卷材料后,先要核对卷宗材料是否齐全。然后翻阅卷宗目录,了解卷内证据材料的种类,再对卷内材料进行泛读,了解证据材料的主要内容,为复制材料作准备。
(七) 辩护律师将案卷材料复制后,应认真、细致阅读案卷材料,案卷材料较少的,可以直接在复制的材料上对重点内容进行圈点。对于案件材料较多的,应制作阅卷笔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律师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8. 刑事案件律师的办案程序

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大致如下:1、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并进行审查;2、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3、侦查;4、侦查终结后提出公诉或者依法不起诉。在纷繁复杂的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其中少不了的一环就是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办理。同公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不同,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在受理案件范围和具体的立案审查流程,以及侦查流程上都是有所不同的。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控告和检举的;2、个人控告和检举的;3、党委、人大常委、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4、有关机关移送的;5、犯罪人自首的;6、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综上所述,在具体的形式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是大家熟知的办案机关。同时,有些案件是可以由检察机关办理的,因此了解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虽然现代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是刑事案件的发生率也是非常高的。
一、刑事案件立案通知办案民警吗?
如果案件涉及到刑讯逼供,就是有可能会通知办案民警进行出庭作证,或者民警自身组织的旁听就会通知办案民警,而其他的情况是不会通知办案民警的。如果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刑事案件是否会通知办案民警,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二、刑事案件立案要多长时间
1、刑事案件中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属于其管辖范围,并且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会予以立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