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相关费用,其会计处理是什么?

2024-05-17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相关费用,其会计处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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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下,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相关交易费用均在取得投资时计入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计入当期损益,就是投资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相关费用,其会计处理是什么?

2.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定 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1)投资,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2)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3)长期投资,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4)成本法,指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5)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6)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指债券初始投资成本扣除相关费用及应收利息后的金额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

3. 请问在新会计准则中的会计核算原则有哪些?

1.客观性 又指真实性,是指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该以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 又称决策有用原则指会计信息应当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需要相关有助于使用者做出评价或预测。
3.明晰性 指会计分录和报表必须清晰明了,以便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 一是指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二是指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类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 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项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不应当仅按其法律形式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
6.重要性 指对于重要的会计事项在会计上必须给予充分准确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可以适当简化处理。
7.谨慎性 指企业对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性,不应高估资产和收益,低估负债和损失。
8.及时性 指会计核算要讲求实效,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请问在新会计准则中的会计核算原则有哪些?

4. 求新会计准则公布的会计科目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期末数=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账户的借方余额+预收账款所属科目的借方余额-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贷方余额应计入预收账款,出现了贷方余额,表示你们公司欠客户的钱,属于预收款项。

即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贷方余额+应收账款贷方余额-预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收账款明细账中若有贷方余额的,属于预收货款,在编制报表时,应放在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中

资产,成本,费用类增加记借减少记贷

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增加记贷减少记借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增加记贷,减少记借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增加记借,减少记贷

5. 我国原会计准则规定的13项会计原则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是如何规定的,并说明理由。

旧准则规定有十二项一般原则,即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原则(实际成本,配比,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谨慎性)。新准则为了与财务报告的目标相协调,将会计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目标相协调,命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原基本原则分别作了补充和完善,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将2001年1月1日实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纳入基本准则;同时突出相关性,弱化可靠性原则。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和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十三项基本原则,在旧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我国原会计准则规定的13项会计原则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是如何规定的,并说明理由。

6. 新会计准则下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有什么不同

  1、长期投资是指不满足短期投资条件的投资,即不准备在一年或长于一年的经营周期之内转变为现金的投资。
  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长期股票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2、为了核算长期股票投资业务,企业应设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7.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怎么办?

小企业准则规定:
第八条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怎么办?

8. 短期投资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应对象核算的差异

、“短期投资”与新准则体系中 “金融资产” 的转化和计量核算的差异
 
一、原有“短期投资”核算的变化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由上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可知,短期投资核算的范围主要的特点是“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1年”,其具体的内容范围有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此次在新准则的体系中,取消了原来按持有时间划分的“短期投资”,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条规定:“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准则规定,持有的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和回购”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征一是该资产存在有活跃的金融市场,其未来价格是不固定的随时变化的。二是企业持有是要在“短期”内交易出售。因此,它属于流动资产的范畴。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虽然尚没有作出短期交易出售意图,但企业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的目的也有可能作出出售的规定。

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准则的规定,则“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说,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如果企业没有将其划分为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则应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没有近期出售的打算,它未来的价格是不确定的,企业企图在长期的未来获取较大的利益而观望,当不排除在在一定的变化条件的情况下作出改变非流动性的决策。因此,起码在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时刻是属于非流动性的资产。

由此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内容基本上是对应原来的短期投资,只不过是企业如有经营战略的考虑,一部分金融资产将由短期流动的资产划入非流动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此其次核算方法是有所不同。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和核算的比较

事项及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核算内容
 核算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持有的直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此科目核算
 核算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2、明细科目设置
 1、成本

2、公允价值变动 
 1、成本

2、利息调整

3、应计利息

4、公允价值变动
 
3、初始计量

 
 1、取得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明细科目

2、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3、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
 1、取得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明细科目

2、取得的“交易费用”与取得公允价值一同计入“成本”明细科目

3、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当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

1、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成本明细科目”

2、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
 
4、后续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高于帐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
 1、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

3、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4、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数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5、重分类调整
  
 如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其次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6、期末余额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比较以上列示的核算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和核算的差别有:

1、初始计量“交易费用”时,为了能反映公允价值的状况,再加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的目的是近期出售,所以对交易费用在初始计量时,予以费用化计入“投资收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的交易费用与其公允价值一并计入该科目的“成本”明细科目;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属于债券投资时,支付的价款,债券的面值计入“成本”明细科目、包含的尚未领取的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差额部分计入“利息调整”明细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时不我待有相反会计分录);

4、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实际收到的价款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帐面余额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科目;而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余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数额,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转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相应数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5、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须进行资产减值测试,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应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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