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为是拉票行为

2024-05-14

1. 如何认为是拉票行为

法律分析: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行为一般包括三种情形。其一,在党内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党的组织人事制度。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登门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关照;在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或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助选,等等。其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这里主要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过程中,不贯彻组织意图,违背组织意图,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它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同时破坏了党的组织制度。这种行为对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具有极大的破坏力。其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另外,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行为主要特征中没有情节方面的要求,体现了党组织对上述行为予以打击和严惩的鲜明态度。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如何认为是拉票行为

2. 如何认为是拉票行为

拉票的定义:在投票选举或人员推荐过程中,打招呼或者暗示具有推荐资格的一些同志投票推荐自己,从而使自己达到晋级或升迁的目的。 拉票的种类,通常有感情票、贿赂票、人气票、甚至恐吓威胁票等等。

3. 如何看待拉票行为?

法律分析: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何看待拉票行为?

4. 如何看待拉票行为?

法律分析:
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公平。这些活动早就变成比拼人脉了。所以不用担心你的行为会不会破坏公平,早就不复存在了,你只要考虑愿不愿意当别人的人脉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5. 拉票是什么意思?

拉票是什么意思 通俗点说  
 就是在你参加某种需要大家投票的比赛的过程中,通过讨好观众或者能够参与此比赛投票的人使他们将票投给你,使你最终得胜~如果不是讨好对方,用自己的某些优秀表演或行动也可以~
  拉票会是什么意思  
 就是到处去说服别人,其实这是保证客观性的手段缺失的表现,由于人们得不到最正确的信息,就只好相信一面之词,也由此在对手间产生互相诋毁的攻击。无论国内外都是如此。
  yy拉票是什么意思  
 无外乎就是炒作 提升人气 哪刷的票多 游客就会去看 就这样而已 当然 票多 主播赚的也多
  选举中什么叫拉票  
 就是通过各种手段,动员选民投他一票。
 
  
  拉票族是啥意思  
 车站里有问你去哪去哪的那种
  股票换低拉票什么意思  
 主力把股票的价格拉低,导致股票大跌,大量散户抛出,主力再乘机吸筹
  拉票与刷票有什么区别?  
 拉票可以理解成口碑相传,刷票是泪水“软件与机器”结合的自动化方式!
  拉选票的意思?  
 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选票~
  发朋友圈帮朋友拉票,最后一天了,想说点什么不知说啥,意思就是谢谢朋友的支持,也说明就最后一天了,咋 5分 
 切记不要伤害到其中一个人。真的要看你的选择。你觉得你和谁在一起可以幸福。剩下的那个人...其实、我觉得还是现在的好、毕竟以前的那个人我觉得不可靠。当然、还是要看你自己的决定啦。
  拉票的影响  
 拉票发展至今,已经有专门从事拉票运作的团体了, 这些熟知的团体一般被称作拉票公司,拉票联盟,投票公司,刷票公司,比如中国拉票联盟。都是为需求拉票的对象进行操作,以提高拉票对象在评选活动中的排名。所以现在人为干预的拉票在很大意义上已经等同于刷票了,因为拉票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公平性,从而恶意的拉票与刷票行为都会遭到主办方的封杀。

拉票是什么意思?

6. 竞选拉票属于什么行为

在选举中拉票至少要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此为民主社会的特色。拉票在社团、工会、教会等,也经常发生,有如电讯产品推销员。候选人采用不正当或不道德手段拉票,有时被称为“奥步”。
2、定义
在投票选举或人员推荐过程中,打招呼或者暗示具有推荐资格的一些同志投票推荐自己,从而使自己达到晋级或升迁的目的。
在有些场合拉票是种不正之风,要防止这类行为的泛滥,就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投票和选举的准则,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和杜绝拉票行为,让拉票者无可乘之机。

7. 网络拉票行为犯法吗?

法律分析:
拉选票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方式,方式不对可能涉及贿选,那是违法行为。一般拉选票可以做的:演讲,沟通。 但是不能对部分人进行利益承诺,不能贿赂选举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 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网络拉票行为犯法吗?

8. 口头拉票属于什么行为

需根据口头拉票表述的内容来加以确定,如拉票的内容涉及威胁、欺骗、贿赂等内容,则拉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