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廉租房补贴2022年啥时候给

2024-05-13

1. 忻州市廉租房补贴2022年啥时候给

亲~您好[微笑],2022年的廉租房补贴金第一季度4月底-5月底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第一季度(1月-3月),补贴发放期:4月底-5月底。第二季度(4月-6月),补贴发放期:7月底-8月底。第三季度(7月-9月),补贴发放期:10月底-11月底。第四季度(10月-12月),补贴发放期:次年1月底-2月底... 住房租赁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根据目前形势,​1.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在疫情期间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平时要注意出门戴口罩,不要去人多的地方,避免聚集。家里要经常开窗通风,尽量不要去中高风险地方。​2.定期行核酸检测:平时要注意定期行核酸检测,以便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核酸阳性,及时隔离治疗,有助于及时切断传播途径。​3.接种新冠疫苗:个人如果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禁忌证,建议尽早接种新冠疫苗,以增强自身对疾病的抵抗力。​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要尽早就医。​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鲜花]【摘要】
忻州市廉租房补贴2022年啥时候给【提问】
亲~您好[微笑],2022年的廉租房补贴金第一季度4月底-5月底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第一季度(1月-3月),补贴发放期:4月底-5月底。第二季度(4月-6月),补贴发放期:7月底-8月底。第三季度(7月-9月),补贴发放期:10月底-11月底。第四季度(10月-12月),补贴发放期:次年1月底-2月底... 住房租赁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根据目前形势,​1.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在疫情期间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平时要注意出门戴口罩,不要去人多的地方,避免聚集。家里要经常开窗通风,尽量不要去中高风险地方。​2.定期行核酸检测:平时要注意定期行核酸检测,以便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核酸阳性,及时隔离治疗,有助于及时切断传播途径。​3.接种新冠疫苗:个人如果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禁忌证,建议尽早接种新冠疫苗,以增强自身对疾病的抵抗力。​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要尽早就医。​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鲜花]【回答】

忻州市廉租房补贴2022年啥时候给

2. 2014年申请的忻州市廉租房多会儿才能有消息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
申请租赁和购买廉租住房由户主向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廉租住房申购表或廉租住房租赁申请表。
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会同市监察、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购买和承租廉租住房对象进行登记,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监察部门申诉。
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准予登记家庭的实际情况、房源供应情况,实行轮候顺序制度。具有优先购买和租赁资格的家庭,按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其家庭购买和租赁的先后顺序,并排列在其他轮候顺序家庭前列。其他购买和租赁的家庭按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其轮候顺序。
已确定为廉租住房购买和租赁对象的,必须按照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出的《认购证》和《准租证》,在规定期限内与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买和承租资格。
望采纳,谢谢!

3. 忻州市政府购房补贴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点击查看:《关于印发忻州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三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40号),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临时购房补助和契税补贴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补助对象临时购房补助对象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忻州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2年7月1日以后签订了购房协议(合同)、支付首笔购房款,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购房户;契税补贴对象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购房契税的购房户。      二、适用范围      1.购买开发商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政府一次性临时购房补助。新建商品住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开发商,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所建造的房屋按照市场价进行出售。不包括各类征收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法拍房、二手普通商品房。      2.申请临时购房补助的商品房必须为初次对外公开销售的新建商品房。持有新建商品房房源的开发商须向市住建局备案,提供商品房位置、套数、面积等数据,并由市住建局同意,开设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收取购房人房款。      年6月30日以前已办理房屋销售网签合同后又解除合同的购房户,再次购买商品房不得享受临时购房补助。      4.领取临时购房补助后发生商品房买卖合同解约退房情况,须将所得的补助款退还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凭退款收据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备案等手续。      5.逾期未申请补助资金的购房人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政策不再追溯。      三、补助标准临时购房补助标准为:购买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1万元:购买90至143平方米(含)的补助2万元:购买143平交由出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办理。      3.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申请临时购房补助的购房人提交的《临时购房补助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协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或全款)收据和银行进账凭证等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按月汇总后,将汇总表、《临时购房补助申请表》开发企业出具的购房人未在2022年7月1日前支付过本套房屋购房款的书面承诺原件,报送市住建局(住房科)。申请契税补贴的购房人除提交《契税补贴申请表》及上述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交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购房套数查询证明原件,交由房地产企业汇总后按月到所在县(市、区)住建局递交申请资料。      4.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月汇总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预算指标下达后支付到购房人指定账户。      六、责任追究      1.购房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对购房人以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法追回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虚假材料协助购房人骗取财政资金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企业违规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应责任。方米以上的补助3万元。      契税补贴标准为:对购买新建首套商品房的,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所缴纳契税全额给予补贴,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补贴所缴纳契税的80%,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补贴所缴纳契税的50%。购买二套房及以上的,按所缴纳契税的25%予以补贴。      四、部门职责分工      住建部门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待售的新建商品房房源进行备案、对购房户缴纳的预售资金进行核查、对申请人资格资料进行审核、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将资金支付给申请人。财政部门负责对住建部门提交的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筹集拨付补助资金。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网签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并反馈市住建局。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临时购房补助的购房人按照与开发企业签订的购房协议(合同),将合同约定首付款交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购房人从忻州市住建局官网(网址或忻州市财政局官网(网址下载《忻州市临时购房补助申请表》、《忻州市契税补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后,本实施意见与《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三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40号)配套实行,由忻州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

忻州市政府购房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