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募集账户的规定

2024-05-15

1. 基金募集账户的规定

法律分析:并购基金募集方式有:1、直接投资方式;2、信托贷款方式;3、直接投资加信托贷款方式。并购基金采取部分股权、部分债权的融资方式,同时向管理层提供权益性和债务性融资。基金募集方式分为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的二类基金;私募基金则是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募集账户的规定

2. 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

一、提供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范围如下:

  (一)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

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实际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三)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四)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

控制的自然人。

  二、提供股权或者控制权相关信息和资料,具体如下:

  (一)非自然人客户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二)非自然人客户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包括相关的投票权类型)等。

3. 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

基金的募集一般经过四个步骤,即申请、核准、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发行基金的发行是指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发行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后,将基金受益凭证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或向社会推销出去的经济活动。基金的发行方式主要两种:一是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发行(直接销售方式)。基金的直接销售方式是指投资基金的股份不通过任何专门的销售组织而直接面向投资者销售。这是最简单的发行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中,投资基金的股份按净资产价值出售,出价与报价相同,即所谓的不收费基金;另一是通过承销机构代发行(包销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投资基金的大部分股份是通过经纪人包销的。也就是基金的承销人。我国的基金的销售大部分是这种方式。在基金的分销渠道方面,目前最新的发展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参与基金的分销业务。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开放式基金只能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场所申购、赎回。封闭式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提出基金上市申请。基金上市规则由证券交易所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

4. 基金募集是什么意思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
基金募集步骤:
一般分为申请、核准、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四个个步骤。原来是(备案、公告)五个步骤。
(一)基金募集申请
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
(二)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
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三)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四)基金的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下;开放式基金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证监会收到验资报告和备案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确认;确认之日起,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收到确认文件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责任:
(1)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基金募集一般分为申请、核准、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四个个步骤。原来是(备案、公告)五个步骤。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5. 私募基金募集的定义

私募基金募集是相对于公募募集而言,是就证券发行募集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募集和私募基金募集。
一、私募基金募集对象人数限制
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第105号令《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的募集人数做出了限制,其指出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要求
私募基金面向的是合格投资者,要求投资者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不得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和推介。
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以下公开报道、宣传私募基金业绩的行为:
三、私募基金募集被禁止的宣传方式
1、是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公众传播媒体,或组织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活动,以及通过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单只基金业绩等基金信息。
2、是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堪称神话”、“一骑绝尘”等误导性措辞和陈述。
3、是在公众传播媒体上公开披露单只私募基金业绩,公开发布私募基金排名、评级结果。私募基金业绩的比较应采用全面、客观、可验证的数据来源,应用具有可比性、公平性、独立性的方法。协会近期正在对基金评价业务的自律规则进行评估,探索建立覆盖公私募基金的基金评价标准和行为规范。
私募基金募集对象人数限制不同的私募基金组织形式有不同的人数限制,这个具体要看是什么组织形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另外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宣传方式,注意区分私募基金开宣传。一经发现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私募基金募集的定义

6. 私募基金管理人直接投资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私募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可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如红酒、艺术品等其他投资标的。
禁止业务:
1、发放贷款;
2、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为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4、承诺投资收益;
5、通过广告等公开方式招揽投资咨询客户。
一、私募基金的类型
(一)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证券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股票类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
(2)债券类基金。主要投资于标准化的债券、非标准化的债券如委托贷款等。
(3)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4)混合类基金。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
(5)资产证券化基金。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商品、贷款等资产证券化产品。
(6)衍生品基金。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7)多资产基金。无限定的主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股票、债权和货币市场工具外的其他金融产品。
(8)对冲基金(或绝对收益基金)。基金合同不限制投资标的,也不跟踪业绩比较基准,以为客户提供绝对收益作为投资策略。
(9)基金中的基金(FOF)。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二)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股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
(1)成长基金。投资于成长阶段企业。
(2)并购基金。主要以控股方式投资于稳定成长期的企业,这些企业通常可以提供连续三年以上的反映盈利能力或潜力的财务报表,通过企业内部重组和行业整合来帮助被收购企业确立市场地位。
(3)重整基金。专注于为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提供财务拯救。
(4)夹层基金。通常以股债结合的形式投资处于稳定成长期而上市之前的企业。
(5)房地产基金。直接投资于房地产相关项目以获取收益。
(6)基础设施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
(7)母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集合计划、专项资金等。
二、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7. 申请设立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是

你好,您是想问申请设立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是什么条件吗?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申请设立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条件:《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是

8. 基金募集是什么意思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拓展资料:一、基金募集申请核准基金募集申请核准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包括:首先,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其次,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进行合规证券从业资格性审查。第三,根据拟募集基金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第四,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最后,办理基金备案。二、基金募集步骤一般分为申请、核准、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四个个步骤。原来是(备案、公告)五个步骤。(一)基金募集申请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二)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三)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四)基金的合同生效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开放式基金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证监会收到验资报告和备案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确认;确认之日起,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收到确认文件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