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无效吗

2024-05-13

1.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无效吗

一、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上例中,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不符合法律,所以选任决议为可撤销的决议,如果依法撤销了,那么该决议自始无效;如果没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就是有效的。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勤勉义务,又称注意义务,善管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在管叮罚耻核侪姑抽太处咖理公司事物时,应当以一个理性的谨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形下所应表现的勤勉和技能来履行其职责,以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2,在履行职务时不得越权。3,熟悉公司业务以及经营管理状况4,出席董事会,监事会,并以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发表观点5,向股东(大)会,社会公众等如实提供公司资料6,列席股东(大)会,并接受质询上例中,总经理A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已经尽到了勤勉义务,所以不用向公司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无效吗

2.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3.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4. 企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

法律分析: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召开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一环,从理论上来说,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必备机构,被看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享有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5.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

法律分析: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召开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一环,从理论上来说,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必备机构,被看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享有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

6. 请问这法条怎么理解?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

1、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自始无效,自是法律赋予股东揭发的权利;违反公司章程,是法律赋予股东申诉的权利。以上申诉期限都是六十天。即使已办理变更登记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7. 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公司法,上述内容还有效吗?

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缺陷可能有不同的情况,不同情况下缺陷的股东会决议的法律后果也不同,或者效力也不同。《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本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一款是公司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决议无效,自始无效。也就是说,这样的股东大会决议没有法律效力,当然也没有法律效力。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二款是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大会的决议属于可撤销的股东大会决议。

同时,为了不是股东大会的决议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第二款还规定公司决议可撤销诉讼的适用排斥期,即自决议之日起60天内,起诉人将失去胜诉权。撤销前可撤销的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通过《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解决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缺陷的法律程序大致有三种:公司决议不成立、可撤销、无效。由于股东大会决议是按照法律规定形成的,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大会决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内容或程序上违反法律的决议存在效力缺陷。股东大会决议涉及股东和公司的重大利益。

有效缺陷的股东大会决议将直接影响股东、 公司利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对股东大会决议的缺陷进行法律救济。中国《公司法》 赋予股东提起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缺陷诉讼的权利,包括撤销决议诉讼和确认决议无效诉讼。股东可以要求法院在诉讼中对股东大会决议效力进行否定性评估,从而稳定与决议有关的公司法律关系。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公司机关作出决定。外商投资和为他人提供担保是公司的主要经营行为和民事活动,风险较大:决策不当,将给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造成损失。对于这种行为,公司应充分考虑其风险,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公司法,上述内容还有效吗?

8.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 公司法 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作出的决议是无效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