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劳动仲裁热线电话

2024-05-13

1. 西宁市劳动仲裁热线电话

是不符合规定的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摘要】
西宁市劳动仲裁热线电话【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合作老师乐用心,很高兴为您服务哦。😊根据您的问题,为您查询到以下答案供您参考呢亲。西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0971--5130093以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呢 😊❤️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你回答啥了呀【提问】
我问的问题是啥呀【提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孕期时被公司提出业绩不达标要辞退的要求,这种符合规定吗【提问】
是不符合规定的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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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西宁城中区仲裁在什么地方

如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可以到西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同时,西宁市仲裁委员会的位置位于,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4号文泰写字楼5层。

3. 青海省西宁市劳动局咨询电话

社保转移是全额转移的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摘要】
青海省西宁市劳动局咨询电话【提问】
亲您好
   青海省西宁市劳动局咨询电话
0971-5132071【回答】
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海北州社保局出据的视同交费证明。到了西宁市社保局不认可怎么办?【提问】
亲您好
海北洲视同缴费西宁市不认同可到海北州视同缴费部门办理视同缴费转移手续。【回答】
有这业务吗?【提问】
以前不交养老金的事【提问】
社保转移是全额转移的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回答】
亲,有这业务的。就是社保转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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