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代签有效么?

2024-05-16

1. 居间协议代签有效么?

法律分析:
经被代理人授权,代签的居间合同有效,未取得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签的居间合同对被代理人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居间协议代签有效么?

2. 居间协议代签有效么

法律分析:经被代理人授权,代签的居间合同有效,未取得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签的居间合同对被代理人不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代签的居间协议还有效吗

代签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看代签人是否获得授权,代签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代签人获得授权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授权人承担;无授权行为发生,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无权代理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代签的居间协议还有效吗

4. 代签居间协议有风险吗

居间合同的风险      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要约,只是一种要约的邀请。看到了广告的公众找到广告的发布者并与之商谈才能提出要约,直至承诺。因此受欺诈方与中介方在刊登广告的条款或文字表达方面发生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论时,受欺诈方往往很难取胜。      2、居间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串通,获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服务费。      居间合同欺诈多以无偿获得或不平等获得委托方的中介费为目的,所以居间人提供的信息必然是虚假的,否则也就不构成合同欺诈。居间人惯用的手段就是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共同设置陷阱,使受欺诈方甘心上当付出预付款及中介费。一旦第三人不履约或逃之夭夭,居间人也不会因提供居间服务而受到法律的追究。而受欺诈人要找居间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3、居间人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以获取中介服务费。      这种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居间人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与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告诉委托方,致使委托方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在履行了一部分后不得不终止,而委托方则因要求返还中介费没有合法依据而不得不承受损失中介费的后果。      4、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使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不但赚取了中介费,而且使委托人有苦说不出。多次进行这样的欺诈行为不但获得可观的中介费,而且完成了第三人的加工任务。这种欺诈往往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就已经设下陷阱,多数表现为加工承揽合同。例如,      居间人串通第三人虚报加工任务而中介费根据合同标的额的百分比提取,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高额加工承揽合同,按百分比给居间人提取了中介费,但在实际履行中第三人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当委托人找居间人时居间人以合同的解除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退还中介费。此时委托人往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的串通,只能吃哑巴亏。      居间合同的防范是怎样的      1、对居间合同中提供的任务来源要作认真、科学的考察。      居间合同欺诈行为中提供的任务经常都是虚假的,只要委托人能够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一般是能够识破其骗局的。现实生活中上当受骗的受欺诈人都是相信居间人一面之词,没有自己进行认真的了解及考察,从而落入合同陷阱。      2、接受居间人服务的一方,尤其要对所谓第三方的真实身份进行了解。      在居间合同欺诈中,多数受欺诈人是因为相信居间人的真实信和可靠信,忽视了对第三方的严格考察,有的受欺诈人虽然进行了实地考察,但实际并不知道如何进行考察往往为一些表面现象所蒙蔽。对第三方身份进行考察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a、要坚持看到营业执照的正和副本,同时对正、副本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不能仅看到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便轻易相信。      b、将营业执照上的有关信息作一摘录,通过合法渠道到当地工商行政机关和税务机关进行了解,核实该单位是否真实,是否仍在合法经营,是否年检等,通过对这些机关的拜访便会基本查清。      c、注意第三方要委托加工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是否超出其经营范围,如果超出范围应立即停止项目的进行,以免损失的扩大。      3、对居间人提供的合同标的物要进行认真考察,了解其实施的要求是否真实、科学。      由于居间合同欺诈中,居间人提供的居间信息多为加工承揽信息,所以考察信息的真伪,预防欺诈后果的发生,主要在委托人对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进行仔细考察。合同欺诈人惯用的伎俩是预付保证金、试制样品、样品验收合格后正式履约,而伏-笔便设在样品试制上、验收上,根据对方提供的样品或图纸往往根本无法生产出合格的产品。被欺诈人不但损失了中介费、产品试制费而且背上了违约责任。因此接受居间服务的一方必须在对合同定作物的具体要求综合考察后,才能决定是否签订合同,是否支付中介费。      4、接受居间服务的一方要注意居间服务广告和居间服务合同之间的联系,不让居间人利用广告与合同的不一致进行欺诈行为。      由于居间人经常采用广告的形式发布有关信息,而受欺诈人经常误把广告上所刊登的内容理解为合同的内容,其实广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合同效力。因此接受中介服务的一方,即使面对的是一份规范的合同也要对自己受到吸引的广告语言是否明确写入合同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如果没有写入合同应当要求明确写入,如果居间人推托就不要轻易签约,否则受到欺诈的可能性便较大。      5、接受居间服务的一方应当注意对支付居间服务费的限制,以便最大可能的防范合同欺诈的得逞。      对于居间服务费用的支付,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应当在居间人促成合同的签订后支付,但这时支付很难对居间人加以控制防止欺诈的出现。因此接受中介服务一方完全可以根据协商原则,在居间合同中对费用支付约定限制性条款。例如,约定先签订居间合同,等交易双方有效签订交易合同时,再支付居间费用;还可以约定,如交易双方不能履约的原因是由于接受居间服务的一方受到所谓第三方的欺诈,则接受居间服务一方有权要求居间人退还已收取的居间费用。对居间人收取费用的限制性条款定的越细,居间人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可能性越小。      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般也叫中介合同。      居间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      居间合同由于现实生活中需求的多样性,一般没有固定的形式,而且经常是口头合同。主要应规定的内容为:      (一)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二)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媒介服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的报酬;      (三)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须费用的负担;      (四)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居间合同的相关知识。通过有以上的知识,相信大家对于居间合同的风险能够有一定的了解,也能够知道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当然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5. 他人代签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代签人持有被代理人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的,或者代签人没有被代理人的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但是,居间合同签了以后,得到被代理人的认可追认的,且合同内容合法的代签的居间合同就是有效的。
一、代替签字违法吗
未经授权代替他人签字是违法的,给被代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三、四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合同授权委托书是几份
合同授权委托书通常是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持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公民之间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应当办理公证。委托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从事相关活动,超越权限进行代理的需要经被代理人追认,否则委托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代签的合同一般都写谁的名字
代签合同应当签署被代理人的名称,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其他同时代理的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被代理人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他人代签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6. 代签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对于代签的居间合同,如果代签人持有被代理人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合同有效;如果代签人没有被代理人的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但是经被代理人的认可追认的,合同有效;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
一、直接签定房屋定金协议有效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代签人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或者当事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该合同有效;如果代签行为人没有委托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该代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签行为人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代签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条件
代签房屋合同生效条件有:
1、取得授权或者被代签人追认;
2、必须有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
3、需要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还要提交委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人或者是受托人都应该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可以代签房屋定金协议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代签人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或者当事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该合同有效;如果代签行为人没有委托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该代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签行为人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7. 代签的居间合同有效吗?

经被代理人授权,代签的居间合同有效,未取得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签的居间合同对被代理人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代签的居间合同有效吗?

8. 代签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代签人持有被当事人书面的 授权委托书 ,或者代签人 居间合同 签了以后,得到当事人认可,并且基于合同内容合法,那么两种情况下代签的居间合同就是有效的。  《 民法典 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 代理 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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