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记名(实物)国债的特点

2024-05-14

1. 无记名(实物)国债的特点

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柜台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发行期结束后,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通过交易系统卖出。

无记名(实物)国债的特点

2. 什么是不记名债券?有什么特点?

      什么叫不记名债券?      不记名债券(也称实物债券):指在券面上不需注明债权人姓名,也不在公司名册上登记。不记名债券(英文:BEARER SECURITIES) 为发行公司或政府没有把债券所有人姓名登录在名册上的债券,持券人只凭息票领取利息。      不记名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卷相对应,简单地说就是发给你的债券是纸质的而非电脑里的数字。我国早期发行的国库券就是其中之一。不记名债权有什么特点?  优点:      1、可为投资者的身份保密      2、流动性较好  缺点:      1、投资者一旦损毁或失去债券便难以证明其拥有人的身份。      2、不能挂失和补发,安全性较差。      (注:      通常记名债券可以挂失。)为什么要发行不记名债券?      一般是国家或企事业单位为了获得短期、中期或长期各种建设、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向民间发行的一种借款凭证。

3. 什么是无记名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依是否记载债权人姓名,可以将公司债分为记名公司债和无记名公司债。
无记名公司债指债券票面不载明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公司债券。
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区别
以公司债券是否记载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为标准,这类似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划分标准。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即为记名公司债券;反之,则为无记名公司债券。这种分类的意义首先体现在对两者的转让程序的法律规定不同。无记名公司债的转让,以公司债券的交付而发生法律效力;记名公司债的转让,除交付债券外,还必须将受让人的有关事项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上,其转让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两者灭失时的补救方法也不同。通常记名债券灭失时可以通过公示催告程序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券无效,由公司补发债券;而无记名债券就无法得到这样的保护。再者,在国外记名债券持有人在领取利息时,不仅要求出示债券,还要求出示登记册上载明的持有人的有关证件。《公司法》第156条规定:“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但是,我国通常发行的是无记名债券。
一、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区别
以公司债券是否记载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为标准,这类似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划分标准。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即为记名公司债券;反之,则为无记名公司债券。这种分类的意义首先体现在对两者的转让程序的法律规定不同。无记名公司债的转让,以公司债券的交付而发生法律效力;记名公司债的转让,除交付债券外,还必须将受让人的有关事项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上,其转让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两者灭失时的补救方法也不同。通常记名债券灭失时可以通过公示催告程序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券无效,由公司补发债券;而无记名债券就无法得到这样的保护。再者,在国外记名债券持有人在领取利息时,不仅要求出示债券,还要求出示登记册上载明的持有人的有关证件。《公司法》第168条规定:“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但是,我国通常发行的是无记名债券。
根据债券发行时间的先后,债券可以分为新发债券和既发债券。根据在券面上是否记名的不同情况,可以将债券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记名债券是指在券面上注明债权人姓名,同时在发行公司的账簿上作同样登记的债券。
依照债券上是否记有持有人的姓名可以将公司发行的债券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债券是指不需在债券上记载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也不需在发行单位代理机构登记造价的债券。此种债券可随意转让,不需办理过户手续。反之,则为记名债券。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什么是无记名公司债券

4. 无记名国债的无记名国债的特点

无记名国债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储蓄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但购买手续简便。由于可上市转让,流动性较强。无记名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对象为企业、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个人。无记名国债发行时不可以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销售、而可以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经营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证券账户委托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购买。无记名国债的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储蓄网点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办理;或实行交易场所场内兑付。

5. 无记名(实物)国债的简介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无记名(实物)国债的简介

6. 实物债券(无记名债券)有什么特点?

不记名债券(英文:BEARER SECURITIES) 为发行公司或政府没有把债券所有人姓名登录在名册上的债券,持券人只凭息票领取利息。不记名债券的优点,投资者的身份保密,坏处是投资者一旦损毁或失去债券便难以证明其拥有人的身份,流动性较好。不记名债券的缺点,投资者一旦损毁或失去债券便难以证明其拥有人的身份,不能挂失和补发,安全性较差。(注:通常记名债券可以挂失),不记名债券的发行目的 一般是国家或企事业单位为了获得短期、中期或长期各种建设、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向民间发行的一种借款凭证。不记名债券的特点 1、不记名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卷相对应,简单地说就是发给你的债券是纸质的而非电脑里的数字。我国早期发行的国库券就是其中之一。在其券面上,一般印制了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到各种债券票面要素。
可上市流通。其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实物债券是一般意义上的债券,很多国家通过法律或者法规对实物债券的格式予以明确规定。实物债券由于其发行成本较高,将会被逐步取消。记名债券和记名债券的区别。不记名债券为发行公司或政府没有把债券所有人姓名登录在名册上的债券,持券人只凭息票领取利息,好处是投资者的身份保密,坏处是投资者一旦损毁或失去债券便难以证明其拥有人的身份,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不记名债券和记名债券的区别吧。债券的转让程序不同 记名债券转让的转让人应当在债券上背书,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有关事项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否则转让无效。不记名债券则经交付而转让。毁损、灭失补救措施不同 记名债券毁损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法院宣告其无效,由公司补发债券。而不记名债券则无法补救,相对记名债券,不记名债券安全性较低。

7. 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的区别,就看这两点

      债券由于其本金的安全性高,受益有保障,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投资债券。债券的分类方式有多种,比如按照利率不同可以分为浮动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和累积利率债券,按照期限可以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远期债券等方式。这些都好理解,相对而言,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的区别就稍麻烦,不少投资者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
      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如果企业债券上没有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区别一:安全性      由于记名债券记载了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所以,记名债券能够有效地保障债券持有人对债券的所有权,当记名债券被盗、遗失,债券持有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效,依法进行补救。      无记名债券是指券面上不记载公司债券持有入的姓名或者名称的债券。无记名债券与记名债券相反,它不利于债券持有人保障其对债券的所有权。当无记名债券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债券持有人不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公告程序诉求人民法院宣告失效,不能进行补救。区别二:流通性      由于记名债券记载了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所以,记名债券流通起来比较麻烦;无记名债券上不记载公司债券持有入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对而言,流通起来更方便。      两个各有好坏,记名债券的安全性好,无记名债券的流通性好,怎么选择,还是由投资者的需求来决定。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的区别,就看这两点

8. 无记名债券相关知识是怎么样的

一、什么是无记名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依是否记载债权人姓名,可以将公司债分为记名公司债和无记名公司债。
无记名公司债指债券票面不载明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公司债券。
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区别
以公司债券是否记载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为标准,这类似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划分标准。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即为记名公司债券;反之,则为无记名公司债券。这种分类的意义首先体现在对两者的转让程序的法律规定不同。无记名公司债的转让,以公司债券的交付而发生法律效力;记名公司债的转让,除交付债券外,还必须将受让人的有关事项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上,其转让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两者灭失时的补救方法也不同。通常记名债券灭失时可以通过公示催告程序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券无效,由公司补发债券;而无记名债券就无法得到这样的保护。再者,在国外记名债券持有人在领取利息时,不仅要求出示债券,还要求出示登记册上载明的持有人的有关证件。《公司法》第156条规定:"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但是,我国通常发行的是无记名债券。
二、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区别
以公司债券是否记载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为标准,这类似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划分标准。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即为记名公司债券;反之,则为无记名公司债券。这种分类的意义首先体现在对两者的转让程序的法律规定不同。无记名公司债的转让,以公司债券的交付而发生法律效力;记名公司债的转让,除交付债券外,还必须将受让人的有关事项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上,其转让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两者灭失时的补救方法也不同。通常记名债券灭失时可以通过公示催告程序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券无效,由公司补发债券;而无记名债券就无法得到这样的保护。再者,在国外记名债券持有人在领取利息时,不仅要求出示债券,还要求出示登记册上载明的持有人的有关证件。《公司法》第168条规定:"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但是,我国通常发行的是无记名债券。
根据债券发行时间的先后,债券可以分为新发债券和既发债券。根据在券面上是否记名的不同情况,可以将债券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记名债券是指在券面上注明债权人姓名,同时在发行公司的账簿上作同样登记的债券。
依照债券上是否记有持有人的姓名可以将公司发行的债券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债券是指不需在债券上记载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也不需在发行单位代理机构登记造价的债券。此种债券可随意转让,不需办理过户手续。反之,则为记名债券。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综上,无记名债券是指不需在债券上记载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也不需在发行单位代理机构登记造价的债券。此种债券可随意转让,不需办理过户手续。经过的介绍,您是否对无记名债券了解了许多呢?若您还有不清楚,可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