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总经理是做什么的?

2024-05-15

1. 分公司总经理是做什么的?

小公司职务有:总经理、销售经理、技术部长、生产部长、采购主管、品质主管、车间主任、财务主管、人事行政主管等;中等公司职务有: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 销售部长(销售经理、销售业务员)、 技术部长(设计主管、工艺主管)、 生产部长(计划主管、生产调度主管、车间主任)、 物控部长(采购主管、物控仓储主管); 品管部长(体系主管、检验主管) 财务部长(会计主管、出纳) 人事行政部长(人力资源主管、行政主管)。大型公司 ,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人力资源总监、销售总监、技术总监、财务总监、生产总监) 分公司: A)较大分公司与中等企业相同; B)较小分公司与小型企业相同一个成熟的公司至少包含以下部门:行政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营销部、营运部、技术部维修部门、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部。行政部包括:行政/后勤、行政总监行政经理/主管/办公室主任、行政专员/助理。财务部包括:统计员、税务经理/主管、税务专员/助理。质量管理部包括:质量检验员/测试员、认证工程师/审核员、供应商/采购设备与材料质量管理。营运部包括:销售总监、销售经理区域销售经理等等。拓展资料:一、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设置1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集团公司各项财会统一制度,组织安排、合理分工、明确本部门各岗位职责,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承担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和内部组织管理等职责,并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组织搞好会计基础工作。 二、依法组织公司会计核算,组织编制、审核、统计、汇总全面预算草案、财务收支计划和现金流量计划,审核企业资金筹集和运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合理性、效益性,监督公司及时足额上缴国家规定的税金、附加、基金,及时按规定向投资者分配投资收益。 加强财务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定期撰写子公司财务情况说明书,分析财务预决算方案和财务计划、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经理室和集团计财部提供合法、准确、真实、完整、有价值的财务资料和信息,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好参谋。监督公司遵守财经纪律和资本营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属各公司财务管理情况,参与制定相应考核奖惩办法。

分公司总经理是做什么的?

2. 为什么说在分公司做副总不如在总公司经理

1、分公司副总在级别上和总公司经理是一样的,甚至不如总公司经理。
2、副职一般权利小很多,不如总公司正职,但是分公司的总经理就比总公司的经理NB,就算平级,也是分公司总经理掌握的资源多的多!升值可能也大。
3、一般有背景的总公司经理才有可能出任分公司老总,因为是实权派,否则只能给副职。

3. 分公司负责人比总部部门经理大吗?

分公司负责人不一定比总部部门经理大。
首先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所以总体上看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理解为一个大的部门经理。但是如果和总部比起来孰大孰小是需要看公司的职位体系的安排,各家公司不同。一般总部的经理会大一点。

简介:
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划分,主要依据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这种划分直接影响到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责任人的确定。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尚无母公司的概念,但对分公司及子公司已有原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比总部部门经理大吗?

4. 总公司董事长可以担任分公司总经理吗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章程对此也并没有禁止规定,那么总公司董事长可以担任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总公司董事长可以担任分公司总经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总公司董事长能不能担任分公司总经理是没有规定的,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章程有规定的,是可以担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分公司欠债,能要求其总公司清偿吗对方公司欠账,债权人把该公司还有它的总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这些债务到底由该分公司还是由总公司还?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总公司清偿剩下的债务,因为分公司由总公司亲自设立,本身没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因此总公司要对分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务按照以下步骤来清偿:首先,用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它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需要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然后,分公司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的,由总公司清偿剩下的部分。分公司的财产也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分公司在管理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实质上也是总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就要总公司对其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根据债务金额大小选择被告在小额诉讼中,将分公司列为被告,只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只有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较大时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需要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总公司董事长可以担任分公司总经理吗

6. 公司里的总经理和经理区别?

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未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制定,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的职权可以参照董事会的职权。总经理是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的公司管理人员。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执行董事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进行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2、两者的职权及作用不同;总经理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的,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在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授权下,执行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定的经营目标,并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因此其代表的是股东会的利益,其主要是对企业战略发展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7. 总公司好还是分公司好

各有各的好处。如果你的思维是宏观性、支配性、研究性的,希望更大的平台来实现自己的用武之地,可能总部比较好点。如果你希望以踏实全面的了解一线掌握必要的基础业务知识,分公司比较好点。如果一个规范性的公司,好的人才能够在总部和分公司之间流动的,即使是到了总部,最好的办法也还是到分公司锻炼下更好。【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好还是分公司好

8. 分公司好还是总公司好

看你做什么用,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可以独立核算。不过由总公司负责。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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