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融资途径详解

2024-04-28

1. PPP项目融资途径详解

 关于PPP项目融资途径详解
                      大多数人对“融资”并不陌生,譬如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等,但这些通常不会发生所有权转移问题,可归为传统租赁。融资租赁则是现代租赁业代表,本质上属于一种与银行信贷、保险并列的金融手段。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PPP项目融资途径详解,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PPP项目融资途径详解 
    据各地公布的今年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情况显示,河北省推出32个项目,投资1330亿元;福建省推出28个项目,投资1478亿元;四川推出264个项目,投资2534亿元;江西省推出156个项目,投资3185亿元;湖北省推出235个项目,投资3700亿元。湖南省方面据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已推出82个项目,累计投资1351亿元。国家发改委之前公布了首批PPP项目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面对如此之大的资金需求,这些资金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筹集呢?下文是详细解读:
    一、PPP项目的内涵
    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最先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专设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由专设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的利润。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它是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其运作思路如图所示。参与各方虽然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即社会效益却是最大的,这显然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二、PPP模式案例
    双牌县3号片区城市综合体建设是该县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也是双牌县与我司合作的PPP项目,由我司获得该项目住宅区的售卖运营及开发权。该项目位于县城主城区,整体占地面积4470平方米,高27层,地上裙楼5层,6至27层是精品住宅楼,总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投资约1.47亿元,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民生建设项目,双牌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也在其中,建成后,将会成为集全县政务服务、人才交流、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求职招聘、社保缴费、劳动维权于一体的群众办事服务中心,对于推进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更好地服务该县区经济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四周形成环形消防道路,交通便利。住宅部分,在用地的南面和北面布置两栋高层住宅,闹中取静,以提高居住的品质,成为双牌县城都市尚居生活领地和城市人居第一标杆。
    根据我司与双牌县政府签署的协议,我司在双牌成立项目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双牌县3号片区城市综合体。我司拥有对该片区的居民房及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经营权,在整个建设和经营期内,项目公司由我司绝对控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PPP项目融资方式全解
    (一)股权出资
    股权出资是指由PPP项目公司的股东来出资完成该PPP项目的经营周转。一般来说,作为PPP项目公司的股东,其特别的优势在于能够获得项目运营收益,通过参与或掌握公司的整体运营,而掌控其收益大小,多劳多得。除此之外,如果股东同时为项目公司的服务提供商或货物供应商,其还能以此获得更有利的商业机会。但相较于其他债权类的出资人,其劣势在于,股东对于公司财产收益分配的优先权最弱,其只有等债权人的债权获得满足时才能获得其股权投资的收益。总的来说,利用股权投资,风险最大的同时收益也最大。常见的股东是项目参与方、当地投资者、政府、特许权获得方、机构投资者、双边或者多边组织等。
    对于债权人来说,降低其投资风险的方式一般有三种:其一,获得银行或者第三方的担保;其二,尽量选择预付一定比例或者按比例分阶段支付投资款项以为自己留有资本缓冲;其三,选择突破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限制而向股东追索公司债务,而达到该目的一般只要得到股东的特别承诺即可,其本质无外乎是第三方担保。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项目的某个环节风险过高而难以获得投资时,股东作为项目公司的.所有人更愿意在针对这一环节承担额外的担保责任。
    (二)债权出资
    与股权出资相比,借款人的优势重点体现在利益的优先分配早于股东获得受偿,而劣势在于收益有限。一般来看,债务偿还往往以固定或者浮动利率为基准、由债务人按周期支付。除此之外,对于选择借款人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多边组织和出口信贷机构:通过这个渠道获得的一揽子贷款可以避免一定的政治风险、获得东道国政府在贷款偿还方面所给与的优惠政策,但由于这种贷款的限制和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往往难以获得。
    商业银行:对于长期贷款来说,商业银行是常见的选择。相较于通过发放债券,商业银行贷款的优势在于其给予了借款人一定的协商余地,在项目周期长、未来风险难以预计的情况下,给予债务人更大的调整空间;
    设备提供商、融资租赁出租人等:为了获得商业机会、对销售其产品更为有利,有些项目的设备或服务提供商也会同意提供借款;融资租赁出租人与设备提供商在这一点上类似,即为了对出租其产品更有利而愿意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融资条件。
    银团联合贷款:银团里每个银行所提供的贷款都是独立的,其都有着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基本不会为其他银行做背书。代理银行作为中间方,则在此代表银团向借款人提出条件、核实借款人是否最终达成要求、领取银团的借款并计算利率等,这种方式因为结构复杂而往往适用额度更大的项目。
    (三)银行信用证、保函
    这些方式本质上都是在降低项目公司的资金占有率,提高资金流动性,类型多是单证一致、见票即付,部分情况下也可能需要拿着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以证明有关违约行为后而才能拿到付款。银行在发放这些票证或者提供担保时基本都会要求委托方提供与其担保数额相同的、多为更高数额的反担保,在条件满足时,银行有权将该反担保下项目公司的应付价款转换为其贷款而要求签署债权人协议以确保其对项目公司的财产权利。
    (四)债券/资本市场融资
    这种方式可以使得借款人直接从个人和机构处获得借款,而无需通过银行这一中间方,一般来说,这种方式的优点包括利率低、还款期长以及流动性强,而其缺点在于,牵扯到背书、承销、信托、债券评级等多个环节及资质要求等,导致审批多、耗时长、程序复杂、灵活性差、风险高。一般来看,在项目初期不会采用这种融资方式,但一般当项目经过建设期而项目风险已经在较大程度上降低后,对于项目再融资还是可以采用这一方式。
    (五)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也被称为备用资金,因其介于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之间,其受偿的优先权也介于二者之间,即迟于债权人而早于股东受偿或获得收益分配。夹层融资的典型方式包括提供次级贷款和发行优先股,前者体现为晚于普通借款人受偿,后者体现为可以获得项目收益分配但并不能参与公司运营。一般项目公司采用这种方式的动机在于控制其资产/债务比例,尤其是在项目出现预算外的超支情况时(10%以内),为了尽快获得资金,而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融资。
    但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在于成本较普通贷款高,由于夹层融资下的投资人要晚于普通债权人获得收益分配,为了弥补其所承担的风险,项目公司一般会选择向其提供高于普通贷款更高的利息或向其分配项目公司收益(表现为向其提供期权、可转换债券等选择),一般会通过信托方式安排。
    (六)债权人协议
    债权人协议是指,为了确定不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债权人之间可就与影响受偿相关的问题特别达成一些协议,包括确立资金支取次序、到期债务安排、债权分配方式、担保性权利安排、支付管理、决议方式、保险基金管理、技术顾问管理等,其对协调PPP项目融资管理有着核心作用。
    湖南宇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致力于PPP项目投融资咨询与运营管理,PPP管理咨询。目前,我司参与前期调研投标项目5项,落地实体项目1项,拥有专业的工程专家、财务专家、投融资专家。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基础设施投融资咨询、基础设施企业改制与管理咨询、新城与开发区建设的投融资与管理咨询以及政策研究咨询、经销商债务重组方案研究咨询。服务领域包括供排水、垃圾处理、燃气热力、发电、轨道交通、土地一级开发、新城、开发区以及大型综合开发项目。
     ppp途径的主要功能 
    PPP途径可以分为融资性的和非融资性的,PPP项目合同是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依法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
    其目的是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
    非融资性质的PPP途径:
    (1)移交、运营、移交(TOT)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的移交给民营机构运营,通常民营机构需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2)作业外包
    政府或政府性公司通过签定外包合同方式,将某些作业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给外部企业/个人承担和完成,以期达到集中资源和注意力于自己的核心事务的目的。一般由政府方给作业承担方付费
    (3)运营与维护合同(O&M)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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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融资途径详解

2. 项目融资的 PPP 模式如何设计

1、项目投资建设
轨道交通项目可分A、B两部分投资建设(假设总投资100亿元)。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约占总投资70%,为70亿元;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约占30%,为30亿元。
A部分投资建设,采用投融资建设方式,即投资方与政府授权主体签署《投资建设合同》,并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完成后由政府在3-5年内回购,政府提供回购担保。
B部分投资建设,政府与投资方按一定比例出资(如6:4股权比例)成立特许经营公司,负责B部分的投资建设。
2、A部分资产租赁:投资方单独投资建设的A部分建设完成移交政府后,政府与特许经营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将A部分资产租赁给特许经营公司使用。
3、特许经营(A+B两部分资产):政府监管单位与特许经营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项目资产)的维护和相关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特许经营公司,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B部分的投资。
4、B部分资产移交: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公司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地、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
5、复合PPP模式框架图

6、模式设计理由:采用复合PPP模式,即公私合作制+投融资建设组合的模式,主要考虑到国家层面政策导向、投资方合理投资收益及政府建设资金缺乏等几个方面因素。
A.PPP模式是国务院层面大力推行模式,本模式设计中以PPP模式为核心,提领整个项目合作框架,使得项目合法性、融资落地及后期运营规范等方面都更具有保障性。
B.若整个项目(A、B两部分投资)都采用单一PPP模式,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太长(以北京地铁4号线为例,B部分46亿元投资,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回收期16年)。A、B两部分都采用单一PPP模式,投资回收期保守估计超过30年,是任何企业都无法承受的。因此投资金额较大的A部分可采用投融资建设的模式,合理缩短企业投资回收期。
C.此外,若整个项目A、B两部分都采用单一PPP模式,为使项目达到一个合理的收益水平(如10%内部收益率,15年投资回收期),政府每年需要补贴费用大大增加,巨额补贴会造成不利的社会影响。
D.就项目A部分而言,也可采用政府自建,然后将资产租赁给投资方与政府成立的特许经营公司,但政府方面资金压力较大,目前来看不太现实。因此,较为可行的方式是A部分采用投融资建设方式,投资方能够缩短投资回收期的同时,政府也减轻了项目建设资金压力。
E.项目A部分投融资建设方式也可适当变形,如采取投融资建造+土地联动的方式(BTR),即投资方可摘牌地铁沿线配套的商住用地,冲抵部分投资款。
7、模式重点说明
1)合法性文件:投资方投融资建设A部分项目政府应通过人大决议,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特许经营权授权文件。
2)特许经营公司股权:在特许经营公司中,我方股权比例应低于50%,原因在于我方只是参与项目的运营,而非主导,控股方应为政府方面授权主体(轨道公司)。
3)项目融资: 项目资本金部分可考虑引入信托、资管计划及保险资金等多种形式。项目贷款部分,需要提前与国开行及四大国有行等实力雄厚的银行对接,研究银团贷款落地的问题。
4)招标方式:由于目前法规层面对PPP模式没有完整的规范性文件,需要与当地政府部门充分沟通,在大的政策支持及现有招投标法框架下,先行先试,最终实现投资建设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招标。
5)项目A、B两部分的分割:不同线路的客流收入情况、建设成本、票价政策等因素存在差异,投融资建造模式与单一PPP模式的比例可以在本方案基础比例上进行微调。即如果线路的经济特征较好,那么投融资建造部分的比例可以下调,反之则上调。
6) 票价与客流预测:票价与客流预测是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需要与当地发改委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票价政策,并需要第三方专业公司提供客流预测数据。
7)特许经营收入调整机制:项目投资体量大,特许经营期限长,运营效益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科学、灵活的调整机制是成功实施项目的关键。
A.票价调整机制:在政府核定票价与社会投资商业化运作所需要的商业化票价之间,建立科学、合理的票价调整机制。
政府核定票价:政府监管部门根据现有政策,结合客流数据确定的平均人次票价。
商业化票价:政府核定票价基础上,锚定与特许公司经营成本紧密相关的电价、工资、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建立票价调整公式,依据该调整公式计算出来的票价为商业票价。
政府核定票价与商业票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政府与投资方按一定比例分担,以反映项目运营成本的正常变化。票价调整机制的核心是解决特许经营公司运营成本正常增长的问题。
B.租金调整机制
A部分投资建设完成后,政府将资产租赁给特许公司并收取租金。在项目特许经营期,租金将作为分担客流风险和调节运营收益的手段:实际客流低于预测客流一定比例时,政府减免特许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当实际客流高于预测客流一定比例时,政府提高特许公司应支付的租金。
租金调整机制的核心是解决客流波动对特许经营造成较大风险的问题。
8)投资退出机制
在实际客流与预测客流严重背、政策调整、政府违约及不可抗力等情形下,投资方可合理退出,且政府需要给予投资人以公允价格补偿。
9)资源整合:一般投资人须与与轨道运营经验丰富的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并形成联合体参与特许项目的投资建设,可大大增强对政府的项目谈判地位,同时也有助于提高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效率。

3. ppp项目融资模式的适用范围

PPP模式:一种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的融资和项目管理模式

ppp项目融资模式的适用范围

4. PPP项目融资方式及其适用范围

 PPP项目融资方式及其适用范围
                         在国内PPP模式虽然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但在国外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应用。那么融资方式有哪些?适用范围是多大?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通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 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一)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及类似的城市发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越来越成为PPP融资的主力军。
         1、分类:主要有行业产业基金(如交通产业基金)和地域产业基金(如洛阳城市发展基金)、母基金和子基金、金融资本与地方政府成立基金、金融资本与施工企业(或上市公司)成立基金和三方共同成立基金等几种分类方式;
         2、投融资模式:主要有股权投资基金和债权(明股实债)投资基金、母基金通过投资子基金,间接投资项目公司,和直接投资项目公司、存量债务置换基金和新项目投资基金、投资优先级和投资中间级、劣后级等几种投资模式;
         3、特点:产业基金一般结构是由政府所属投资公司与金融资本以10%:90%的比例,以有限合伙的认缴模式成立的基金,政府投资公司作为劣后级,金融资本作为优先级。产业基金通常规模较大,杠杆效应明显。例如政府在产业基金中出资10%作为劣后级,产业基金按PPP项目总投的10%投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股东借款),实际政府在项目中只出资1%(通常情况下,为实现到期回购,政府平台公司在项目中会再直接出资1-5%作为股东),政府投资的杠杆效应达到50倍以上(按政府再出资1%计算)。此外,产业基金由于优先级投资人大部分为银行、保险公司,甚至政策性银行等,资金成本较低,能够有效拉低产业基金的成本,对PPP项目融资成本的整体降低有很大帮助。
         产业基金模式还可以解决PPP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难题,即政府投资方和施工企业社会资本均不愿在PPP项目公司中绝对控股,产业基金作为第三方投资人可以拉低各自股权比例,使政府和社会资本均不控股。产业基金控股,可在协议中让渡经营管理权,只做财务投资人,不干涉政府和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此外,产业基金可以解决单一社会资本投入比例过大的问题,即产业基金和施工企业分别作为财务投资人和工程投资人,组成社会资本联合体,比施工企业单独做社会资本具有更强竞争优势。
         4、适用范围:产业基金一般对项目有要求,对行业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项目要求列入省市级重点项目,对政府财政实力要求一般性财政预算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对社会资本也有一些要求。产业基金由于资金来源渠道不同,资金成本差异较大,例如资金来源于政策性银行的产业基金,成本很低,甚至低至1.5%—3%;来源于地方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有些高至8%。
          (二)发行债券 
         这里提到的债券,主要是证券公司承销的,由证监会(或证券业协会)核准的公司债,以及发改委审批的企业债。不包括由银行承销,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短融、中票和PPN(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债券融资,尤其是2015年年初以来,公司债、企业债和专项债的松绑和扩容,成为政府融资的主要工具。
         1、分类:主要有发改委系统的企业债,和证监会系统的公司债;公开发行的公募债,和非公开发行的私募债;传统企业债(依托城投企业本身发债),和项目收益债等专项债(依托项目收益发债),等等。
         2、投融资模式:债券作为PPP项目的融资工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政府平台公司,即PPP项目投资人本身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对于PPP项目来讲,其政府股东方股权出资资金,可能就来源于这种债券资金;另一类是对PPP项目公司发行的债券,一般为项目收益债或专项债。
         3、特点:债券发行最大的好处,是融资成本低:一般情况下,评级AA以上的主体年化融资成本在5%-7%(公开发行)或7%-9%(私募发行)之间。随着利率下行,成本进一步降低,甚至有些评级高、实力强的企业,融资成本达到3%-4%。但硬币的反面,是对于发行主体的要求非常高,公开发行的一般要求评级在AA甚至AA+以上,能够达到AA以上的企业在地方上屈指可数,且要求有足够的资产支持发债(公开发行的债券额度不超过净资产的40%),发债规模有限;即使可以发行私募债,但对于地方政府动辄上百亿的众多PPP项目来讲,显然远远不够。
         4、适用范围:与投资模式相同,发债对PPP项目融资的适用范围有两类,一类是给政府平台公司发债,一类是给项目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或专项债。在如今政府平台公司发债额度基本饱和的前提下,项目收益债及专项债券是很好的PPP融资突破口,尤其是证监会2015年1月推出“新公司债办法”,国家发改委2015年4月推出战略新兴产业、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养老产业四个专项债、7月出台“项目收益债”、12月推出“绿色债券”等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后,公司债、专项企业债发展空间巨大。专项债券有几个优势:一是发债主体可为项目公司,不占用平台公司等传统发债主体额度;二是不受发债指标限制,且发债规模可达项目总投的70%—80%(非专项债券发债规模不超过项目总投的'60%);三是按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四是多有财政补贴和金融贴息、投贷联动等多方面支持。由于PPP项目融资增信主体缺失的普遍现状,以现金流为支撑,仅需对债项进行评级的项目收益债、专项债,可以不占用政府财政信用和社会资本信用(有些需要政府AA级以上发债主体提供担保),且此类融资业务刚推出不久,必将成为PPP项目融资新的蓝海!
          (三)银行 
         银行是参与PPP项目融资的主力,主要通过固定资产贷款等债权融资方式,和发行表外理财产品认购基金或资管计划份额的股权融资方式,参与PPP项目融资。当然,短融、中票、PPN等直接融资,也是银行的业务范围,但在PPP项目融资中占比较低,不展开论述。
         1、分类和投融资模式:银行参与PPP项目融资的方式,主要分两类:一是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理财资金,通过认购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优先级份额,投资PPP项目股权或股权+债权,这种融资属于表外融资,也是直接融资;二是银行通过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等产品,给项目公司授信,对项目公司来讲是债权融资,属于表内融资和间接融资。
         2、特点:银行融资的特点,当然是资金成本低,规模大。但银行融资有几个不足之处:一是风控严格,授信条件高,要求主体信用(一般是银行内部评级)达到条件、增信担保措施符合要求等,表外理财资金现在通常也已纳入银行统一授信体系,与表内资金授信条件相同:二是PPP项目投入大,单一银行基于客户集中度风险控制考虑,不愿全部自己出资,通常与其他银行组成银团,这就增加了融资推进的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三是表内贷款资金受“三办法一指引”限制,只能“实贷实付”(需要支付多少,贷多少,贷款资金不能在项目公司账户上长期停留),项目公司使用十分不便;四是银行业务地域划分问题严重,授信主体如果是跨区域经营,或项目跨省运作,需要两地银行配合为客户或项目授信,无形中降低了融资效率。
         尽管种种不便,但由于银行规模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又由于银行资金成本较低(尽管保险资金成本也低,但保险公司对外投资要求更高,且未形成气候),因此是政府融资和PPP项目融资最大的资金来源方。
         3、适用范围:银行理财资金可适用于产业基金、私募基金的优先级(部分银行也可同意认购中间级),可适用于单一项目股权投资中的优先级,也可适用于项目的债权融资部分;银行贷款资金仅适用于项目投资中的债权融资部分。银行参与PPP融资,对于政府财政实力、项目公司股东方实力、项目本身一般都有一定条件要求,尤其债权资金,会要求“第二还款来源”,即抵押或股东方、担保公司担保。银行参与PPP项目的资金成本普遍不高,表内贷款资金通常在基准利率下浮10%至上浮30%(按5年期以上利率计算,大概在4.5%-6.5%之间),表外理财资金通常在5.5%-7.5%之间。
          (四)资管计划 
         资管计划通常包括券商资管、基金资管、保险资管、信托计划等。其实资管计划通常是银行、保险资金参与PPP的一种通道,属于被动管理。真正的主动管理类资管计划一般不参与PPP项目,而是参与证券一级半(定向增发)市场或二级市场。这里简要介绍一下保险资管和信托计划。
         保险资管是保险资金借助资管计划投资PPP项目的表现形式。2010年以来,保监会逐步放开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股权、金融产品、基础设施债权、集合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私募基金的限制,除基础设施债权投资可直接适用于PPP项目外,保险公司还可以直接投资能源、资源、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现代农业、新型商贸流通、公租房或廉租房等企业股权,其中很多产业与PPP项目多有重叠。又因为保险资金具有成本低、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与PPP项目特征吻合。因此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融资有很大前景。但另一方面,保险资金对项目和投融资主体要求也很高,唯有优质项目才能进入保险资金的“法眼”。
         信托计划自2009年“四万亿投资”起,成为政府融资的主要工具。但由于信托资金的私募特征,募集成本不具有银行、保险等“公募机构”的成本优势,在当前政府和PPP融资渠道广泛、资金价格低廉的背景下,信托计划渐渐失去了往日的光彩。目前信托计划参与PPP项目融资主要为被动管理,即银行或保险资金以信托计划作为通道,参与PPP项目。不过,信托公司也在积极转型和“自降身价”,推出各类创新工具参与政府融资和PPP项目,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尤其是在PPP项目“过桥融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等领域,继续发挥其方式灵活的优势。
          (五)其他融资工具 
         主要包括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资本市场直接融资(IPO或新三板挂牌)及并购重组(以被并购方式退出)等。由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及并购重组是PPP项目在后期退出时的一种选择(PPP项目社会资本退出方式主要是政府方回购),且目前PPP项目大多处于起步阶段,离退出阶段为时尚早,因此不展开分析。主要分析下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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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项目融资的 PPP 模式如何设计?

采用“复合PPP模式”,即公私合作制(PPP)+投融资建设(BT)组合的模式。

以超大型准运营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例
投资的轨道交通项目,长期投资回收期,通过票面收入不能收回全部投资和利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方案采用结构融资的技术,项目有效的拆分组合,提出了投融资模式的复合。轨道交通项目可分A、B两部分投资建设,A部分投资建设,采用投融资建设方式,即投资方与政府授权主体签署《投资建设合同》,并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完成后由政府在3-5年内回购,政府提供回购担保。

合法性文件、项目融资
投资方投融资建设A部分项目政府应通过人大决议,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特许经营权授权文件。项目资本金部分可考虑引入信托、资管计划及保险资金等多种形式。项目贷款部分,需要提前与国开行及四大国有行等实力雄厚的银行对接,研究银团贷款落地的问题。

PPP模式是指政府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分享等方式提高供给效率,建立风险共享和长期合作关系。PPP模式相对于“BOT”模式的区别,是企业所有个人都想承担建设和实施该行为的项目,应由企业在BOT、政府和企业的所有住宅承担合同和合同关系的上上下下。在PPP模式下,项目由政府和企业实施,各有分工,政府和企业之间有一定程度的平等合作关系,即所谓的“公私合作”。

项目融资的 PPP 模式如何设计?

6. ppp项目融资模式的适用范围

PPP(Public-Private-Partem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赢利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或组织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此种模式下,政府、赢利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或组织形成一种多赢的合作模式,使总收益最大化,实现帕累拖最优,即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主导项目公司的选择和项目的确立,参与成立项目公司,主持招投标,与企业合作共同完成项目融资,而对项目建设,运行管理主要起监督作用,最后接收项目,进行项目移交。与传统基础建设模式下的政府职能和作用比,PPP模式下的政府职能和角色有如下特点:首先从资金来源来看,传统模式主要依靠财政支出,而PPP模式吸收社会资金;其次,从风险分担程度来看,传统模式承担了几乎所有风险,而PPP模式分担部分风险;再次,从收益来看,传统模式没有或者只有少量收益,而PPP模式则或者项目设施;最后,从所担任角色来看,传统模式政府担任的是决策者和投资者的角色,而PPP模式下担任的是合作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从中可以看出,PPP模式下,实现了政府角色从决策者和投资者向合作者和监督者的转变,扩大了项目资金来源,提高了运行效率,最终对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提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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