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哪些

2024-05-13

1.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
1.诉讼追偿;
2.资产重组;
3.债权转股权;
4.多样化出售;
5.资产置换;
6.租赁;
7.破产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银行业监督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哪些

2. 不良资产处置的方法

1、常规催收
对一些尚在经营、有翻盘机会且有偿债意愿的债务人,债权人可采用上门直接催收方式,但应密切监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涉诉案件、逃废债务、其他债权人追索等情况。
2、和解清收
债权人可综合考虑已查控财产的种类、价值、处置难度、处置时间,评估回报期望、回报周期,债务人的背景能量、对抗性,及债务人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负债情况、不可知的障碍因素、其他债权人的执行力度等等,征求合作伙伴的意见后,决定是否与债务人和解;决定和解的,一并研究和解的方式、额度及付款时间。
3、诉讼清收
除非债务人具有重组盘活的可能,或者老老实实有诚意与债权人谈和解,否则,债权人首先应考虑是否采用诉讼(含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追偿。当然也不是盲目起诉,投资乾应在论证可行性及成本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合理确定行动的时机、方式、标的和申请财产保全;裁决生效后,债权人应尽快申请执行。
4、追加偿债主体
对于穷尽手段仍然无法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或其财产不足,或者债权人已有证据及法律依据可以追加债务人的关联人承担责任的,可以按照干货之四的相关内容,在执行程序中追加或者通过诉讼手段追加偿债主体。这是没有办法之中的办法,但只要投资者尽调过关且掌握核心证据(有时候要用非常规手段取得证据),有时会有奇效。
5、以物抵债
采用修改债务条款方式的,债权人应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谨慎确定新债务条款,与债务人重新签订还款计划,落实担保条款(尤其要增加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作连带担保)和相应保障(查控)措施,督促债务人(担保人)履行约定义务。采用资产置换方式的,债权人应以提高资产变现和收益能力为目标,确保拟置换的资产来源合法、权属清晰、价值公允,并严密控制相关风险。
6、以物抵债
当债务人确实没有或不具备足额的现金偿还能力,企业已处于破产边缘或已停业经营,不会出现起死回生的情况,如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物,则将一无所有;或者债务人除欠本案债务外还有其他债务,而其他债权人已(拟)起诉债务人,正(拟)查封、瓜分其财产;或者,债权人的目的就是接受以物抵债,通过自己能力大幅提升抵债物的价值(如转性、改建、联片开发等),或者为购入其他财产(资产包)预先设置处置障碍、今后谋求利益提前“布局”。在上述情形下,债权人可以采取实现债权的快捷方式——以物抵债。
7、债转股
对于一些尚有经营前景、有还款诚意、债权人觉得可以信任和合作的债务人且除本案之外欠债不多的企业,或基于竞争关系、整合上下游、借壳上市、联合开发、打破行业壁垒、绕开准入门槛、获得特殊牌照、扩张产能、提升品牌等目的,债权人可以采用债权转股权或以实物抵债后作价入股企业的方式实现债权。债转股后,债权人应参与、监管或控制(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8、盘活重整
无论是股东让出部分股权还是债权人愿意削减一定本息,都属于权力层面的重新组合。好的盘活重整能使不良资产在实体经营层面得到有效保持,避免有价值的资产变为沉没成本,做到“标本兼治”。
9、转让债权
如果资产包户数较多,或分布地区较分散,自身团队难以消化的,或者有新的投资机会拟尽快回笼资金及腾出人手接手新项目的,可以考虑将资产包拆解为小包或个案,通过营销人才或外聘合作伙伴挖掘潜在债权人接盘(如何挖掘请参考干货之二的内容);另外,也有不少主动找上门的投资者。适宜以转让方式处置的债权包括:未掌握价值较大财产的项目,司法处置难度很大或处置时间很长的项目,自身团队在该地区人脉、资源较薄弱的项目,债务人很有背景且对抗性很强的项目。不良资产处置
10、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11、申请强制清算
对于怀疑债务人的股东(开办单位)、实际控制人有转移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且该等人员有足够还债能力的案件,或者认为债务人的股东不会配合法院清算且该等股东有偿还能力的案件,考虑到申请破产清算的时间较长,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清算。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专门的文件《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12、申请破产清算
对于债务人的财产已经被另案抢先查封、而首封法院又按查控顺序分配执行款、预估己方难以受偿的案件,或者债务人恶意转移或处分财产(恶意抵押、恶意单独清偿)、难以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的案件,或者认为债务人账目混乱、存在公款私存或关联人侵吞公司财物嫌疑或怀疑债务人对关联人有大额应收债权的,或认为债务人会担心进入破产程序暴露黑幕的案件,或债务人本来还有重整盘活的机会但其过于嚣张拒不配合的案件。
13、申请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追债的终极法律手段,债权人走投无路的时候,可以根据已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向司法机关举报要求追究债务人或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可以应用于追债案件的相关罪名。
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法包括申请破产清算,转让债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常规催收,和解清收,诉讼清收,追加偿债主体,以物抵债,资产证券化,申请强制清算,申请破产清算等方法。
一、催讨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哪些
1、要求借款人明确还款计划
一般在债务到期后,应第一时间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如果在债务到期前债务人只是口头进行承诺,记住留存视频音频记录,以证明债权人向其主张过权利义务。
2、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如果债务人没有能力继续还款,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不但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并且降低还款风险;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可以向借款人及担保人主张债权。
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重新确定的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3、找证人证明曾催讨债务
债权人可以和第三人一起向债务人要债,这样证人能够证明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将来需要到法院打官司,第三人就可以作为证人向法院证明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
在要债过程中一定注意证人的选择。证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是不能作为证人为债权人作证的!
4、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权利人可以向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经由人民调解员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
针对调解协议,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通过法院司法确认的方式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司法确认是不收诉讼费的),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若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权利人向法院主张权利后,经法院向债务人送达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后,诉讼时效中断。

3. 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是什么呢

不良资产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包括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多样化出售、资产置换、租赁和破产清偿。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
一、谁来还破产重组后债务
先去找政府经办部门,看破产企业的资产是如何处置的。
如果已经履行了破产程序,破产企业原因的债务,只能从处置资产里给付;如果没有用于偿还债务,而是拿去重组,则可以依法予以追偿。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股东出资不实;股东抽逃资金。
二、什么是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工程结算,也可以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额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主要表现在: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也就是说,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越多,所应结算的工程价款就应越多。所以,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就能够近似地反映工程的进展情况,有利于掌握工程进度。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承包商尽快尽早地结算回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和资金回笼,也能够降低成本。3)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承包商而言,只有工程款得到如数结算,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承包商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第七条,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与剥离(转让)方、债务人、担保人、持股企业、资产受让(受托)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金融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中应当回避。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不得同时从事资产评估(定价入资产处置和相关审核审批工作。

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是什么呢

4. 处置不良资产的方法有哪些

1、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2、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3、多样化出售
(1)公开拍卖
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2)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3)招标转让
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一、不良资产处理流程是什么
不良资产处置流程:
1、首先要确定拟处置标。处置标的确定后,多数项目需要进行处置公示,会在报纸上和资产管理公司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2、进行债权评估。除损失类债权或能够回收本金的债权,其他债权通常要进行评估。
3、依据评估结果拟定交易价格。评估结果出来后,资产管理公司会与投资者拟定交易价格。
4、撰写处置方案并报批。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组撰写处置方案进行报批。
5、选择拍卖行并进行拍卖。批复后选择拍卖行,让拍卖行登刊组织拍卖。
6、签约付款。
7、债权交接、债权转让公告。资产管理公司转移借款合同、催收通知、抵押权证等资料,由购买方履行义务。
二、不良资产的法律依据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范围内,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时,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活动:
1、追偿债务;
2、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3、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4、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5、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6、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7、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5. 不良资产处置七种方式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答: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有七种方式:一、直接催收:这是银行针对逾期贷款的普遍做法, 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催收;2、 注意催收的方式;3、 催收主体的问题 ;4、 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二、协议处置 : 根据《物权法》第195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219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借新还旧 : 借款人因临时周转困难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有的银行通过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债务重组等方式盘活不良资产。但这种方式应重点注意两个问题:1、 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 担保物。借新还旧合同为新合同,因此原对主合同的担保物要重新签订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也要重新办理,保证债权担保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四、实现担保物权 : 根据《物权法》第195条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第220条规定:“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因此,如果银行无法与抵(质)押人达成书面处置协议,可以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实现担保物权。五、法院诉讼 : 通过法院诉讼追偿不良贷款是银行惯常做法,要注意以下问题:1、注意诉讼时效。银行应注意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应及时申请查封抵押物。有的银行认为,只要抵押物办理登记,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起诉时无须申请法院查封抵押物,其实不然。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1条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摘要】
不良资产处置七种方式【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答: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有七种方式:一、直接催收:这是银行针对逾期贷款的普遍做法, 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催收;2、 注意催收的方式;3、 催收主体的问题 ;4、 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二、协议处置 : 根据《物权法》第195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219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借新还旧 : 借款人因临时周转困难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有的银行通过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债务重组等方式盘活不良资产。但这种方式应重点注意两个问题:1、 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 担保物。借新还旧合同为新合同,因此原对主合同的担保物要重新签订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也要重新办理,保证债权担保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四、实现担保物权 : 根据《物权法》第195条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第220条规定:“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因此,如果银行无法与抵(质)押人达成书面处置协议,可以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实现担保物权。五、法院诉讼 : 通过法院诉讼追偿不良贷款是银行惯常做法,要注意以下问题:1、注意诉讼时效。银行应注意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应及时申请查封抵押物。有的银行认为,只要抵押物办理登记,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起诉时无须申请法院查封抵押物,其实不然。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1条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回答】

不良资产处置七种方式

6. 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是什么呢

不良资产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包括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多样化出售、资产置换、租赁和破产清偿。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法律依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第七条,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与剥离(转让)方、债务人、担保人、持股企业、资产受让(受托)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金融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中应当回避。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不得同时从事资产评估(定价入资产处置和相关审核审批工作。

7.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哪些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
	1.诉讼追偿;
	2.资产重组;
	3.债权转股权;
	4.多样化出售;
	5.资产置换;
	6.租赁;
	7.破产清偿。
	【法律依据】
	根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第七条,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与剥离方、债务人、担保人、持股企业、资产受让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金融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中应当回避。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哪些

8.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

诉讼赔偿。诉讼是在进行活动追债中最常用的一种手段,有一些企业公司常常利用各种借口拖欠不归还贷款,逃避责任,还有些公司经营困难,但是也有一定的还款能力,这些情况下,通常用法律手段来约束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而且还可以简化处置不良资产程序。
资产重组。这一方式主要包括企业重组、债务重组、资产的转换和并购,通常情况下是对债务企业重新作出债务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本金或者利息上适当的作出折让等方式对债务然进行资产和债务的重组。
债权转股权。顾名思义,是指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批,将企业的债权转让成公司的股权,持有一部分股份,并可以对所持股份进行经营管理。
多样化出售。主要包括公开拍卖、协议转让、招标转让、竞价转让、打包处置、分包等几种形式,这几种形式的共同点就是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利益,而把债务转移到相关人员的手里,以一种双方利益都可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化了不良处置的步骤,提高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
资产置换。资产置换主要是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两个市场主体签订置换协议,实现双方有形或者无形资产之间的互换。现在资产置换大都是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互换,已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且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租赁。其实就相当于采取契约的形式向出租者缴纳租金,最终的目的上收回现金,但有时也会收回非现金资产和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破产清偿。破产清偿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是最后的处理方式,但是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时,使用这种方式更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