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房子价格怎么定

2024-05-13

1. 法院拍卖的房子价格怎么定

一般情况下法院拍卖房屋的价格会比正常房价便宜,差距还是很大的,跟正常房价比较的话起拍价会低最少30%。尤其是石家庄的房子,正常情况起拍价比评估价肯定低,而且评估价比市场价低不少。至于交的税费跟普通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是一样的。
买方:购买90平以下房产的1%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唯一住房)1.5%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不唯一住房)2%
房屋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自缴纳房屋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
一、法院拍卖房子要多长时间
(一)首先是委托办理,法院房产拍卖不是房屋的产权人直接进行房产交易,而是由拍卖行进行委托拍卖,拍卖也要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有委托书才能进行房产交易,这是委托交易必须有的书面文件。
(二)其次就是拍卖行要对房产交易开始进行准备工作,第一步要对拍卖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这样才能定出拍卖的低价,拍卖的低价不可以过高也不能过低,既要保证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利益,也要保证购买者的利益。第二步就是确定拍卖的日期和拍卖的公告。
(三)再有就是对购房人的购买资格和购买条件进行审核,购买房屋的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和竞买的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就像是商品房认购书里面交付的保证金是一样的,交易成功就划入房款,交易失败就退还给购房的人。
(四)最后就是进行房产的拍卖竞买程序了,一旦房屋竞买成功,当即就缴纳拍卖的房款,然后由拍卖行给予拍卖房产产权转移证明就可以了。
二、法院三次没有拍卖掉的房子法院怎么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因此,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法院拍卖的房子价格怎么定

2. 法院拍卖房产价格怎么定

法院拍卖房产价格的确定主要方式有以下四种:1、与当事人(原业主)进行议价一般来说,法院在拍卖之前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去跟房屋双方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并且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里面商议出来一个结果。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议价结果达成一致,且合理合法,那么这个议价结果就会成为该房屋的参考价。2、找房管局定向询价采取这种方式确定评估价的,法院会向房管局等机构提前出具询价函,而且询价函里面会写明要求、完成期限等事项。3、在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目前可以进行网络询价的平台并不多,仅有京东、工商银行和淘宝三个渠道。4、委托评估公司估价房产拍卖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3. 法院拍卖房产价格怎么定

法律分析:司法拍卖是处理民事纠纷中涉案财产的重要方式,法院进行司法拍卖的时候,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且要对拍卖机构进行一定的监督,法院司法拍卖是会设置保留价的,保留价一般是司法拍卖的起拍价格,而保留价一般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法院拍卖房产价格怎么定

4. 法院拍卖房产价格怎么定

法律分析:法院拍卖房产价格怎么定:法院司法拍卖是会设置保留价的,保留价一般是司法拍卖的起拍价格,而保留价一般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5. 法院拍卖房子怎么拍卖

法律分析: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1、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2、拍卖的鉴定与估价;3、确定拍卖房产底价;4、确定拍卖日期;5、发布拍卖公告;6、审查竟买人资格;7、竟买人缴付保证金;8、组织拍卖会实施;9、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法院拍卖房子怎么拍卖

6. 法院拍卖房产价格怎么定

法院拍卖房产价格怎么定:法院司法拍卖是会设置保留价的,保留价一般是司法拍卖的起拍价格,而保留价一般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7. 房子法院拍卖怎么卖

如何买法院拍卖的房子首先,拍卖的房屋产权要清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其次,拍卖的价格比较合理,如一些房屋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八成,超过起拍价就可成交。委托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首先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经拍卖所得的房产办理产权时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协议,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委托书。除此之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委托拍卖的房屋如设有抵押权的,应先注销抵押权;法院委托拍卖的,要提交法院委托拍卖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于拍卖的房屋,交易手续费需双方缴纳。消费者竞买时要掌握以下要诀:
一、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
二、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
三、竞买人可选择两个以上的标的竞拍。
四、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五、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的心理价位。
六、注意选择合法的房地产拍卖机构。
七、有必要对拍卖房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房子法院拍卖怎么卖

8. 法院拍卖的房子如何卖

如何买法院拍卖的房子首先,拍卖的房屋产权要清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其次,拍卖的价格比较合理,如一些房屋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八成,超过起拍价就可成交。委托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首先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经拍卖所得的房产办理产权时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协议,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委托书。除此之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委托拍卖的房屋如设有抵押权的,应先注销抵押权;法院委托拍卖的,要提交法院委托拍卖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于拍卖的房屋,交易手续费需双方缴纳。消费者竞买时要掌握以下要诀:
一、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
二、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
三、竞买人可选择两个以上的标的竞拍。
四、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五、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的心理价位。
六、注意选择合法的房地产拍卖机构。
七、有必要对拍卖房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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