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农村信用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05-12

1. 影响农村信用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体制急需转变细化。农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转向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过程中,原有的粗放型经营体制已很难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宁武联社来说从去年以来,我们通过组织架构的重组,操作流程的再造,薪酬分配制度的改革和考核体系的完善,推出了“分类管理、专业化经营”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新模式。从去年的实施情况看,总体上是好的,业务发展了,效益提升了,服务更好了,员工收入增加了,抗风险能力增强了。但由于受两级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还存在责、权、利不明,经营层领导和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任务不明确,激励和约束得不到很好匹配等问题。(二)人事管理制度不严,人员素质偏低。众所周知,现代金融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随着金融电子化步伐的加快,新业务、新知识层出不穷,对人员素质要求更高。金融从业人员不仅要掌握现代金融业务知识,还要求掌握计算机和法律知识。由于受区域和人缘关系的影响,镇农村信用社现有人员的构成格局,带有任人唯亲的痕迹。加之在在职学习、进修和培训等方面的条件差,员工的整体素质并不高,以宁武联社为例大部分员工仅仅只是初中或高中毕业生,严重地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创新和发展,不利于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也不利于农村信用社核心竞争力的形成。  (三)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潜在金融风险仍然很大。长期以来,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始终是困扰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顽疾。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条件“门槛”较高,“出门”困难,即使票据兑付后历史包袱仍然较重,不良贷款总量仍然很大,而且还有许多潜在不良资产没有反映出来;人均利润、资产利润率等指标较小而亏损面、亏损额仍然较大;拨备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尚未得到明显增强;农村信用社股金虽然增加很多,但是不少股金在本质上仍然是存款化股金,基础很不稳固;农村信用社在提足各项风险拨备后实际资本充足率仍然很低;内控制度很不健全,案件时常发生,潜在风险不容乐观。

影响农村信用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发展


3.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目前情况

由省政府负责成立各省省级联社,对本省信用社进行统一管理,并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监管,没有全国性统一管理机构。在沿海的信用社发展业务比较迅猛,效益好。很多已经改制为信用银行,并少量信用银行已经上市。而西部的情况改制才刚完成几年,业务刚刚走上正轨,扭转的亏损情况。得益于社会的稳定和2000年的改制,丢掉了历史的包袱,所以现在信用社(银行)发展参差不齐。但发展很快,每年招聘大量的高素质,大专以上高学历,专业对口的人员充实信用社,为信用社日后发展奠定基础。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目前情况

4. 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涉农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明显不足。由于涉农企业大多规模小、微利经营,抗风险能力差,农村信用社担心形成新的贷款风险。因此不少农村信用社明确限制对此类企业的贷款。实际工作中,不少农村信用社为防范信贷风险,在贷款投放上从原来的“垒大户”又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基本上只发放农户贷 
款。这种“撒胡椒面”的贷款管理方式,是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信贷风险,但难以发挥贷款规模效益,根据目前农民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特点,也必然造成信用社大量的资金闲置。

(二)部分支农贷款投放不尽合理,对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效果不明显。近年来,支农贷款投放虽逐步得到调整,但投放中“唯农、偏种、重粮”和“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
运营模式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转变,贷款投放仍主要用于支持农民购买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的生产经营,对效益较高的新兴高效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贷款投放仍显不足,使支农资金的运用效率下降,支农贷款使用效果不高。

(三)农村信用社推行小额农贷、农户贷款证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宽。表现在:一方面,目前农村信用社实际发放小额农贷的数额小、期限短,难以满足一些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规模化、专业化养殖和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的农业生产项目开发的需要;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核发农户贷款证的覆盖面较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对支农资金的合理需求。

(四)目前普遍缺乏具有法律规范的农户担保组织体系,限制了农村信用社对农业产业化,贸、工、农一体化及科技型、创新型农业的推广和支持力度。因找不到可靠的货源,部分农村信用社资金出现闲置,存贷比例偏低,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的信用社跨区域在城区拓展业务,甚至集中资金在城区与商业银行争客户、抢市场,导致农村资金非农化的流失。

(五)目前农村信用社实行的严厉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和严格的贷款条件限制,制约了基层信用社支农的积极性和农户对贷款的需求。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实行了严厉的贷款责任追究制。要求新增贷款必须保证100%收回,否则对信贷员实行停薪收贷、下岗清收,致使一些信贷员宁可不发放贷款,也不愿丢掉饭碗。对农户提出的贷款需求普遍过于谨慎,同时,贷款方式也比较单一,条件严格。为保证贷款100%收回,虽然人民银行三令五申要求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实行贷款证制度,但目前农村信用社对农户贷款主要仍采取质押、“联保”两种方式。

(六)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欠缺,影响了信贷支农服务内涵的延伸和拓宽。许多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知识面窄,市场信息不灵,对农业方面的新科技、新产品了解不多,以致出现对一些创新型农业项目不敢支持,对一些市场前景不明朗的项目不敢支持,客观上影响了支农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七)国家对“三农”的优惠政策没有得到很好体现和落实。如在利率执行上,人民银行规定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50,对支农贷款原则上可不浮或少浮。而多数农村信用社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利益趋动,往往仅对入股的社员按股金额度档次区别执行了少浮10-20的优惠利率,对其他农户贷款不分用途一律一浮到顶。

(八)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政策的某些局限性,弱化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作用的充分发挥。表现在:一是在再贷款的管理上,明文规定其用途只能用于农户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和农村消费信贷,没有涵盖农村的多种经济成分;二是在支农贷款的期限管理上,规定最长不能超过一年,不适应农村多层次、多种类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周转的规律;三是在利率是否可以浮动上,规定的含糊、灵活,农村信用社可执行也可不执行。

5. 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区别

请区分清楚: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般是县一级的法人机构,下辖XX信用社,标准称谓是:XX县(区、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用社。
你所说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分别为独立法人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为县级及以上机构的名称,一般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他法人单位和自然人出资组成,在自身经营的同时,行使地方政府对辖内农村信用社、信用联社的管理职能,目前基本为省级管理机构;而农村信用合作社一般为乡镇一级的独立法人的金融业务经营机构,具有50多年的历史,经过近年来的几次改革,一般都被取消了法人资格,成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独立法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目前已经很少见了。

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区别

6. 农村信用社贷款存在哪些问题

信用社贷款:
农村信用小额贷款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用种、养殖及其他销费的贷款,当然买房也可以。
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农户建位一个经济上、家庭上、收入上情况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份授信后,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
发放的贷款中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话,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了解客户,为了更好的方便收贷等原因。如担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区,哪便不可以,当然不符合担保的条件,从找一个人来担保就行了。
?贷款发放条件很多,最好去当地信用社去问问,如借款人要单独自户,要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证明婚姻情况。 贷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其实不用担保也可以发放的。 

7. 农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目前各地方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问题。由4个方面原因造成:其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较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其二,资金约束,合作社扩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方法主要靠自身积累;其三,人才缺乏,合作社扩大规模需要一定数量的优秀管理人才,当前的管理人员已表现出数量不足、管理水平低和管理方法落后。四,合作社扩大规模、增强实力的一个途径是向产业链后方延伸,受当前技术水平的限制。2、农户参与率低、入社意愿不强、社员缺乏积极性。农户的入社意愿不强、社员缺乏积极性的原因可归结为3个方面。(1)对合作社缺乏了解。对合作社认识和了解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导致农户入社不积极。(2)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对农户缺乏吸引力。一方面有些制度和社员的期望差距太大,另一方面有些制度合作社不能很好的落实。(3)合作社不能有效解决农民最担心的问题。导致农民的参与意愿不强,社发展缓慢社员退社,这种累积循环将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的发展。3、合作社资金不足、人才缺乏合作社优秀管理人才缺乏由下述原因造成:其一,当前的管理者决策水平低,其二,外聘专职管理人员少。大多数合作社本身规模偏小,利润较低,聘请外来的管理人员所需支付的薪金合作社难以承担;另一方面,对于盈利好的合作社也难以聘请到专业的关了人才。外来的管理人员和学管理的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到农村工作。合作社的发展面临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的严峻挑战,这个问题会变得日益突出,将制约合作社的发展甚至生存。4、合作社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合作社的制度不完善调查显示,30.23%的被调查合作社没有成立成员代表大会,18.23%的合作社没设理事会,34.48%的合作社没有设立监事会,32.76%的合作社没有设经理。少部分合作社制度缺失,即使制度健全的合作社,有些制度也是有名无实,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合作社管理不规范许多合作社没有实行民主管理,有的管理者甚至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做出损害合作社社员利益的事情。5、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发展不稳定。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缺少按惠顾额返还盈余的分配机制,完善的监督保障机制以及有效的社员合作动力机制。目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动力机制缺失主要由2个方面原因造成:其一,现在的盈利分配方式使得普通社员不能获得他们创造的全部价值,从而使普通社员缺乏合作的动力。其二,由于社员、合作社联系农户、非社员农户在实际操作中界限不清晰,导致非社员农户的“搭便车”心态严重。

农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8.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变革之路在哪里

农信社改革将推动新农村的确品牌建设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是惠及个体农户及农机、农资、农贸、农业科技和农产品深(精)加工等企业。据统计,全国农信社有70多万名从业人员,占全国县域银行从业人员的54%,每年的涉农贷款余额达3.9万亿元,占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的33.3%,全国共有7.7万个金融网点,占全国县域银行业网点总数的59.7%,可以说任何一家所谓的国有四大行,都是无法比拟的。据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说:"农信社全面承担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向广大农户的国家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是农村地区机构网点分布最广、支农服务功能发挥最充分的银行业机构。"
奥古特专家在欧美农业考察中,我们发现,荷兰的农业合作社遍及生产环节的各个领域,无论是种子的培育,饲料肥料的供应,还是农产品的销售,都可以通过加入合作社得到解决。荷兰主要的合作社大致有四种:一种是信贷合作社。这种合作社遍及荷兰各地,对支持农民扩大生产、更新设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农民90%以上的生产贷款均来自信贷合作社;二是采购合作社。它为农民购买种子、饲料、肥料提供方便和帮助。此外,合作社还有自己的加工厂;三是销售加工合作社。正是由于这类合作社的存在,荷兰农产品的销售网遍布世界各地;四是拍卖合作社。正是通过这种运作模式,荷兰的鲜花以最快的速度空运到世界各大城市的消费者手中。这不仅使荷兰赢得了"鲜花之国"的美誉,而且也赢得了巨大的利润。目前,荷兰农民中,花农收入最高。
中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分支机构遍及全国所有的乡镇、农村,是农村唯一的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唯一一个与农村、农业、农民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未来应通过改革,进一步深化其服务"三农"的方针,为新农村建设贡献核心力量。按照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银监会在近期明确提出,从2011年开始,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目标,即高风险机构全面处置,历史亏损挂账全面消化,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现代农村银行制度基本建立,主要监管指标达到并持续符合审慎监管要求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与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二、改革关键是企业文化与品牌战略
大家知道(CI)企业文化建设为基础全面构建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我们可以看到,农村商业银行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与其他商业银行完全不同的发展条件和发展基础。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政策出来以后,尤其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以及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和多元化、农民的市民化及知识分子化,这个过程中,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
奥古特国际咨询机构欢迎农信社、农商行、政府相关人士以及关心"三农"建设的社会各界朋友们一起来深度探讨在农信社向农商行的改革过程中,如何建设企业文化?如何实施品牌战略?如何塑造品牌化团队组织,以此确保变革的顺利完成,从而为中国的"三农"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和资金融通这一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