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

2024-05-17

1. 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五个重庆”建设,创新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精品景区的带动作用,推动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统筹城乡发展、“缩小三个差距”中的作用,实现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加快和率先发展,把旅游业建成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把重庆建设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和中国西部地区旅游高地。(二)发展战略。1.加快和率先发展战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整合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各行业资源,以科技和人才为支撑,以大项目和大营销为重点,加大投入,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瓶颈”因素,在若干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提升重庆旅游业在全国旅游业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2.精品带动战略。瞄准国际一流标准,加快长江大小三峡(奉节白帝城、巫山小三峡)、天坑地缝、天生三硚、钓鱼城、白鹤梁、大足石刻等精品景区建设,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全市旅游业提档升级。3.“五个重庆”转化战略。充分利用“五个重庆”建设带来的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设施改善的机遇,加快旅游业发展,开发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4.产业融合战略。充分发挥旅游业关联带动功能,坚持旅游业与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延伸以旅游业为核心的产业链,发展旅游产业园区和旅游产业集聚区,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三)发展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全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品质量显著提升,全面建成形象鲜明、产品多元、服务一流的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全国重要旅游集散地和西部旅游高地。旅游产业效益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旅游业成为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成为提高人民群众福祉的现代服务业,成为带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生态建设、对外开放的重要产业,使重庆成为中国以旅游经济发展促进城乡统筹的典范。到2012年年底,力争全市年接待旅游过夜游客达6250万人次,年均增长25%;旅游总收入达1550亿元,年均增长30%;接待入境旅游人数达196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10亿美元;就业总量达195万人。到2015年年底,力争全市年接待旅游过夜游客达1.08亿人次,年均增长20%;旅游总收入达3000亿元,年均增长25 %;入境旅游人数达到30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16亿美元,入境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外汇收入进入西部各省(区、市)前3位、全国主要旅游城市前10位;旅游产业就业总量(直接与间接就业)达250万人。

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

2. 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发展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十一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发展全面提速,取得丰硕成果。市委、市政府先后提出打造温泉之都、建设山水都市旅游精品、提升“六大精品景区”品质等重大战略举措,实施了一批旅游主题年重大建设项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现了重庆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旅游经济主要指标年均增幅超过20%,增幅在全国名列前茅,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旅游业作为全市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更加巩固,重庆建设全国旅游强市的基础更加坚实。1.旅游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十一五”时期,全市国内、入境和出境三大旅游市场均获得了高速增长。国内旅游人数年均增幅为21.8%,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幅为25.5%;入境旅游人数年均增幅为21.2%,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幅为21.6%;出境旅游人数年均增幅为21.2%;旅游总收入年均增幅为25%。2010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62亿人次,其中,入境旅游者137.02万人次,国内旅游者1.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917.85亿元,其中,旅游外汇收入7.03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868.36亿元。在西部12省(区、市)排名中,重庆旅游总收入、入境旅游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分列第6位、第5位和第4位。2.旅游产品类型更加丰富。“十一五”时期,全市以“旅游主题年”为抓手,着力推进“太阳”工程、五方十泉、10大生态旅游、10大乡村旅游、10大名镇旅游、10大温泉旅游等项目建设,构建了包含观光、休闲、度假、商务等不同类型旅游产品体系,初步形成了浪漫的温泉之都、多彩的山水都市、壮丽的长江三峡、精美的大足石刻、神奇的天生三硚、峻秀的乌江画廊等旅游精品。3.旅游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方面配套水平明显提高,旅游产业结构日趋合理。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旅行社406家,其中出境旅行社24家,一般旅行社382家;星级饭店271家,其中,五星级饭店14家,四星级饭店60家,三星级饭店128家,二星级饭店68家,一星级饭店1家;国家A级旅游景区96家,其中,5A级旅游景区2家,4A级旅游景区38家,3A级旅游景区32家,2A级旅游景区23家,1A级旅游景区1家。此外,重庆市还组建了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建了更好的旅游投融资平台。4.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时期,制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五方十泉”建设打造“温泉之都”的意见》(渝办发〔2006〕22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激活重庆旅游市场优惠奖励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08〕22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水都市”旅游精品――“太阳”工程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8〕131号)等文件,加强了与周边省市、主要客源地以及国家部委的合作,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全市旅游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5.旅游产业综合效益明显提高。“十一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逐年提高,旅游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5年的9.8%上升到2010年的11.6%。旅游业在带动关联产业发展、提供就业、帮助三峡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和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上讲,“十一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与重庆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相比,与旅游业发达地区、周边先进地区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旅游目的地体系尚不健全。全市还没有形成统一、鲜明的旅游形象,作为目的地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尚待提高。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还不够完善,旅游目的地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旅游区域发展不够均衡,纵深发展乏力,空间格局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旅游产品和市场开发仍显粗放。全市旅游资源类型多样、数量庞大、组合度好,发展潜力很大,但是目前还有不少高品质旅游资源没有得到开发或开发得不够好,缺乏有震撼力的国际旅游精品。同时,在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散客化、个性化、多样化、体验化和精致化等方面,市场开发还不到位,游客满意度还比较低。三是旅游经营主体发育不够成熟。缺少有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缺乏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业态,市场活力不足。旅游产业链不完善,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程度不高。四是旅游人才和科技支撑亟待加强。旅游产业人才队伍总体上素质偏低,具有专业技能的员工比例不高,高级管理人员短缺。旅游业科技含量不高,旅游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运用不普遍,特别是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旅游业产业素质、服务品质还有较大差距。五是旅游产业协调机制尚不健全。旅游发展合力不够充分,部门协作和区域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全市一盘棋”的理念需要进一步强化。六是乡村旅游发展滞后。主要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向乡村旅游延伸不足,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欠账大。(二)“十二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二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但机遇大于挑战,希望大于困难。1.“十二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一是宏观环境向好,旅游业发展进入“黄金期”。从国际环境来看,和平、发展、合作仍然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没有改变。“十二五”时期,世界经济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恢复期,全球经济有望温和回升,将有利于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促进各国和地方生产、流通和消费等领域的互相渗透,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施,将为旅游发展创造新机会。低碳经济成为主导发展方式,有利于凸显旅游产业地位。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将推动旅游产业素质提升,并不断催生旅游新业态。从国内环境来看,我国旅游业将进入发展“黄金期”。“十二五”时期,我国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特别是2010年我国人均GDP已超过4000美元,今后一个时期,将处于消费总量快速增长期和消费结构加速升级期。人民生活由生存型、温饱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消费升级、城乡互动催生新的“消费革命”,国民经济结构也将随之调整。未来一段时间内,旅游业将成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产业。国务院明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全国旅游业发展迎来新热潮,呈现加速发展态势,旅游总收入增速预计将持续高于GDP增速。二是区域地位凸显,旅游业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重庆市我国是中西部地区惟一的直辖市,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国家五大中心城市之一,在统筹城乡、承东启西、连接南北、开发西部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二五”时期,是重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攻坚时期,面临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成渝经济区建立、两江新区崛起等重要机遇。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旅游业被定位为加快和率先发展的行业之一,是重庆建设西部地区现代服务业高地的重要内容。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将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扩大消费、改善民生、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望在重庆新一轮产业大发展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得到更大支持。三是“五个重庆”助推,旅游业发展进入“快速成长期”。“十二五”时期,围绕“五个重庆”建设,全市将进一步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美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交通状况,整治社会治安秩序,提升健康卫生状况,可望为旅游业的转型升位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提供更多的可利用资源,将对旅游业发展起到重要助推作用。2.“十二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一是体制机制障碍亟需突破。最主要的有:旅游部门职权范围相对有限和旅游产业综合性大产业性质之间的矛盾,旅游资源的部门、地区分割和旅游者、旅游要素自由流动需要之间的矛盾,区域旅游发展的整体性和行政区域的层级性之间的矛盾等。二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在国家层面,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一直缺乏综合性的根本法,专业性法规体系也不健全。从地方来看,旅游立法也存在一些薄弱和滞后的地方。特别是在适应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等新领域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基本上还是空白,将给旅游业发展带来诸多困难。三是转型升级任务艰巨。旅游市场需求的变化、旅游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旅游业在推进“缩小三个差距”中应当发挥的作用等方面,对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旅游产品和市场开发、旅游经营主体培育、旅游运营模式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区域竞争加剧。国发〔2009〕41号文件的出台固然给各地旅游业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旅游业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特别是重庆周边省市纷纷将旅游业作为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来抓,周边省市旅游业发展和重庆市旅游业发展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进一步加深。此外,在国际方面,世界主要经济体消费能力降低、世界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以及可能设置的各种软性贸易壁垒,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重庆旅游业特别是入境旅游发展。

3. 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

“十二五”时期,全市将围绕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的进一步完善、旅游产品的提档升级、旅游业的创新发展,重点建设以下重点工程项目:(一)重点景区(点)建设项目。1.六大精品景区。长江大小三峡(奉节白帝城、巫山小三峡)、天坑地缝、白鹤梁、天生三硚、大足石刻、钓鱼城。2.山水都市旅游区。解放碑都市商圈旅游区,两江四岸滨江休闲带,红岩联线,江北铁山坪,九龙坡走马镇、千秋生态农业园、寨山坪,北碚大金刀峡、金刚碑古镇、大后港(草街大坝、大木桥),南岸广阳岛,巴南桃花岛、浪琴游艇基地,沙坪坝磁器口古镇、中华绿谷,大渡口马桑溪古镇,渝北兴隆现代农业区,巴南区琵琶洞度假区、林海景区,双桥区万商会所、国际鲜花港,璧山奥特莱斯国际旅游度假村。3.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涪陵武陵山、北山坪,丰都名山、南天湖,忠县石宝寨、四望楼,万州青龙瀑布、潭獐峡,云阳张飞庙、龙缸,奉节白帝城、天坑地缝,巫山大昌古镇、宁江半岛、神女溪,巫溪红池坝、大观山、宁厂古镇,开县汉丰湖、雪宝山,石柱西沱古镇,长寿区长寿湖、长寿古镇等。4.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大仙女山,乌江画廊,黔江小南海、蒲花河、濯水古镇、城市峡谷公园,石柱黄水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秦良玉历史文化旅游区开发,彭水阿依河、摩围山、鞍子苗寨,酉阳桃花源、龚滩古镇、龙潭古镇,秀山洪安边城。5.其他重点景区。南川金佛山,万盛黑山谷、森林世界,潼南“三色”旅游公园、双江古镇、大佛寺,铜梁玄天湖度假区,江津四面山、游艇产业园,綦江古剑山,永川茶山竹海,荣昌路孔古镇,城口黄安坝、九重山、川陕苏区城口县苏维埃政权遗址纪念公园,垫江牡丹生态旅游区,梁平双桂堂、百里竹海,大足海棠香园。6.综合性项目。温泉之都项目大型主题公园项目。(二)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项目。西部旅游总部经济园区、中国(重庆)旅游交易所、五星级邮轮建设项目,五星级酒店建设、长江三峡旅游营销中心、山城夜景灯饰工程、城市旅游标识系统、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安全监控系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三峡游艇基地建设、沿江旅游码头建设、旅游汽车营地建设、西部旅游集散中心、黔江武陵山旅游集散地、涪陵旅游集散中心、乌江旅游武隆港、奉节兴隆旅游新城等项目。(三)支撑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外部交通以及相关市政设施。“十二五”时期,全市旅游投资总额1万亿元,支撑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约占投资总额的2/3,旅游主体项目投资约占投资总额的1/3。旅游主体项目共计102个,投资总额3250亿元,其中市级重点项目52个,投资总额2115亿元;区县(自治县)重点项目50个,投资总额1135亿元。

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

4. 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期”,也是重庆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关键期。编制好《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促进重庆旅游业加快和率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渝府发〔2011〕13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渝委发〔2010〕35号)编制,是指导重庆旅游业“十二五”时期发展的行动纲领。

5. 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优化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加强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完善旅游产业体系,提升旅游企业竞争力,促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一)优化旅游发展空间格局。突出主城区都市旅游以及精品景区打造,推进区域旅游纵深发展,实现旅游产业发展在空间上的拓展和相对均衡,把“一小时经济圈”建设成为“山水都市旅游区”,把“两翼”分别打造成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和“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构建“一区两带”旅游业发展空间格局。1.以城带郊,加快打造“山水都市旅游区”。进一步明确主城区在全市旅游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增强其休闲娱乐、旅游集散和公共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都市旅游,建设成为融山城、江城、不夜城于一体的国际特色旅游都市。依托有利的客源市场基础和强大的旅游集散能力,强化主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一小时经济圈”多层次、多级别、多类型的旅游地共同发展。打造以南山、缙云山、歌乐山、中梁山等为代表的中心城区游憩带,以九龙坡、大渡口、沙坪坝、巴南、涪陵、南岸、渝北、北碚、长寿、璧山、江津等地的温泉、湖泊、岛屿、森林为代表的环主城休闲度假带,以潼南大佛寺、江津四面山、綦江古剑山、南川金佛山、万盛黑山谷、永川茶山竹海、涪陵武陵山等为代表的远郊旅游观光度假带,促进合川钓鱼城建设和大足石刻延伸发展,推动“山水都市旅游区”成为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全国重要旅游集散地和西部旅游高地的主要载体。2.以线带面,积极构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深化发展地质地貌观光、生态休闲和历史文化旅游,突出小三峡、白帝城、天坑地缝、白鹤梁、名山、张飞庙、龙缸、石宝寨、柑橘城、红池坝、西沱等亮点,加强三峡旅游资源整合利用,提升长江三峡旅游品牌。深入挖掘三峡文化资源,加紧建设长江沿线延伸景区,提升万州旅游集散功能,打造巫山、奉节、巫溪旅游“金三角”,推进库区腹地旅游目的地发展,将“渝东北翼”构建为品牌突出、产品丰富的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3.以点带片,加快建设“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依托武隆世界自然遗产,做好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市场宣传营销力度,加快天生三硚、大仙女山、芙蓉江、南天湖、武陵山等精品景区建设,配套完善大仙女山休闲娱乐项目,形成功能齐全的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带动周边地区旅游发展。依托乌江画廊品牌,加强彭水、黔江、酉阳、秀山、石柱等区县(自治县)旅游业的统筹规划,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加快乌江干流、阿依河、阿蓬江、酉水河等水域风光带开发,推进黔江濯水、酉阳龚滩古镇等一批古镇建设,积极发展彭水摩围山、鞍子苗寨、秀山洪安边城等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民俗旅游,建设酉阳大桃花源、石柱黄水等精品景区,打造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大旅游区。全面提升渝东南地区旅游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将“渝东南翼”打造成为“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成为重庆旅游业的重要增长极。4.构建多层次、多功能、全覆盖的旅游集散地体系。确立主城区为第一层次的旅游集散地,承担“山水都市旅游区”和全市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同时扩大在中国西部地区的辐射范围,打造西部旅游门户。确立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为第二层次的旅游集散地,将万州区建成三峡库区对外旅游枢纽城市和渝东北地区的主要旅游集散地,将涪陵区建成连接“一区两带”的重要枢纽,将黔江区建成渝东南主要旅游集散地以及大武陵山区的门户型枢纽。确立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旅游热点城镇建立第三层次的旅游集散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发挥对相关区域的旅游集散功能。5.加强市内外区域旅游合作。结合各区县(自治县)旅游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推动区县(自治县)旅游错位发展,发展一批旅游强区强县。加强区县(自治县)旅游开放合作,打破地区封锁、市场分割局面,促进相邻景点整体打包开发经营,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共同市场,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鼓励实行旅游连线联票制。加强“一小时经济圈”内部以及各地区和“一小时经济圈”之间交通联系,加强渝东北与渝东南地区的跨区域旅游发展协作,构建一批新旅游环线。充分发挥重庆作为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和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的作用,全面深化跨省(区、市)合作,构建一批跨区域旅游精品。联手湖北,实现长江三峡旅游发展统一规划、统一营销、统一执法,共同争取国家出台支持长江三峡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西三角、渝川黔金三角、成渝经济区、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等重点区域合作,共同塑造区域旅游特色品牌。(二)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观光旅游产品,加快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积极发展邮轮游艇等专项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和复合化发展,促进旅游产品的转型升级。1.全面提升观光旅游。以山水都市景观为基础,依托“五个重庆”、“十大民生工程”建设,围绕两江新区、公租房、廉政教育基地、唱读讲传、国防教育基地、山城夜景等创新举措和发展亮点,加强主城区风貌改造,灯饰提升工程等的动态文化意蕴,实行整体包装,突出地方性、时代性,大力发展现代都市观光旅游。以长江大小三峡(白帝城、小三峡)、大足石刻、天生三硚、钓鱼城、天坑地缝、白鹤梁等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健全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文化内涵,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然和人文观光旅游精品。充分发挥全市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发展潜力巨大的优势,突出景区特色,加速三峡库区湿地、神女峰、神女溪、大昌古镇、金刀峡、黑山谷、桃花源、阿依河、千野草场、雪宝山等观光旅游精品建设。2.加快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完善“五方十泉”,加快建设“一圈百泉”,推动“两翼多泉”开发,丰富温泉文化内涵,推进温泉资源多样化利用,提高重庆“中国温泉之都”的品牌号召力,着力打造“世界温泉之都”。“十二五”时期,“五方十泉”应普遍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其中至少两家温泉要建立与疗养院合二为一的正规疗养温泉。结合“宜居重庆”、“森林重庆”等建设,发挥重庆美食之都、购物之都优势,大力发展都市休闲度假。建设一批符合普通老百姓需要的休闲娱乐场所,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园绿地体系,大力发展集购物、美食、娱乐等于一体的旅游休闲综合体,推动旅游和城乡居民休闲的融合发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促进乡村休闲度假蓬勃发展。以山地、湖泊、河流、草甸、森林等资源为依托,结合“健康重庆”建设,大力发展康体养生旅游和生态休闲度假。推进金佛山、摩围山、四面山、长寿湖、汉丰湖、黄安坝、石柱黄水等一批以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的目的地高水平建设。适应旅游活动休闲化的趋势,丰富长江三峡、大足石刻、武隆大仙女山等传统观光旅游景区的休闲度假功能。3.积极发展专项旅游。加快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加快主城区及沿江旅游码头建设,鼓励提升邮轮旅游档次,加快老旧普通游船更新换代步伐,支持高端游艇发展,推进长江三峡沿线一批游艇基地建设,形成顶级邮轮集群,使长江三峡成为国内内河邮轮游艇旅游龙头。鼓励乌江、阿蓬江游轮游艇旅游发展,加快重要节点游艇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俗文化旅游和乡村体验旅游。加强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丰富展示手段和体验内容,将红色旅游和青少年修学、党员学习、干群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加强各类历史文化遗址、名人故居、名人踪迹的开发,加大博物馆等现代文化场所开发利用力度,形成良好人文氛围。充分利用民俗文化优势,挖掘传统商业、传统舞蹈、传统音乐等文化资源,加大整合开发力度,以民俗旅游发展促进民俗文化保护。积极发展融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于一体的乡村旅游,打造特色化和多元化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收入从以餐饮住宿收入为主向以旅游综合收入为主转变,实现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促进“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大力发展商务旅游。建设和完善商务设施,打造一批功能完备、服务专业的商务酒店。加强旅游企业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衔接和合作,建立商务旅游服务网络,促进商务旅游专业化经营。抓住主城改造以及悦来国际会展城建设等机会,完善会展场所及设施,提升会展业发展水平。制定商务会展旅游发展规划,针对商务旅游特点推出个性化订制产品,提高舒适性、安全性和灵活性,打造现代化的商务旅游产业体系,创立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和主题公园项目。打造以山地高尔夫为特色,具有世界影响、国内一流、西部领先的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顺应现代消费需求新趋势,按照精品化、差异化要求适度发展大型主题公园项目。4.强化精品旅游线路建设。针对本地市场,重点开发一日游、两日游旅游线路,做好交通衔接规划,加强市场秩序管理,促进“重庆人游重庆”。针对中远程市场,加强不同旅游目的地之间的合作,加强旅游景区和旅行社、饭店等不同类型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旅游线路产品开发。争取将温泉之都、大足石刻、武隆大仙女山、乌江画廊、合川钓鱼城、天坑地缝、四面山、金佛山等纳入国家旅游线路。(三)加强旅游市场宣传营销。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合资源、创新发展的思路,加大旅游市场宣传营销经费投入和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重庆旅游形象。1.整合宣传营销资源。树立大旅游理念和集团军概念,整合各行业、各区县(自治县)、各主体宣传营销资源,共同促进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宣传营销资金带动作用,根据各区县(自治县)从宣传营销资金专户中实际支出的旅游宣传营销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放大市级宣传营销资金使用效果,力争每年整合全市旅游宣传营销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按照公司化运作模式,做大做强重庆旅游产业发展公司。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进共同营销。2.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旅游宣传营销体系。围绕全市旅游主题口号,构建旅游形象体系。加大投入,集中对全市主题旅游形象和长江三峡(大小三峡、白帝城)、大足石刻、天生三硚、天坑地缝、白鹤梁、钓鱼城等旅游精品进行宣传营销,打响重庆旅游品牌。完善旅游宣传的“十个一”(一个标识、一句口号、一幅地图、一本画册、一首歌曲、一张光碟、一台演出、一份报刊、一套丛书和一家网站)工程,加快打造“三名平台”(名媒宣传营销平台、名人宣传营销平台、名节宣传营销平台),综合运用电视、报刊、广播、户外广告、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深度推介重庆旅游。进一步深化与中央、境外及市级主流媒体的战略合作,集中时段强力宣传重庆旅游。重视宣传效果,对于市场反响较差的演出项目等要重新打造,提升品质。开设重庆卫视旅游栏目,重点打造重庆旅游频道、重庆旅游广播频率宣传品牌。在中央电视台黄金强档播出重庆旅游整体形象广告,每年集中推介1―2个重点景区。各大型活动应把旅游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户外公益广告栏按一定比例切块用于旅游宣传。鼓励著名制片人来渝拍摄影视剧作品,奖励推介重庆风土人情和景区的优秀影视和文学作品。3.加大旅游市场营销力度。实施旅游消费激励措施,稳步开发本地旅游市场。利用高速交通发展的机遇,加强成都、贵阳、西安、武汉等周边大城市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旅游市场的开发。围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努力提升旅游接待设施和服务的国际化程度,吸引更多国际游客。实施旅游目的地全球营销计划,构筑国际化的旅游营销网络体系。在市外主要客源地设立办事处。每年开展专题旅游推介、组织海内外重要客源地旅游推介各10次以上。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建立旅游门户网站,适时发布旅游信息。4.丰富旅游节会活动。继续办好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重庆山水都市旅游节等重点节会活动,策划推出温泉之都旅游节,打造成全国知名旅游节会品牌。提升大足石刻国际旅游文化节等节会影响力,支持“一区县(自治县)一节会”活动。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重要会议。深入开展旅游主题年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四)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围绕旅游产品开发和目的地建设,完善旅游要素,推动旅游产业集群形成,强化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合理的旅游产业体系。1.加快建设旅游精品景区。夯实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加强策划规划,重点打造长江大小三峡(白帝城、小三峡)、天坑地缝、天生三硚、钓鱼城、白鹤梁、大足石刻等“六大精品景区”。结合“一区两带”空间布局,在各区县(自治县)打造一批具有吸引力的景区。强力推进合川钓鱼城、涪陵白鹤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支持一批景区创建5A级景区。建设10个以上旅游人数超100万的精品景区。2.优化饭店业结构和品质。规划建设一批五星级酒店和一批有品位、有特色的旅游酒店,积极引进国际顶级酒店管理品牌,支持开发青年旅舍、经济型连锁式酒店、自驾车营地和房车营地,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包含星级饭店、经济型饭店、度假村、休闲公寓、乡村旅馆、青年旅舍、汽车旅馆、农家乐等多种类型的旅游住宿接待体系。到2015年,全市五星级酒店要达到100家以上。3.加强旅行社规范管理。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加快实施星级旅行社标准,规范旅行社管理运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培育骨干企业,鼓励发展专业化与特色化旅行社,支持导游服务公司以及旅游电子中间商等新业态发展,加强对旅游中间服务业态研究和分类管理,推动形成比较合理的分工体系。“十二五”时期,全市力争实现全国十强旅行社集团1家、全国百强旅行社4家的目标。4.实施“畅通旅游”工程。把发展旅游景区交通作为“畅通重庆”的重要内容。大力促进旅游公路与高速公路网络的连接,力争在3年内5A级景区一级路或高速公路直达,3A级以上景区公路建成三级以上油路。建设旅游交通网络,形成旅游交通环线,加强各种交通工具的衔接。旅游客运服务要延伸到主要景区和主要乡村旅游目的地,交通标识、公路服务区要增添旅游服务功能。改善旅游包车条件,在中心城市和旅游重点区县(自治县)设立旅游车公司。完善重点景区停车场设施。加快高速铁路建设,优化运行调度,加强时刻衔接,开行旅游专列。开通到北美、欧洲、日韩等主要大城市直航航线,加密台湾等主要客源地航班,2011年直航台湾航班每周确保达12班以上,力争达20班以上。鼓励开辟旅游包机航线。支持万州、黔江机场向旅游机场转型,推进巫山、武隆等支线机场建设。规划并建设朝天门等邮轮母港和旅游码头,完善配套设施。对码头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降低各类邮轮游船停靠费用。5.大力发展旅游餐饮娱乐。充分挖掘餐饮文化,继承发扬传统名品,积极发展创新产品,支持各区县(自治县)打造地方特色餐饮品牌,强化重庆“美食之都”形象。规范餐饮场所管理,规划建设旅游餐饮集聚区,提升餐饮管理水平。组织厨艺大赛和餐饮服务技能大赛,提升菜肴质量和餐饮服务水平。鼓励发展主题餐饮,鼓励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支持重庆餐饮“走出去”。深入挖掘巴文化、抗战文化、渝东南少数民族文化等资源,加强传统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开发推出一批独具特色的文化艺术项目。支持旅游景区开发娱乐项目,支持科技含量高、文化内涵丰富、市场前景好的大型主题公园建设,鼓励社会娱乐业和旅游业结合发展,适度发展大型旅游演艺项目。6.加强旅游商品开发。依托本地名优特新产品,打造全市及各区县(自治县)标志性旅游购物产品,积极发挥旅游业对工农业产品的营销功能。做大做强传统民间工艺品牌,加大地方特色工艺品、纪念品、宣传品等研发力度,构建差异化旅游商品体系,努力实现“一个区县(自治县)一个品牌”。积极建设旅游商品产业园区、交易中心和研发中心,大力发展旅游商品特色街或特色集贸市场,推动旅游商品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在主城区及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打造一批不同特色的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基地。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秩序,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的产销体系。7.推动旅游产业融合与集群发展。强化旅游业关联带动作用,推动旅游和农业、工业、文化、体育、金融、物流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围绕精品景区和旅游目的地建设,延伸旅游产业链,增强综合配套功能,积极发展旅游综合体和旅游产业园区,利用3―5年时间,形成3―5个产值规模超100亿元的旅游产业集群以及20个产值规模超10亿元的旅游产业集群。(五)提升旅游企业竞争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具有国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发展一批具有市场活力的旅游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旅游经营主体。1.加快培育旅游龙头企业。深化改革创新,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重庆旅游投资集团、重庆旅游产业发展公司等龙头企业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国际国内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入驻重庆,鼓励非旅游大型企业集团进入旅游业经营,鼓励国内大型旅游企业集团进入重庆发展。支持各类旅游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实现集团化、专业化、网络化发展,重点培育从事资源经营、旅行接待、景区开发和主题公园打造等的大型旅游集团。扶持旅游装备、酒店设施、休闲用品等生产、营销龙头企业发展。2.提升中小旅游企业活力。积极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引导中小旅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自身市场开拓能力。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积极组织中小旅游企业争取融资、财政、税收、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探索更有效的奖励、税收减免和补贴措施。推动旅游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鼓励旅游商业模式创新和新业态发展。制定实施针对“农家乐”、民俗户等特殊经营主体的优惠政策,支持乡村旅游发展。3.鼓励各种资本进入旅游业经营。放宽准入门槛,除法律明令禁止的领域,旅游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鼓励各种类型的资本共同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鼓励利用外资发展旅游业。简化旅游项目审批程序,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旅游产业项目一律改为备案制。鼓励旅游创业,特别是对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大学生等群体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鼓励民营博物馆等旅游资源开发,支持旅行社将其纳入旅游线路。4.加强面向旅游企业的公共服务。积极打造旅游投融资公共平台,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加强对旅游企业发展的信息咨询服务、创业辅导和教育、培训、科研支持,协助组织集体采购、联合营销、对外交流等各项工作。(六)促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市场需求,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实施旅游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旅游人才交流、旅游人才星火、旅游人才繁星等“四大工程”,加强旅游学历教育,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在职培训,加大旅游人才开发工作力度,推进旅游人才市场建设。1.加强旅游学历教育。整合存量旅游教育资源,筹建重庆旅游学院。加强旅游院系和学科专业建设,争创旅游博士点。科学合理设置旅游专业和教学内容,创新旅游教学模式。加强旅游实习基地建设,编制实训教材,培育“教师+技师”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中高级旅游经营管理人才和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2.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在职培训。积极争取国家旅游局将重庆确定为中国西部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在主城区、黔江区建立重庆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在云阳县建立库区旅游培训中心,加强库区旅游职业教育发展,探索以旅游职业教育发展培养农村人才的新机制,大力发展农村中等旅游职业教育。到2015年,实现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学历水平大幅提升。3.推进旅游人才市场建设。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就业或创业等方式转移到旅游产业。利用西部地区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旅游人才参与全市的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到重庆从事旅游工作,积极引进旅游业界高层次人才。建立与发达地区的人才互动交流机制,定期选派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旅游工作。建立全市旅游人才信息库,推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到2015年,全市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就业总量达到250万人。4.改善旅游人才发展环境。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予以支持。在地方率先建立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抓紧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实行导游人员聘任薪酬与职业资格挂钩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积极开展旅游服务技能大赛,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建立和完善旅游激励制度,对旅游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七)推进旅游资源环境保护。强化旅游发展中的资源环境保护,推进旅游业的节能环保,优化城乡风貌,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1.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旅游项目经营权出让一律实行招投标等公开竞争方式,对资源闲置或造成破坏的项目要立即整改或限期退出。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的法律效力,对不符合旅游规划的新建、改建、扩建旅游项目和设施,有关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和开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利用,灵活运用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等方式,积极探索将相关旅游资源纳入统一经营主体,推进旅游资源的一体化管理。加强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切实保障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建设经费。2.加强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把景区绿化纳入“森林重庆”建设范畴。关闭影响景区生态环境的小水电、小矿山,修复景区生态。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自然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必须按规定编制项目对保护区域的生态影响报告。对长江三峡、武陵山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地区以及温泉、高尔夫、大型主题公园等生态影响较大的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要制定全市开发利用调控规划。完善景区污染防治设施,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制定旅游景区生态环保评价指标体系,并率先在5A、4A级景区实施生态环保评估。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治理消落带,推进“绿化长江 重庆行动”。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生态旅游,提升生态脆弱区居民生态保护意识,减少旅游开发和旅游者活动对环境的破坏。3.推进旅游业节能环保。制订实施旅游业节能减排计划,积极推进低碳旅游发展,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使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十二五”时期,全市力争将星级饭店、A级及以上景区每万元旅游收入的用水用电量降低20%。推动绿色旅游饭店创建,推行宾馆、餐饮行业一次性用品收费制度。4.优化城乡风貌。加强城区卫生日常保洁工作,做到“无缝隙”覆盖,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对影响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造或拆除。加强交通管理,积极疏导影响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各类违规行为。加强城市治安、文化综合整治及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素质,着力解决车辆乱停、摊位乱摆、牌子乱挂、垃圾乱扔等问题。加强旅游景区风貌整治,对景区标徽、字体、色调、员工服装、纪念品包装等进行创新设计,充分体现地方性、民族性、艺术性。

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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