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上市中,律师可以做哪些法律服务,怎么做?相关规定有哪些?

2024-05-15

1. 证券发行与上市中,律师可以做哪些法律服务,怎么做?相关规定有哪些?

证券发行与上市中必须委托律师,而且必须是专业的律师才能够胜任这一项工作。
根据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主要为企业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制定规定制度,提供日常法律培训,发律师函等。
二、为公司上市、股票发行、股东年会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其他重要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企业重要交易谈判,尽职调查、提供法律意见。
四、当企业发生纠纷时,代理案件参加谈判、调解、诉讼或者仲裁活动(包括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等)。
五、对企业进行合规性审查,避免刑事风险,这也是最容易被大家忽略的,但是最重要的方面。

律师日常工作注意
律师在具体履行委托代理合同的过程中要在思想意识方面有个深刻的认识,才能做到严格履行合同,防止失职行为的出现,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出现。
委托代理合同规定得越详细越好。这样能够防止纠纷的发生。有的律师事务所规定的委托代理合同,权利义务失衡,认为规定的律师所的权利越多,委托人的权利越少,就对律师所越有利。

证券发行与上市中,律师可以做哪些法律服务,怎么做?相关规定有哪些?

2. 股票索赔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法律分析:(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律师收费标准》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3. 股票索赔律师费一般多少

法律分析:股票索赔案件为避免股民朋友二次受损,律师代理案件时一般采取风险代理模式,即前期不收取律师费,股民获赔后收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报酬(也有个别律师前期会收取一些差旅费)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股票索赔律师费一般多少

4. 股票索赔需不需要请律师,怎么收费?

股票索赔需要请律师,收费根据索赔金额来定。具体情况如下:1、律师费。获赔前不收一分律师费,所有差旅费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费在您获赔后再收取。律师费比例:根据索赔金额大小决定收费比例,金额大的收费比例会适当降低;2、索赔过程。法律分析评估—发起征集—接受咨询—指导取证—整理材料—立案缴费—法院沟通—庭前准备—管辖权异议—开庭—补充证据—开庭—判决(一审)—对方上诉—二审开庭。历时:短则3个月,长则1.5年以上 ;3、胜率及风险。我们并非对所有的信披违规处罚股票都会发起索赔,只会选取获赔把握大、风险小的发起索赔。一支股票的索赔需要我们长期大量的人力、财力投入,在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如果没有获胜的把握,律师一般不会轻易发起;4、获赔比例。由于赔偿计算标准的专业性、股票走势及买卖的复杂性,有时并非所有的投资损失都可获赔,有时获赔金额还会超过损失,每个股票、同一股票的不同投资者获赔的比例也不尽相同,律师会根据您的交易记录事先评估索赔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5. 我买股票亏了想索赔,一般律师怎么收取费用?

律师的费用是你索赔金额的10%-20%。 亏损股是股票术语其中之一。企业盈利为负数的,亏损企业的股票叫亏损股。 企业盈利为负数的,亏损企业的股票叫亏损股,持有这个企业的股票,每年该股的权益数都在下降,连续两年亏损的股票和综合评价不高的股票,被称为“ST股”。 拓展资料: 当投资者购买的股票亏损的话,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割肉换股。股票出现亏损之后,如果投资者发现手中的股票股性较差,成交量低迷,没有反弹的动力。这时投资者可以选择换股,买进一些成交量活跃,而且热门的股票。 2、继续补仓。在股票出现亏损之后,若是该股票在下跌的通道当中,会使投资者的亏损逐渐扩大。这时,投资者可以采用补仓的方式,再次买入自己之前建仓的股票,平摊自己的持仓成本。 3、采取T+0操作方式。在A股市场上,本来是不支持T+0操作的。但是,当股票被套出现了亏损的情况。这时投资者就有了底仓。因此,当天可以再次买入同一只股票,之后卖出自己的底仓部分,也是可以实现T+0操作的。但是,这种操作方式的难度较大,新手投资者不建议这样操作。 4、继续死扛。在股票出现亏损,而且投资者手里也没有多余的资金进行加仓或者T+0操作。那么,这种情况,用户可以继续死扛。只要股票没有出现退市的情况。那么,就有回本的希望。 炒股风险: 首先是估值仍然高达数百倍甚至数千倍PE的题材股、亏损股。深沪A股市场2010以来的连续调整,使得许多股票估值有所下移,但通过对A股市场观察发现,一些品种仍然是数百倍甚至数千倍PE的股价,而观察其行业来看,其由于新股上市出现了多家同类公司,其行业竞争格局也进入到激烈之中,类似这样的股票品种,我们认为这类企业经营业绩将难有改观,相反其中长期业绩或继续下降。 比如上市的某电子软件类公司,其经营业绩亏损,而一季度再亏损,但股价却在30元附近,而同类电子软件类公司不断上市,竞争对手增加且资金支撑力强,这样的公司就存在股价继续大跌的情况,其投资风险不言而喻。 其次是创业板及部分中小板股票。从深交所统计的创业板平均PE来看,已达65.94倍,而据国际机构汤森路透统计计算显示:2010年6月4日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收盘对应的市场总体静态PE仅有19.38倍,动态PE为15.56倍,市净率2.79倍。因此从我国创业板指数推出后来看,其累积的泡沫化风险,有可能导致指数大幅度下跌。 最后就是以往重组后受追溯性法律影响的品种。研究发现,最高法院出台了多个法律追溯性政策,其中多个涉及证券市场,比如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浮出水面,导致股价大幅度下跌。 因此对于历史上重组的高价炒作类股票,如果追溯性法律出现在某个股票品种上,就可能导致股价的机构杀跌,出现重挫,因此回避类似的股票是当务之急。

我买股票亏了想索赔,一般律师怎么收取费用?

6. 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 内容全部是律师书写的吗

  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 内容全部是律师书写的。
  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的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含配股,下同),其所聘请的律师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法律意见书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文件之一。
  三、律师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的合法性及对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律师应当对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事实和材料进行核查和验证。若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不仅表述结论性意见,而且应当说明上述结论性意见的依据。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本准则规定。本准则的某些具体规定确实不适用的,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内容与格式作出适当修改,但应当说明修改的原因及理由。
  七、本准则未明确要求,但对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当发表法律意见。
  八、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不应使用“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或者律师已经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九、律师可以要求发行人或相关当事人就特定事宜作出书面说明、确认或承诺;但无论有无书面说明、确认或承诺,律师仍受勤勉尽责义务的约束,不得出具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法律意见。
  十、为了维护法律意见书的严肃性,律师应当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正式上报时,方可签署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上报后,不得对该文本进行任何修改。如需要作出补充、说明或更正,应另行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报送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应当是经两名以上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正式文本。
  十一、发行申报材料上报后,如有任何修改,发行人必须立即通知律师。上述修改对法律意见有影响的,律师应当就该项修改的内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7. 公司股改上市过程中,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您好,希望以下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1.对改制重组方案的合法性进行论证;
2.指导股份公司的设立或变更;
3.对企业发行上市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规范、调整和完善;
4.对发行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资产、组织机构运作、独立性、税务等公司全面的法律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5.对股票发行上市的各种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6.协助和指导发行人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
7.出具法律意见书;
8.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9.对有关申请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参考资料:《企业上市规划师教程》

公司股改上市过程中,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8. 公司发行股票为什么需要律师介入?

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提交证监会的文件其中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这是证监会规定的,所以需要有律师介入。证监会需要知道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违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是否适当等都需要律师来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