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对流动摊贩的管理

2024-05-28

1. 城管对流动摊贩的管理

法律分析: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相关规定确定,需要进行集中行使的,应符合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行办法》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城管对流动摊贩的管理

2. 摆摊城管会管吗?

法律分析:
会管的,但是现在国家鼓励摆地摊,那么城管的态度自然也是支持的,不会像以前一样驱赶摊贩,但是城管还是会对地摊进行规范化管理,让地摊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会影响城市的美观。两会期间政府明确要求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

法律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三条 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3. 晚上摆摊城管会管吗?

法律分析:
正常经营城管不会管,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摆摊,但不能有以下行为:一、无证经营;二、占用城市道路。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晚上摆摊城管会管吗?

4. 小区内部摆摊城管管得着吗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小区门口不能摆摊,归城管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手续。
一、打围墙算是违章建筑吗
打围墙如果有建房许可证的,不算违法建筑。如果没有得到审批,没有相关资质的,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二、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适用情形包括4种:
1.建筑物,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简称建筑物致人损害。
2.人工建筑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简称构筑物致人损害。
3.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简称堆放物致人损害。
4.树木倾倒、折断或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简称树木致人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手续。

5. 城管几个人可以缴流动摊点的货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城管不少于2人。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摘要】
城管几个人可以缴流动摊点的货【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城管不少于2人。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回答】

城管几个人可以缴流动摊点的货

6. 城管不让摆摊怎么办

法律分析:城管不让摆摊,这个属于城管的职责。城管没收摆摊人的东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罚款,罚完款之后一般都会还给商贩。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7. 城管不让摆摊怎么办

法律分析:城管不让摆摊,这个属于城管的职责。城管没收摆摊人的东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罚款,罚完款之后一般都会还给商贩。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城管不让摆摊怎么办

8. 城管不让摆摊怎么办

法律分析:是不让摆摊的,不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张贴、乱涂写刻画、乱吊挂、乱堆放;不乱停乱放车辆,不私设地锁;不擅自拆除、迁移市政环卫设施,不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设施,不放置占道灯箱或者指示牌等。不倾倒、抛撒、堆放垃圾和废弃物,不倾倒污水,不污损外立面墙体和地面;自备专门的垃圾容器或者袋装收集本责任区域的垃圾杂物并按规定时间倾倒或者投放。不践踏草地、损毁苗木,不擅自采摘花果,不在树木上钉钉、架线、拴系物品等;不损坏绿地围栏、标牌等绿化设施。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扩展资料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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