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起付线

2024-05-13

1. 大病医疗起付线

医疗问题一直都是百姓最关注的话题之一,而且随着近几年来,各种医疗费用的高涨,是不少家庭最头疼的问题了,一直以来,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都是高居不下的,花费时间长,费用庞大,普通家庭更是无法承担的,为此国家也推出了不少便民的医疗政策。现在本文我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最新的大病保险起付线攻略介绍      顾名思议,大病保险起付线即是指被保险人在生病时所花地医疗费用达到报销的要求,大病起付线也是指大病报销你个人至少要承担的数。事实上,每个省份的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起付线标准要看各地的政策和标准。      例如锡城从实施的大病保险相关政策出台起,根据相关部门对大病保险工作意见,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是以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来设置的。而且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从开始,锡城大病保险起付线从原来的万元调整为万元,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除了起付线上调外,大病保险报销标准并没有变化。具体为参保群众大病合规费用中,个人负担在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个人负担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个人负担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不设封顶线。报销范围限定为住院病种,以及门诊特殊病种。此外,锡城往后每两年将由人社、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出台新的起付标准。      或者以巫山市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2917元。      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发生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分三段累进补偿:      (1)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以内的,报销40%;      (2)10万至20万元(含)的,报销50%;      (3)20万元以上的,报销60%。

大病医疗起付线

2. 大病起付线支付是什么意思?

大病起付线支付是指大病保险报销你个人至少要承担的支付数额。基本统筹支付就是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帐户支付,也就是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医保统筹管理,由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组成。
报销金额是基本统筹支付加大病报销部分的合计数(不含个人支付的部分)。
统筹支付标准的区别:
①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②参保人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直接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及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③经指定门诊就医点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转到镇(街)定点医院本部门诊部或市属定点专科医院本部门诊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转到市内定点三级医院本部门诊部的,支付比例降低20%;转到其他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除以上几种情形外,参保人自行到指定门诊就医点以外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全自费项目的费用,不能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扩展资料:
大病保险保障内容
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
保障水平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统筹支付
百度百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3. 大病起付线支付是什么意思?

大病起付线支付是指大病保险报销你个人至少要承担的支付数额。基本统筹支付就是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帐户支付,也就是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医保统筹管理,由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组成。
报销金额是基本统筹支付加大病报销部分的合计数(不含个人支付的部分)。
统筹支付标准的区别:
①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②参保人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直接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及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③经指定门诊就医点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转到镇(街)定点医院本部门诊部或市属定点专科医院本部门诊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转到市内定点三级医院本部门诊部的,支付比例降低20%;转到其他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除以上几种情形外,参保人自行到指定门诊就医点以外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全自费项目的费用,不能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扩展资料:
大病保险保障内容
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
保障水平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统筹支付
百度百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大病起付线支付是什么意思?

4. 大病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院店合作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转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应转回定点首诊医院。
甲类药100% 乙类药95% 丙类药0% 的基础上80%报销报销上限是85000,每个地方的政策市不一样的,县与县之间也是有差别的,要想有详细准确的答案的话只能去“社保办”问一下。丙类药:一次性用品(如输液管、注射器等)、进口药物、借血费(建议自己去无偿献血每年,借血费就不用了,用血也是免费的)等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最新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通知可以得知,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又上涨了。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之前的250元增长至280元,财政补贴补充标准也上涨30元,由520元提高至55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点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5. 大病医疗起付线是什么意思

一、      大病医保起付线代表什么意思      “大病医保起付线”通常就是指基本医疗保障起付线规范。换句话说,当社保缴纳人就医医治全部自付额度总计做到要求金额时,才会开启大病医保的理赔费用报销。同时,每一个本年度针对“大病医保起付线”的标准全是不一样的。假如您有哪些不理解得话提议资询保险策划师得到技术专业解释!二、大病医保起付线多少钱      大病医保的起付线在中国不一样大城市地域、不一样本年度的要求全是有些改变的。因此实际的起付线金要求或是要以社保缴纳人参保区域的相应规范为标准,还可以根据手机或线下推广社保局这些组织开展资询就可以。三、大病医保的钱啥时候到账      “大病医保费用报销”在申请办理以后,通常会在7-15个工作中日内派发费用报销账款。但是,针对不一样的地域或社保缴纳人给予材料的完整性度,费用报销账款的派发_间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实际费用报销时效性或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四、大病医保二次报销规定1.社保缴纳人患上特殊病案      大病医保中,合乎二次报销范畴的特殊病案主要包含15种:      兔唇、乳腺癌、直肠癌、重性精神实质疾病、耐药肺结核,儿童败血症、先心脏疾病、终末期肾病、HIV机会性感染、肝癌、食管癌、直肠癌,肠癌、血友病甲、慢性粒细胞败血症。2.因病致贫的家庭      若社保缴纳人因为大病住院造成治疗费的开支极大,导致家庭日常生活贫穷、经济发展工作压力升高,向有关部门给予有关材料证实后,还可以申请办理二次报销。五、大病医保二次报销_间规定      针对“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是没有时间限定的,也不会有费用报销额度的到顶线。只需社保缴纳人合乎有关要求规定,都能够申请办理大病医保二次报销。六、不属大病医保费用报销范畴      1.自主就诊,未找到医院门诊就诊或不申请办理转诊单、自买药物、公费医疗要求不可以费用报销的药物和不符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医药费、出诊费、住院费、餐费、接待客人费、护理费、静脉注射费(有家庭储血者以外,按相关_定费用报销)、冷暖气费、抢救费、尤其护理费等别的费用;      3.车祸事故、打架斗殴、自尽、嗜酒、责任事故和医疗安全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型、整容手术、镶牙齿、义肢、内脏器官移殖、提名医疗费、会诊费等;      5.费用报销范畴内,额度之外一部分。

大病医疗起付线是什么意思

6. 大病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你好,[握手]很高兴为你服务,根据查询,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钱?起付线为几千到一两万元不等,不同地区的规则不同。虽然医疗保险是我国的基本保险,但是关于具体的缴费要求、报销要求,通常都是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也就是说大病保险起付线多少,要以参保地当地的实际规则为准,各地区的标准不一。目前大部分地区的起付线标准普遍在一两万左右,另外,针对参保人员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其报销的起付线可以降低50%左右。二、大病保险起付线怎么报销1、填写申请:参保人员需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然后在该医院的医保科填写大病报销的相关表格。2、提交材料:根据要求,将大病报销的相关材料准备好,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等,之后按要求进行提交。3、等待审核:等待有关部门的审核。4、款项报销:审核通过之后,会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相关的报销款项。三、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多久到账一般是七至十个工作日左右到账。办理完大病保险报销的相关手续之后,在符合报销条件的情况下,有关部门通常会在七至十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完成相关款项的报销。关于报销款项到账的具体时间,需要以实际的到账时间为准,毕竟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具体要求不同;情况比较复杂的,审核所需要的时间也会更长一些。建议大家多多关注个人账户的资金变动,耐心等待。以上便是关于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钱及相关事项的说明,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大病保险报销的标准与各地区的实际经济情况有一定的关系,具体的建议直接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了解。【摘要】
大病起付线标准是多少【提问】
你好,[握手]很高兴为你服务,根据查询,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钱?起付线为几千到一两万元不等,不同地区的规则不同。虽然医疗保险是我国的基本保险,但是关于具体的缴费要求、报销要求,通常都是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也就是说大病保险起付线多少,要以参保地当地的实际规则为准,各地区的标准不一。目前大部分地区的起付线标准普遍在一两万左右,另外,针对参保人员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其报销的起付线可以降低50%左右。二、大病保险起付线怎么报销1、填写申请:参保人员需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然后在该医院的医保科填写大病报销的相关表格。2、提交材料:根据要求,将大病报销的相关材料准备好,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等,之后按要求进行提交。3、等待审核:等待有关部门的审核。4、款项报销:审核通过之后,会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相关的报销款项。三、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多久到账一般是七至十个工作日左右到账。办理完大病保险报销的相关手续之后,在符合报销条件的情况下,有关部门通常会在七至十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完成相关款项的报销。关于报销款项到账的具体时间,需要以实际的到账时间为准,毕竟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具体要求不同;情况比较复杂的,审核所需要的时间也会更长一些。建议大家多多关注个人账户的资金变动,耐心等待。以上便是关于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钱及相关事项的说明,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大病保险报销的标准与各地区的实际经济情况有一定的关系,具体的建议直接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了解。【回答】

7. 什么是大病保险起付线

医保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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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病保险起付线

8. 大病医保起付线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12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大病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精神,为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互补衔接,落实“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机制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大病医疗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病医疗保障对象为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大病医疗保障费用支出分别由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三、2023年1月1日起,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为30404元。起付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适时公布。      四、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的乙类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按规定可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以及符合(三)(四)的医疗费用。      五、大病医疗保障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上不封顶。      六、关于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困难人群,其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降低50%,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      七、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大病医疗保障费用实行“一站式”实时结算。      八、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