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基因编辑干细胞治疗艾滋病,我国治疗艾滋病会不会因此有质的飞跃?

2024-05-13

1. 中国首例基因编辑干细胞治疗艾滋病,我国治疗艾滋病会不会因此有质的飞跃?

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白血病技术已日益成熟,然而,通过该方法同时治愈艾滋病目前还是一道全球尚在攻克的难题。艾滋病被发现的40年时间里,10年前的“柏林病人”和今年3月被报道的“伦敦病人”分别实现了“功能性治愈”和“持续缓解、需继续观察”。

他们的主治医师均采用了一套类似的“一石二鸟”的方:HIV-1患者在CCR5Δ32/Δ32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病情处于长期缓解,既让他们白血病不再复发,又彻底治愈了艾滋病。9月11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生命科学联合中心邓宏魁研究组、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陈虎研究组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吴昊研究组合作在顶级医学杂志《新英格兰医学杂志》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发表了题为《利用CRISPR基因编辑的成体造血干细胞在患有艾滋病合并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中的长期重建》(CRISPR-Edited Stem Cells in a Patient with HIV and Acute Lymphocytic Leukemia)的研究论文,建立了基于CRISPR在人成体造血干细胞上进行CCR5基因编辑的技术体系,
实现了经基因编辑后的成体造血干细胞在人体内长期稳定的造血系统重建。区别于此前两例病人直接移植“天然”CCR5Δ32/Δ32造血干细胞,邓宏魁等人合作成立的研究团队在全球范围内报道了首例利用第三代基因编辑技术CRISPR-Cas9在HSPCs(造血干细胞和祖细胞)中编辑CCR5基因并成功移植到一名同时患有HIV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27岁男性患者案例。

中国首例基因编辑干细胞治疗艾滋病,我国治疗艾滋病会不会因此有质的飞跃?

2. 中国首例基因编辑干细胞治疗艾滋病,为什么网友却说最强大的科技,也治愈不了人类作死的步伐?

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白血病技术已日益成熟,然而,通过该方法同时治愈艾滋病目前还是一道全球尚在攻克的难题。艾滋病被发现的40年时间里,10年前的“柏林病人”和今年3月被报道的“伦敦病人”分别实现了“功能性治愈”和“持续缓解、需继续观察”。

他们的主治医师均采用了一套类似的“一石二鸟”的方:HIV-1患者在CCR5Δ32/Δ32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病情处于长期缓解,既让他们白血病不再复发,又彻底治愈了艾滋病9月11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生命科学联合中心邓宏魁研究组、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陈虎研究组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吴昊研究组合作在顶级医学杂志《新英格兰医学杂志》(The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发表了题为《利用CRISPR基因编辑的成体造血干细胞在患有艾滋病合并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中的长期重建》(CRISPR-EditedStem Cells in a Patient with HIV and Acute Lymphocytic Leukemia)的研究论文,

建立了基于CRISPR在人成体造血干细胞上进行CCR5基因编辑的技术体系,实现了经基因编辑后的成体造血干细胞在人体内长期稳定的造血系统重建。区别于此前两例病人直接移植“天然”CCR5Δ32/Δ32造血干细胞,邓宏魁等人合作成立的研究团队在全球范围内报道了首例利用第三代基因编辑技术CRISPR-Cas9在HSPCs(造血干细胞和祖细胞)中编辑CCR5基因并成功移植到一名同时患有HIV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27岁男性患者案例。

3. #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基因编辑实验是疯狂的尝试还是人类的转折?

大家都知道这个爆炸性的新闻了吧,就是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了,或许在我们看来,这个实验有存在的必要性吗?他到底是为了尝试还是有悖伦理啊,不知道科学家们在进行这个项目之前有没有在伦理方面做过一些尝试或者其他报备呢?

我们应该都知道,基因编辑技术自从诞生以来就包含着一定的伦理争议,可以说通过改变基因来改变人类的进程,可以说这就是有悖伦理的,况且免疫性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诞生这个实验在孩子身上做难道真的可行吗?是不是违背伦理呢?更确切的说,是否真的有必要呢?就算是基因编辑这个免疫艾滋病婴儿诞生以后,那么如何来检测这一成果呢?如何来检测基因编辑这一成果的成功性呢?是否还要这个婴儿去接触艾滋病患者来检验其成功性呢?那么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有悖常理,有悖于人类的感情呢?那么这个是不是有点触犯法律了呢?

也许我们的科学家确实掌握了尖端的知识和技术,具备这样的能力去改变人类的基因去造福人类,但是,我想说的是到底这个基因的改变能够对未来带来什么的影响,我们无法去得知,只能说现在真的不具备什么参考价值,在我看来,这应该只是实验的一种形式吧。不可否认,基因编辑的确对于人类存在某些方面的福祉,去约会造福人类,会提高人类的寿命或者智力,或者让人类的免疫力增强,抵抗一切疾病,我们如此行为是不是需要看一下人们的意愿呢?尝试可以,但不能过于忘乎所以了,不要为了所谓的实验而葬送人性。

#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基因编辑实验是疯狂的尝试还是人类的转折?

4. 中国有没用干细胞治疗艾滋病的案例

目前国内没有关系保治疗艾滋病的案例。但是已有相关的医学研究报道,至于何时可以进行临床还不确定。建议咨询进行疾病研究的相关医疗机构,以便获取疾病治疗的最新进展,并由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提供疾病治疗的建议。切勿相信网上他人的建议,以免延误疾病治疗的最佳时机。
以下是干细胞治疗艾滋病的相关报道:

深圳医生尝试基因编辑治艾滋 获1289万国家经费深圳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主任付雪梅的“863”计划课题“CRISPR/Cas9核酸酶靶向修饰治疗艾滋病”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获得了国家1289万元的课题经费,也是深圳卫生系统首个以课题负责人立项的“863”计划课题。据悉,付雪梅的课题将尝试用基因编辑的方式,切断HIV病毒通道来攻克艾滋病治疗这一世界难题。
艾滋病临床治疗研究获重要发现解放军第302医院全军传染病研究所所长王福生领衔的课题组在国际上率先发现,间充质干细胞治疗能够促进艾滋病患者免疫系统的重建和恢复。
该研究结果发表在艾滋病领域国际著名杂志《AIDS》上,并配发了国际艾滋病权威专家的评论。评论认为:“这是一个原创性的临床发现,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有希望成为免疫重建失败患者的有效方法,对提高现有抗病毒疗效具有重要作用。”
两名艾滋病患者有望通过干细胞移植治愈两名感染艾滋病病毒(HIV)的患者在接受干细胞移植治疗其血液癌症淋巴瘤后可能已被治愈。7月3日,他们的医生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的国际艾滋病协会会议上宣布了这一消息。
其中一位患者于3年前接受干细胞移植以取代其产生血细胞的骨髓,另一位则是在5年前。他们使用的疗法类似于“柏林病人”Timothy Ray Brown接受的治疗,后者摆脱HIV已经6年,并且是唯一一位宣称艾滋病痊愈的成人。去年7月,医生宣布,这两位患者——“波士顿病人”——血液中似乎检测不出HIV的存在,不过当时他们仍旧在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布里格姆妇女医院的HIV专家Timothy Henrich曾帮助治疗这两位患者,他表示,患者目前已停止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且没出现不良反应。其中一位患者已经有15周没有服用药物,另一位已经停药7周。Henrich称,他们的血液中都没有HIV的DNA或RNA存在的痕迹。
如果这两位患者能保持健康状态,他们将成为第三位和第四位艾滋病痊愈人士,前两位分别是Brown和密西西比州一个出生后就迅速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婴儿。

5. 如何看待媒体报道称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具有怎样的意义?

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基因编辑技术并不难,国外早都可以做。能做而不做,是因为安全风险得不到控制,伦理争议尚未解决。贺建奎做这样的实验,不能证明自己技术有多领先,只能证明自己有多么的无知和疯狂。实验做完立即公诸于媒体,大概是想出名想疯了。
每个基因都有自己的功能和作用。就像人在社会中有很多角色,每个基因的作用很可能也不止一个。修改CCR5基因也许可以预防艾滋,但是否会造成其他不利影响?会否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基因是一个系列组合,每个基因的作用都会互相影响。编辑其中的一个,会否引发连锁反应?
人类目前对基因的认识还非常粗浅。这种情况下搞基因编辑实验,保不准就会使人类这个物种受到污染,人为制造出一个个大怪物。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史瑞克走出荧屏,来到我们的人群之中会是怎样的情形?
这次试验的可怕之处在于,是从胚胎干细胞开始基因编辑的。这意味着婴儿的生殖细胞也被修改。站在伦理的角度,我们只能接受既成事实。也就是说,这样的实验是不可逆转的。因为没有人能阻止这样的婴儿出生、成长、结婚、生子。他们有生存的权利。
但这些被修改过的基因,如果遗传给下一代,永久进入人类的基因库,怎么办?如果这样的基因发生不利突变,人类将如何应对?对这些修改过基因的人,要不要对他们进行跟踪观察、跟踪研究?如果要,他们就真的成了人类永久的试验品,成了人类永远的异类;如果不要,如何防控后续风险?
基因序列是上帝设定的生命密码,万物因之各归其类,各安其所。基因序列一旦打破,面临的将是物种灭亡的危机。从事科学的人,却没有最基本的科学常识;生而为人,却没有最起码的生命敬畏。这是多么的荒谬和恐怖?
国家立法在这个领域确实滞后,确实存在空白。让医疗机构自己成立伦理审查委员会,自己审查自己,能起到任何作用吗?对这样的疯狂行为,仅仅道德谴责够吗?仅仅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够吗?仅仅把贺建奎逐出科学界够吗?
No! it’s not enough at all!
眼下,如果不把贺建奎送交国际法庭进行审判,国内也断不可不疼不痒的对其轻饶。有必要思考,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规定,去追究贺建奎的刑事责任!
做个小小的麻醉手术,都要事先进行风险告知。这次实验进行完整的风险告知了吗?如果刻意隐瞒可能的风险,并且收取了费用,可考虑追究相关人员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此外,这次试验影响的绝不是那几个胎儿或婴儿,而是整个全人类。因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可以考虑。
阻止这样的疯狂行为,阻止这样铤而走险的人,已经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事。国家立法必须尽快补上漏洞。必须要用最严格的事前审批程序和最严厉的事后追责手段,去阻止这样的丧心病狂。                   
当然,靠我们一个国家来立法是远远不够的。人类的交往如此密切,必须要共同缔结国际条约,形成强有力的国际准则。

如何看待媒体报道称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具有怎样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