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融资的渠道有哪些?

2024-05-14

1. 公司债务融资的渠道有哪些?

企业债务融资的渠道方式:
一、通过银行信贷融资。
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对企业进行干涉和对债权资产进行保护。
二、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具有以下优点:
1、企业债券通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可以随时予以出售转让。这就为债权投资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
可以降低投资的“套牢”效应,也即是降低了投资的专用性。
2、债务融资可以显示企业的经营业绩。债券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约束还通过“信号显示”得以实现。由于债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其价格能对债券价值的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并且,债券的价格变动还将反映出企业整体债权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变化。企业债券实际上起到了一个”显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债权人及时发现债权价值的变动。尤其是在发生不利变动时迅速采取行动来降低损失。
三、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期限较短的一类负债,而且一般是与特定的交易行为相联系,风险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锁定”
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较低。但是,由于商业信用比较分散,单笔交易的额度一般较小,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很弱,大多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即使企业出现滥用商业信用资金的行为,债权人也很难干涉。
四、租赁融资。
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问题,因为租赁品的选择必须经过债权人审查,而且是由债权人实施具体的购买行为,再交付到企业手中。而且,在债务清偿之前,债权人始终拥有租赁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对企业可能的资产转移或隐匿行为都能产生较强的约束。从这个角度来看,租赁融资的代理成本较之其他方式的债权融资显然要低得多。

公司债务融资的渠道有哪些?

2. 公司债务融资的渠道有哪些

从筹集资金的来源的角度看,筹资渠道可以分为企业的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
1、内部筹资渠道
企业内部筹资渠道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企业自有资金、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企业未使用或未分配的专项基金。一般在企业并购中,企业都尽可能选择这一渠道,因为这种方式保密性好,企业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风险很小,但资金来源数额与企业利润有关。
2、外部筹资渠道
外部筹资渠道是指企业从外部所开辟的资金来源,其主要包括:专业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其他企业资金、民间资金和外资。从企业外部筹资具有速度快、弹性大、资金量大的优点,因此,在购并过程中一般是筹集资金的主要来源。但其缺点是保密性差,企业需要负担高额成本,因此产生较高的风险,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
借款筹资方式主要是指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负债。向银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向非金融机构及企业筹资操作余地很大,但由于透明度相对较低,国家对此有限额控制。若从纳税筹划角度而言,企业借款即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效果最佳。
3、企业融资渠道
(1)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但银行的基本做法是“嫌贫爱富”,以风险控制为原则,这是由银行的业务性质决定的。对银行来讲,它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因为银行借款没有利润要求权,所以对风险大的企业或项目不愿借款,哪怕是有很高的预期利润。相反,实力雄厚、收益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是银行欢迎的贷款对象。因为以上特点,银行借款跟其它融资方式相比,主要不足在于:一是条件苛刻,限制性条款太多,手续过于复杂,费时费力,有时可能跑一年也跑不下来;二是借款期限相对较短,长期投资很少能贷到款;三是借款额度相对也小,通过银行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是很难的。特别对于在起步和创业阶段企业,贷款的风险大,是很难获得银行借款的。
(2)证券融资
证券融资是市场经济融资方式的直接形态,公众直接广泛参与,市场监督最严,要求最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证券融资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资本市场运作。与信贷融资不同,证券融资是由众多市场参与者决策,是投资者对投资者、公众对公众的行为,直接受公众及市场风险约束,把未来风险现在就暴露和定价,风险由投资者直接承担。股权融资。股票上市可以在国内,也可选择境外,可以在主板上市也可以在高新技术企业板块,如美国
(NASTAQ)和香港的创业板。发行股票是一种资本金融资,投资者对企业利润有要求权,但是所投资金不能收回,投资者所冒风险较大,因此要求的预期收益也比银行高,从这个角度而言,股票融资的资金成本比银行借款高。
(3)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一般也是一种股权融资,但它不通过公开市场发售,是一种私下寻找战略投资者的融资方式。因此其优缺点与发行股票上市类似,但由于不需要公开企业信息以及被他人收购的风险较小等原因,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融资也受到一些企业的欢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四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
第五条
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
第六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

3. 债券融资渠道有哪些

一、债券融资渠道有哪些1、债券融资渠道有:(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3)债券融资。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融资租赁;(5)海外融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债券融资的特点是什么:债券融资的特点如下:1、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2、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3、与股权融资相比,除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债券融资渠道有哪些

4. 债权融资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债权融资模式介绍:

  1、国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在很多国家,银行贷款在企业融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都是最高的。企业对融资的需求不同,对融资渠道的选择就不同。如果需要一种风险小、成本低的资金,银行贷款是最合适的。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合理利用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取得经营成功的重要手段。

  2、国外银行贷款

  国外银行贷款,顾名思义,是由外资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对于银行业的开放是逐步推进的。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已经取消了中资企业向外资银行申贷的审批,取消了对外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对象的限制。这意味着以前只有对三资企业、港澳台和外国人提供外汇业务的外资银行,可以把外汇业务服务对象扩大到中国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由于现获准在华经营的都是世界著名并在全球拥有广泛分支机构且与同业签有协议的大银行,通过这些银行办理外汇业务,不仅可以节省时间,而且节省了资金在途的利息,还可以免去因中外银行间的中转而额外支付的手续费。在不久的将来,外资银行、中资银行、合资银行可以在完全相同的领域和条件下,向所有的中国企业和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外资银行开展的外汇和人民币业务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开辟了新的渠道,可以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及时的资金支持。

  3、发行债券融资

  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既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独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了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4、民间借贷融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在我国,民间借贷活动一直游离于现行金融体制之外,处于地下状态。民间借贷多发生在经济较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例如我国广东、江浙地区。这些地区经济活跃,资金流动性强,资金需求量大。市场存在现实需求决定了民间借贷的长期存在并且业务兴旺。这种需求表现为: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忽视”,中小企业出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资金支持,但在正规融资渠道又受到长期排斥。另一方面,民间又确有大量的游资找不到好的投资渠道。正是这样的资金供求关系催生了民间借贷,并使之愈演愈烈。

  5、信用担保融资

  信用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中介活动,介于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它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担保人提供担保,来提高被担保人的资信等级。另外,由于担保人是被担保人潜在的债权人和资产所有人,因此,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甚至参与其经营管理活动。

  6、融资租赁融资融资租赁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5. 债务融资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一、长、短期银行借款以向银行有偿借贷,确定归还期限等内容,而实现的临时性融资。一般来讲借款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为短期借款,借款期超过一年以上的为长期借款。
二、发行金融债券由借款单位提出,经央行批准,由主办银行发行的记名或非记名的金融债券。金融债券的特点是融资成本较低,但申请发行的条件较高,且发行周期较长。
三、综合授信管理工作它是指银行根据一定的条件,向公司提供各种金融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总称。综合授信一般适用于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基础上,双方的相互支持和合作的过程,通常情况下,企业与银行双方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的授信总额和授信范围,在办理具体的业务时,再订立合同。
四、信用证等其他中间金融业务信用证一般用于进、出口经济业务较多,施工企业此类金融品种使用较少。
五、保函保函是指由银行出具并承诺的,确认工程承包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的工程赔付保证。保函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工程保修保函、工程预付款等形式。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债务融资包括哪些

6. 债券融资渠道有哪些

债券融资渠道有: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3、债券融资。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融资租赁;5、海外融资。一、债券融资渠道有哪些1、债券融资渠道有:(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3)债券融资。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融资租赁;(5)海外融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债券融资的特点是什么:债券融资的特点如下:1、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2、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3、与股权融资相比,除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7. 债务融资包括哪些

一、债务融资包括哪些1、债务融资包括:(1)长、短期银行借款;(2)发行金融债券;(3)综合授信管理工作;(4)信用证等其他中间金融业务;(5)保函,由银行出具并承诺的,确认工程承包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的工程赔付保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是什么1、风险不同对企业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通常小于债权融资的风险,股票投资者对股息的收益通常是由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发展的需要而定,债券则必须承担按期付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2、融资成本不同股权融资的成本高于负债融资,这是因为:一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讲,投资于普通股的风险较高,要求的投资报酬率也会较高;另一方面,对于筹资公司来讲,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备抵税作用,而且股票的发行费用一般也高于其他证券,而债务性资金的利息费用在税前列支,具有抵税的作用。因此,股权融资的成本一般要高于债务融资成本;3、对控制权的影响不同债券融资虽然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能力,但它不会削减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力;4、对企业的作用不同发行普通股是公司的永久性资本,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抵御风险的基础,主权资本增多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信用价值,增强公司的信誉,可以为企业发行更多的债务融资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债务融资包括哪些

8. 债券融资渠道有哪些

一、债券融资渠道有哪些1、债券融资渠道有:(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3)债券融资。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融资租赁;(5)海外融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债券融资的特点是什么:债券融资的特点如下:1、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2、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3、与股权融资相比,除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