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梁何利基金的补充规定

2024-04-29

1. 何梁何利基金的补充规定

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邀请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防科工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为提名单位,各以单位名义每年提出不超过10名被提名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科技工作者,自2007年起,可作为被提名人参加评选。  下列对象不予参评、授奖:现任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委员;在国内一次性获得人民币50万元以上高额奖金者,但所获奖金中归个人所有部分不足50万元的情况除外;已经获得本基金同一种类科技奖励者;已经去世的科技工作者。

何梁何利基金的补充规定

2. 何梁何利基金的相关新闻

 2012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出席何梁何利基金2012年度颁奖大会时强调,要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为促进科学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刘延东向获奖科学家表示祝贺,向何梁何利基金创立者和捐款人表示感谢。她说,何梁何利基金创立18年来,先后遴选表彰了1000多名优秀的科学家、工程师和科技产业领军人才,树立了社会力量创办科技奖励的典范,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奖励原始创新成果丰硕,产学研合作特色鲜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得到体现,知识产权数量质量进一步提升,获奖人年龄和结构更趋合理。她希望基金不断总结经验,顺应时代要求,完善评选机制,提高评选质量,办得更加成功、更具特色、更有影响。刘延东指出,科技奖励是推动科技进步的有效途径,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完善评审标准和办法,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的质量和科技人员的实际贡献,切实发挥好科技奖励对创新人才的激励和引导作用。要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增加评审过程透明度,健全评审结果公示制度,不断提高科技奖励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要坚持科技奖励的正确导向,重点奖励重大科技创新和杰出科技人才,特别要重视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科技奖励的积极性,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培育若干具有鲜明学科和行业特色的社会奖励品牌,形成推进科技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强大合力。胡海岩等35人荣获2012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张黔等15人荣获“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大会。  2015年11月4日, 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何梁何利基金2015年度颁奖大会上传来喜讯: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军工程大学教授马伟明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教授邬江兴荣获本年度何梁何利基金最高级别奖项——“科学与技术成就奖”。

3. 何梁何利基金的介绍

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爱国金融实业家,本着爱祖国、爱科学、爱人才的高尚情操,胸怀“在中国的土地上,建立中国的奖励基金,奖励中国的杰出科技工作者”的崇高愿景,共同创建的香港社会公益基金。由何善衡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梁銶琚博士、何添博士、利国伟先生之伟伦基金有限公司出于崇尚科学、振兴中华的热忱,各捐资1亿港元于1994年3月30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社会公益性慈善基金,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民间科技奖励基金。1其宗旨是通过对取得杰出成就的我国科技工作者进行奖励,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知识、重视人才、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激励一代代科技工作者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速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自1994年3月30日在香港成立以来,何梁何利基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共评选产生21届科学与技术奖得主1100人。其中:32位杰出科学家荣获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920位优秀科技人员荣获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48位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荣获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基金鼓励了一批又一批科技工作者勇攀科学技术高峰。同时,基金以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评选结果,得到内地和香港各界的肯定和好评,国际影响也与日俱增。

何梁何利基金的介绍

4. 何梁何利基金奖的投资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是在信托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何梁何利基金的投资经营和财务管理。确保基金每年有足够的收益来进行奖励评选工作和奖金的发放以及基金的正常运行。投资委员会成员: 主任: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和广北委员: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    柯清辉

5. 何梁何利基金的获奖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将实行政府奖励为导向、社会力量奖励和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科技奖励制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奖人享有作为其科学技术成就完成者的身份权、荣誉权和接受基金授予的奖金的权利,该奖金归个人所有;有从第二年起成为基金提名人,向基金推荐被提名人的权利。根据基金《信托契约》和评选章程,获奖人的义务是:在获得基金奖励后继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科学与技术工作不少于三年。

何梁何利基金的获奖人的权利与义务

6. 何梁何利基金的奖励范围和对象

基金奖励范围涵盖当代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的广阔领域。基金奖励和资助致力于推进中国科学技术取得成就及进步与创新的个人。基金奖励和资助的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对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杰出贡献。  热爱祖国,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在中国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大专院校、企业以及信托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他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技术工作已满5年。  获奖候选人须由评选委员会选定的提名人以书面形式推荐。提名人由科学技术领域具有一定资格的专家包括海外学者组成。

7. 何梁何利基金奖的基金宗旨

基金的宗旨是通过奖励取得杰出成就的我国科技工作者,促进中国的科学与技术发展,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科技工作者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速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

何梁何利基金奖的基金宗旨

8. 何梁何利基金的历史沿革

 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爱国金融家何善衡、梁銶琚、何添、利国伟先生基于崇尚科学、振兴中华的热忱,各捐资1亿港元于1994年3月30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社会公益性慈善基金。1994年5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成立庆典。基金成立14年来,捐款创立者的善举、义举和创举受到了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高度赞许和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 由各相关领域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精深学术造诣、热心科技奖励事业的国内科技权威和国际著名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委员经过信托委员会批准、颁发聘任书后,独立行使职能,负责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委员最多不超过20人,其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秘书长一人,由内地学者和海外学者出任。评选委员会委员内地学者和海外学者的比例,原则上每四名委员中,内地学者为三人,海外学者为一人。评选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基金信托契约补充条款规定的信托委员兼任。其中主任由补充契约所指明的与科技部有关的信托委员兼任,副主任二人分别由补充契约所指明的与教育部有关的信托委员和补充契约所指明的国际学者信托委员兼任。评选委员会秘书长由信托委员会任命、并征得捐款人同意的人选担任。评选委员会委员每三年更换四分之一(不包括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此外,评选委员会委员的聘任,贯彻相对稳定和适度更新的原则。其办法由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北京,挂靠科学技术部  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工作需要,可组织若干专业评审组、奖项评审组,根据提名人的提名推荐材料对被提名人进行初评,产生获奖候选人,提交评选委员会终评。专业评审组、奖项评审组的评委由评选委员会任命。  本基金各奖项获奖人由评选委员会会议评定。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获奖人,由评选委员会根据专业评审组、奖项评审组的评选结果,评选审定。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奖人,由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评选委员提名评选产生。评选委员会设立预审小组,必要时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听证。  评选委员会会议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一人一票制,以无记名形式表决确定获奖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候选人,获半数赞成票为获奖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的候选人,获三分之二多数赞成票为获奖人。  评选委员会在评定获奖人名额时,应适当考虑奖种、学科和区域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