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门有哪些

2024-05-15

1. 劳动保障部门有哪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有的叫劳动局,有的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国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省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县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
一、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
(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三)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并征得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答复。新设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前,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查批准并抄送公安部后,向该机构颁发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境外机构、个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申请机构应当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并应当于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1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二、工伤鉴定会被厂里收买吗?
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2、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3、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劳动保障部门有哪些

2. 劳动保障部门是哪里

劳动保障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国家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三)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入境就业的管理政策;制定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定外国在华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的资格管理办法。
(四)组织拟定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和颁布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
(五)制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制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拟定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中央直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七)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承担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政府参加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和工作;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政府、民间及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审查和处理国际劳工公约、建议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劳保与社保
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不考虑主体的差异,因此社会保险是劳动保证的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的关系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者的时候,也才属于劳动保障的内容,两者是区别但是有交叉。从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来看,很明显,劳动保障只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属于种属关系。

3. 劳动局有哪些部门?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

规划财务科:预测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信息管理及其网络的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劳动保障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各项统计信息的收集、审核备案,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发布;组织劳动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负责劳动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编制局机关、局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各项经费和预算外资金,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就业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等各专项经费和有关援助、贷款项目经费,编制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一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各项行政性、政策性收费;对各独立核算的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设财会人员的局属单位进行财务代管;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复核意见并负责呈报;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基建规划、立项及基建经费的筹措、使用· 、管理、决算;综合管理局机关、层属单位政府采购商品及芳动保障系统各种专用车辆计划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局综合文件、请示、报告、领导人重要讲话文稿的起草或修改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组织起草、修订、审核、清理市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局系统的信息编报、宣传以及新闻报道;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处理劳动保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拟定劳动保障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咨询工作;综合协调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劳动保障史志、年鉴的编写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工作。

培训就业科:组织实施国家、省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指导全市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办法,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和措施;拟定全市技工学校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和评估认定工作;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城乡就业的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

劳动工资科: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审核市属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农转非”审批工作;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和省级、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推荐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全市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工资管理和内部分配;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拟定企业工资收入调节办法和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办法;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综合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工作。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信息管理及其网络的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统计工作,发布统计公报、发展预测报告,管理全市劳动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劳动争议处理科(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定劳动争议仲裁办法、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劳动争议仲裁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处理有关劳动争议案件,指导下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和指导各区(市)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有重大影响的群众性突发事件;承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监察监督科:拟定全市劳动监察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制定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和指导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替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负责本局的审计工作。

社会保险科:拟定全市各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经办机构管理办法;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办法和给付标准;拟定补充养老保险规定和管理办法;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失业人员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政策;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目录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资格审定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拟定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政策;拟定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定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金使用办法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拟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管理办法;拟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

劳动局有哪些部门?

4. 劳动局有哪些部门?

劳动局归属政府行政部门,属于行政编和事业编混合编制,局长等中层领导(科级)基本属于行政编,就是公务员。一些科室工作人员、后勤属于事业编,有些岗位属于聘用人员。
劳动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简称,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
3.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4.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5.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6.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7.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8.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9.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0.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
1.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
3.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
4.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
5.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
6.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7.‍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5. 劳动局和社保局,是一个部门吗

劳动局是国家编制的一个机构,社保是机构下面的一个小部门。【摘要】
劳动局和社保局,是一个部门吗【提问】
劳动局是国家编制的一个机构,社保是机构下面的一个小部门。【回答】
社会保障只是劳动局的一个部门,以最低的县为标准说,劳动局是正局单位,而社会保障是股级单位,后来升格为副局。在现在很多的城市它们已经是一个部门,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但在一些地方依然是并列的两个独立单位,叫劳动局,社保局。所以是否同一个地方,每个地区有区别。【回答】

劳动局和社保局,是一个部门吗

6.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什么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川(回川)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三)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 劳动局有哪些部门?

您好,劳动局有以下部门: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财务科:预测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信息管理及其网络的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劳动保障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各项统计信息的收集、审核备案,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发布;组织劳动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劳动工资科: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审核市属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农转非”审批工作;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和省级、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推荐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摘要】
劳动局有哪些部门?【提问】
您好,劳动局有以下部门: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财务科:预测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信息管理及其网络的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劳动保障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各项统计信息的收集、审核备案,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发布;组织劳动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劳动工资科: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审核市属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农转非”审批工作;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和省级、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推荐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回答】
您好社会保险科:拟定全市各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经办机构管理办法;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办法和给付标准。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回答】
我在工地受伤,我没有文化不懂要走-些什么【提问】
您好,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回答】
我不懂,都快俩年了,没有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请问现在要走一些什么程序?【提问】
您好,工伤都快2年了,没有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工伤2年了,但没有做工伤认定,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的,则不能在申报工伤,也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但可以通过协商、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去依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回答】
我在公司做了有十年多,有劳动合同,公司都买了保险【提问】
您好,您在公司做了有十年多,有劳动合同,公司都买了保险现在都过了2年多,跟公司协商赔款,或者你去找律师帮你申请走官司。【回答】

劳动局有哪些部门?

8. 劳动保障部门指什么

劳动保障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内设15个职能司(部门):
一、办公厅,办公厅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协调和综合处理部政务、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法制司,法制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统计、科技、经费、国资产和世界银行援款、贷款项目的职能部门
四、培训就业司,培训就业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乡就业与职业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
五、劳动工资司,劳动工资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劳动关系调整和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六、养老保险司,养老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七、失业保险司,失业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失业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八、医疗保险司,医疗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九、工伤保险司,工伤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的职能部门
十、农村社会保险司,农村社会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
十二、国际合作司,国际合作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
十三、人事教育司,人事教育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部机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人事教育及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
十四、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五、离退休干部局,负责对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并对部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