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无效吗

2024-05-13

1.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无效吗

一、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上例中,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不符合法律,所以选任决议为可撤销的决议,如果依法撤销了,那么该决议自始无效;如果没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就是有效的。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勤勉义务,又称注意义务,善管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在管叮罚耻核侪姑抽太处咖理公司事物时,应当以一个理性的谨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形下所应表现的勤勉和技能来履行其职责,以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2,在履行职务时不得越权。3,熟悉公司业务以及经营管理状况4,出席董事会,监事会,并以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发表观点5,向股东(大)会,社会公众等如实提供公司资料6,列席股东(大)会,并接受质询上例中,总经理A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已经尽到了勤勉义务,所以不用向公司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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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 公司法 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作出的决议是无效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3. 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内容合法但程序不合法决议有效吗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很高兴为你服务。【摘要】
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内容合法但程序不合法决议有效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很高兴为你服务。【回答】
当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的,该董事会决议无效。
当董事会决议的程序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召集、主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时候,该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有效;当有其他董事提出反对意见,并且付诸于司法诉讼的时候,该董事会决议无效。【回答】
不合法是无效的【回答】

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内容合法但程序不合法决议有效吗

4.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5.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正确还是错误?

错误
我国公司法第22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可见,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会决议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是有救济途径的。该途径就是股东可以在决议作出后60天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中的第3条规定,原告以公司法第22条第二款、第75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就表明,股东在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后提出的撤销之诉,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该期限从法律上来讲是一个除斥期间。该期限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该期限不能因为任何原因中断、终止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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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股东会决议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偿债;
	2.股东会伪造股东签名损害股东实体性权利形成的决议;
	3.股东会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
	4.股东会决议直接选定董事会中的公司职工代表的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7.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该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该怎么办

8.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 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即属无效决议,利害关系股东可以此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此处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若只是违反一般的任意性规范,则可能属于可提起撤销之诉的情形。具体而言,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的情形主要有: 1.股东会决议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偿债; 2.股东会伪造股东签名损害股东实体性权利形成的决议; 3.股东会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 4.股东会决议直接选定董事会中的公司职工代表的情形。 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 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因此形成的决议,此即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主要有: 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 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东或非股东 代理 人参与表决; 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同样,若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利害关系人亦可向人民公园提起确认无效或撤销之诉。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由于股东会资本多数决的先天缺陷,多数股股东的意志总是处于支配地位,少数股股东的意志对公司的决策难以产生有效的影响,因而在大股东的强权下,股东会决议就很容易出现因程序瑕疵和内容瑕疵而导致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利害关系股东为维护自身权益,就可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和撤销之诉。董事会决议亦如此。    《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对于董事会的决议无效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就是自己的利益诉求违反了有关的法律规定,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权益有着法律上的保障,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实际的问题,有关的当事人就需要咨询有关人员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