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

2024-05-13

1. 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

法律分析: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

2. 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一、离家出走多年离家出走两年还有居住权吗?
如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无论离家出走多少年都是依然属于房屋的主人,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民法典规定人在居住地能不能转让居住权的原因是什么
居住权不可以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取消了吗
居住权可以取消,但需要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居住权只会因为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3. 居住权怎么设立

居住权是一种非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的占有与使用的权利。只能由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其他人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立遗嘱人遗嘱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不得转让,不得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怎么设立

4. 居住权怎么设立

居住权需要通过书面方式设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7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5. 居住权怎么设立

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如下: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居住权人应当召集遗嘱人的全体继承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书面确认遗嘱是否为生效的遗嘱,然后持该份生效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如果房主的继承人也需要办理继承登记,您可与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共同申请;3、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生效法律文书也是居住权设立的一种方式,如果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居住权,居住权人可单方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怎么设立

6. 居住权怎么设立

法律分析:设立居住权的方式:
(一)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
(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
(三)当事人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
(四)当事人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居住权怎么设立

当事人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怎么设立

8. 居住权怎么设立

居住权可通过居住权合同及遗嘱方式设立。通过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二编第十四章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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