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死亡赔偿标准

2024-05-15

1. 见义勇为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见义勇为死亡的赔偿标准
一、有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形下,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亡,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丧葬费为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没有用人单位的,按当地见义勇为办法予以奖励。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见义勇为死亡赔偿标准

2. 见义勇为死亡有多少赔偿金

对于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被评定为烈士的,除法定抚恤外,当地民政部门一次性增发30万元标准的抚恤金;未能评定为烈士的,一次性增发20万元标准的抚恤金。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遗属特别补助金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

3. 见义勇为死亡有多少赔偿金

一、见义勇为死亡有多少赔偿金
1、有用人单位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款“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亡,一般见义勇为死亡赔偿金多少钱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丧葬费为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没有用人单位的,按当地见义勇为办法予以奖励。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3、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月工资为标准,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儿童支付至18岁,60岁以上亲属一般支付至死亡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二、见义勇为产生的财产损失找谁补偿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及法理,当有明确的侵害人且侵害人有赔偿能力的财产损害赔偿问题,按过错责任原则,由侵害人负赔偿责任,其赔偿数额应与受害人受到的损害一致;当有确定的侵害人且侵害人有赔偿能力的,人身权益损害赔偿问题,首先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其数额主要有因致害行为而承担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其次,受害人应根据受益情况进行适当补偿;当没有侵权人或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时财产及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问题,赔偿权利人可要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的补偿(而非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车祸死亡赔偿父母多少钱
第一: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山东省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46元,按照20年计算为接近40万元。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山东省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18元	第二、你的保全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诉前保全只有15天期限,诉讼保全可以申请保全保险(给保险公司下保全裁定)	第三、可以把保险公司也作为被告。因为保单并非为你们持有,保险人也不是你们,你们不可能直接要求保险公司给你们理赔。	第四、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	第五、你们可以吧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者诉讼时候保全中要求保全保单金额。	第六、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属于同一地域,不存在二审到其他省份的可能性。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二、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月工资为标准,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儿童支付至18岁,60岁以上亲属一般支付至死亡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见义勇为死亡有多少赔偿金

4. 见义勇为至本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一、有用人单位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款“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亡,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丧葬费为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没有用人单位的,按当地见义勇为办法予以奖励。

扩展资料:
12月17日电(记者龚仕建)近日,西安保安李国武徒手托接坠楼女子不幸身亡的英勇事迹感动了这座古城。目前,李国武被授予未央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本月10日上午,西安一女子因家庭琐事从家中跳楼,西安世纪金花赛高购物有限公司保安员李国武见状,上前双手托接高空坠落的女子时被砸身亡。在监控中可以看到,在事发时短短的几秒钟内,李国武不断地挪动双脚试图准确接住坠楼女子,却被坠楼的女子砸倒身亡,该女子也当场身亡。
事发后,西安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有关部门主动上门,全力做好善后事宜。西安市已启动李国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道德模范的审批及烈士的申报工作,西安市人社局上门向李国武的遗属办理了工伤保险赔付,家属将领取补助金和抚恤金。西安市未央区政府已授予李国武“未央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救人身亡保安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5. 见义勇为至本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更正下这个不是赔偿,是政府一种奖励性质的抚恤金,国家已经制定出相关赔偿标准:按照工伤标准发放。
根据《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
三、认真落实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抚恤补助政策
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
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遗属特别补助金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
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落实待遇;
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发放,所需资金通过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统筹解决;尚未建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
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落实相应待遇。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抚恤补助待遇的申报、认定和落实工作。加大精神奖励力度,对已落实伤亡抚恤补助政策的,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一次性物质奖励;对仍有特殊生活困难的,要采取积极措施给予帮扶。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第二十五条 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
第二十六条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扩展资料
《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
二、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
(一)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致孤人员,属于城市社会福利机构供养范围的优先安排到福利机构供养,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对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二)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
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因负伤造成长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可通过适当医疗费用减免、城乡医疗救助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致孤儿童的医疗保障,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救助,参保(合)费用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
(三)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只要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予以重点支持,帮助他们就业、再就业。
地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优先依法办理证照,有关费用依法给予减免。
(四)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义务教育阶段,要将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考、高考给予一定优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对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以及经济困难的家庭,教育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优先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五)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各级政府要积极解决中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住房困难。对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要给予优先安排。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见义勇为至本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6. 为救他人见义勇为者身亡可获得赔偿吗

为救他人见义勇为者身亡可以获得赔偿。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 人身损害 ,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7. 见义勇为导致死亡,能否要求适当补偿

1、见义勇为导致死亡的,能要求适当补偿。
2、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无力补偿的话,可以让受益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一、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哪些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这些: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二、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算犯法吗
1、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犯不犯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正当防卫,别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3、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正当防卫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不法侵害发生;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见义勇为导致死亡,能否要求适当补偿

8. 见义勇为受死了也可以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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