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德国统一的意义

2024-05-14

1. 简述德国统一的意义

德意志统一背景

  (1)统一问题的日益紧迫: 

  ①原因:政治上四分五裂的局面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②表现:随着工业革命的展开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德意志各地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国内市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阻碍;资产阶级越来越感到,要加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必须有强大的国家做后盾。 

  (2)普鲁士的中间作用:普鲁士资本主义发展迅速,经济发达;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民族成分单一,统一决心坚定;统治阶级野心勃勃,实力雄厚。 

  (3)俾斯麦的重要作用: 

  ①一方面加强对国内局势的严格控制,坚持进行军事改革,推行“铁血政策”,大力发展经济、军事实力。 

  ②另一方面,展开灵活的外交活动。 

经过

  (1)1864年,联合奥地利击败丹麦,取得了丹麦控制下的部分的意志地区。 

  (2)1866年,普奥战争爆发,在萨多瓦战役中,奥军主力被击溃,奥地利被排挤出德意志。第二年,成立了北德意志同盟,普鲁士统一了德意志北方诸邦。 

  (3)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不久,南方诸邦并入北德意志同盟。 

结果

  1871年初,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即位德意志帝国皇帝,德国统一完成。 

影响

  (1)它结束了德意志长期的分解状态,为德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铺平了道路。 

  (2)法国和奥地利受到扼制,德国成为新兴的强国,改变了欧洲的国际格局。 

  (3)统一后的德国继承了普鲁士的旧制度,特别是军国主义传统,德国成为欧洲最富有侵略性的国家。 

历史条件

  必要性:1.德意志仍处于四分五裂的局面,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受到很大阻碍。 

  2.要加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必须有强大的国家做后盾。 

  3.资产阶级和人民渴望统一。 

  可能性:1.根本动力:资本主义发展。 

2.普鲁士的优势和实力。



德意志统一的意义是什么

 《1》结束了封建割据的局面,建立了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国家。德意志长期以来一直四分五裂,邦国林立,在17世纪中期,全境分布着360个小邦国和1000多个骑士领地,盛行“诸侯君主专制”。直到维也纳会议以后,德意志还仍然只是一个地理名词。19世纪六七十年代。普鲁士首相俾斯麦领导的三次王朝战争使德意志结束了几个世纪封建割据局面,成为一个现实存在的名副其实的国家。《2》促进了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业革命的进行,推动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可是德国的分裂状态却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严重阻碍。一批商品从柏林到瑞士,中途要经过10个国家,兑换10次货币,缴纳10次关税,单单关税的数额就已经超过了货物本身的价值。没有统一的国内市场,商品难以流通,另外,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强大的国家作后盾,开拓海外殖民地,为本国提供廉价的原料产地和广阔的世界市场,提高本国产品的竞争力。德国的统一,为德国经济的发展扫清了障碍,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3》实现了社会形态的更替。德国统一以后,颁布了1871年宪法,建立起了资本主义的君主立宪制度,从而使德国开始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为近代民主政治在德意志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德意志帝国统一也是一场推动社会转型的政治革命,有利于德国社会的进步。
 《4》改变了欧洲乃至世界的政治格局。本来法国是欧洲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曾多次试图称霸欧洲大陆。德国统一以后,经济发展迅速,成为欧洲强国,打破了法国独霸的局面,出现了两强并立,欧洲的政治格局被改变。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推动下,德国也很快步入帝国主义阶段,经济实力跃居欧洲第一、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极大的影响了世界格局的变化。
 《5》保留了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传统。普鲁士原来就是封建专制国家,统一后的帝国宪法又赋予皇帝最高的权力,体现出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日尔曼民族崇尚武力。而德意志的统一又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的,这使其军国主义色彩进一步增强。正是这种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传统,加上其实力的不断增长,使它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挑起者,给世界人们带来保留巨大灾难。

简述德国统一的意义

2. 简述联邦德国及统一后德国公共广播电视体制的特点

统一后的德国沿用原联邦德国的体制模式  广播电视基本上由各州自行立法管理  涉及到两州以上的自由当事各州协议规定并管理 涉及全国的由各州协议规定并管理 各州公共广播电视是社会公营的体制 占重要地位 收入来源一是来自听众观众的收听费和收视费 二是广告费

3. 简述德国的法院组织

(一)司法系统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继承罗马传统的大陆法国家,德国在理论上承认“议会主权”,并至今坚持立法机构是法律的唯一源泉。因此,如果普通法系承认法院的立法作用和法律的多种源泉,那么大陆法——包括德国法——则认为成文立法是唯一有效的法律。传统理论认为法院的作用不是制订法律,而是机械地运用法律。甚至连法官是否应该“解释法律”都有争议,因为创造性的“解释”无异于制订法律。但在实际上,大陆法系的法院制法(Judicial Law-making)功能和普通法系少有差别。尤其是对于措辞笼统、含义广泛和历史悠久的典章,无论在何种法治国家,法院必须不时赋予典章的条文以时代含义,来弥补立法机构未能及时跟上社会需要之不足。(27) 当然,法院并不是形成司法决定的仅有机构。尤其在欧洲大陆,学者对司法规则的归纳、总结与形成,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所谓的法院制法,事实上是法院与法学界合作努力之结果。 
与立法至上理论相联系,大陆法在理论上不承认先例规则。立法——而非法院——才是合法的法律源泉;立法条文与精神——而非以前的法院决定——必须在任何时候都得到各级法院的贯彻执行。而且所有法官——不论是基层或是最高法官——都同样受立法精神所支配,并独立地按照自己对立法精神的理解来决定案件。因此,大陆法在理论上既不承认先例的严格法律效力,也不承认最高法院决定对下级法院的绝对约束作用。最高法院只能撤销下级法院决定,但下级法院无须遵照最高法院对法律的解释,因为其最高忠诚在于成文立法,而非上级决定。然而在实际上,最高法院的决定和先例规则极少受到违背。在这方面,就和法院制法一样,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少有实质差异。 
和美国相比,德国的法院系统具有分散化与专门化的显著特点。在美国,联邦和各州法院形成多套完整、独立的司法系统。联邦法院通常无权审理仅涉及州法的案件;虽然各州法院可以审理多数涉及联邦宪法或法律的争议,但最高联邦法院是联邦宪法与法律的最终阐释者。不论在联邦或各州法院,司法管辖权都是集中与统一的:普通法院有权审理涉及宪法、行政、刑事、民事或合同等通常类型的所有案件。相对而言,德国的司法权力在横向和纵向都有不同分配。在横向上,和普通法院不同,德国不存在统一的司法管辖权以处理全部领域的法律问题。通常的司法功能分布在五套平行与独立的法院系统:普通法院审理民法与刑事案件,四种特别法院分别处理行政、社会、劳动、与财政争议。通过在横向实行司法管辖分工,这些法院对其本专业的法律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在纵向上,每个系统又根据等级,分成联邦、各州与地方法院。其中地方法院是初审法院,各州法院是上诉法院,联邦法院则是最高法院。《基本法》第95章规定:“[1] 对于普通、行政、财政、劳动、和社会领域之管辖权,联邦应建立联邦正义法院、联邦行政法院、联邦财政法院、联邦劳动法院、和联邦社会法院,以分别作为其最高法院。[2] 具有权能的联邦部长,以及由具有权能的各州部长和同样人数的众议院选举成员所组成的法官选择委员会,应联合选择这些法院的法官。”
因此,联邦并没有独立的司法系统,联邦法院只是最高上诉法院。 
为了防止法院同政治势力同流合污的纳粹经历之重现,《基本法》第97章第二节为法官的人事、职位和收入提供了司法独立性:“除非基于法律提供的理由与形式,并通过司法决定,受到终身任命的专职法官,不得在违反其意愿的情形下,受到撤职、永久或暂时中止职位、给予不同职位或在职务限期终止前提早退休。立法可以对终身任命的法官规定退休年龄之限制。当法院结构或地区发生变化时,法官可被转移到另一个法院或调离职位,但他们必须保持全薪”。 
另一方面,魏玛时期的教训说明,在保障司法独立性的同时,民主机构必须具有适当的法律机制,以防止法院滥用其司法权力。因此,第98章第二节规定:“如果联邦法官以官方或非官方形式,违反本《基本法》或一州的宪政秩序原则,那么在众议院的提请下,联邦宪政法院可以其三分之二多数,去决定该法官被给予不同职位或退休;并在故意违反的情形下,可决定将他撤职”。
(二)宪政法院的组织结构 
如果美国几乎任何法院的法官都有权按照宪法而实行司法审查,那么德国的专门化法制系统,则要求成立特殊的宪政法院来处理宪政问题。1949年的《基本法》一反传统的立法至上原则,在通常的司法系统之上,建立了独立的宪政法院系统来专门处理宪政争议。联邦的每个州都有一个宪政法院,以处理涉及本州事务的宪政审查与司法审查。联邦宪政法院是其最高上诉法院,并和政府的立法与执法机构同样享有宪法地位。联邦宪政法院的院长职位,仅次于联邦总统、联邦总理、和联邦参众两院院长。《基本法》第94章第一节规定了联邦宪政法院及其组成:“联邦宪政法院应由联邦法官和其它成员组成。联邦宪政法院的一半成员应由联邦众议院选举,另一半由参议院选举。他们不得是联邦众议院、参议院、联邦内阁成员,或任何相应的各州政府机构成员”。 
由于《基本法》只提供了一个结构轮廓,对组织与人事上具体细节之确定,被留待“联邦宪政法院组织法”。(28) 1951年的组织法正式成立了联邦宪政法院。它详细规定了联邦宪政法院的双庭结构及各自的管辖范围、联席庭(29)的权力、法官资格、司法选择程序、以及法官退休或撤换的条件。宪政法院分为两个庭,并各自具有独立的成员与管辖。如下详述,第一庭(First Senate)专门处理政治中立的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听取涉及个人权利的宪政申诉及其它法院提交的具体宪政争议;第二庭(Second Senate)则专门从事宪法审查(Constitutional Review),以决定宪法政治机构之间的争议以及抽象法律审查。由于司法审查的案件数量占据全部宪政争议的95%,第一庭的工作量过分集中,因而后来一部分司法审查案件被转移到第二庭。如果两庭之间发生管辖冲突,或一庭将偏离另一庭所制定的先例时,那就由联席庭来决定两庭之间的争议。 
宪政法院的法官必须至少40岁,并具有被选为联邦众议员的资格。和通常法院不同,宪政法院的法官并非必须全部是职业法官。事实上,在每个庭的八位法官中,只有三名是其它联邦法院的职业法官。但近来法官资格要求宪政法官必须通过两次全国法律考试。法官的来源主要是联邦法官、高级公务官员、联邦议员和大学教授。一旦被选为宪政法院的法官,除了作为大学教授之外,法官们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其它专门职务。也和通常法官不同,宪政法官并非终身制。1970年的职务任期法规定,宪政法院的法官每届任期12年,不得连任。且即使任期未满,达到68岁的法官亦必须退休。强制退休防止了法院老年化,而单届任期则有助于保障法官的独立性。(30) 
1962年之后,两庭的法官数量固定为16名,每庭八名。组织法规定两庭的法官皆由联邦两院联合选择;联邦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选择每个庭的四名法官,并且两院交替选择每个庭的庭长。在参议院,四名法官由全体参议员选出;在众议院,四名法官则由12名众议员组成的司法选择委员会(Judicial Selection Committee)选择。两个机构必须交流信息以防止重复任命。通常众议院的人选多为联邦法官或议会会员,而参议院人选则多为高级公务员。(31) 由于在两院,选择法官都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任何一个主要政党——社民党或基督教民盟——的反对都足以阻止法官入选。因此,宪政法官的选择必须是两党联合努力的结果。另外,自民党通过政治妥协,也能够在两庭中各获一个席位。经由政党妥协过程,两院的通常能赞同素质优越的法官人选。 
宪政法院的审理程序以书面为主。法院决定分为允许口头辩论的“判决”(Judgment)和仅基于书面辩论的“命令”(Order或者Ruling)。和美国法院不同,宪政法院的口头辩论并无时间限制,以允许双方充分表达见解;但绝大部分案件——即私人提出的宪政申诉——都只有书面程序。法院讨论秘密进行。通常根据法官之专长,每个案件都被分给一位主要负责法官,他对该案件提出报告意见(Votum),供所在庭的全体法官讨论。作为大陆法传统的一部分,法官必须效忠于司法机构,因而反对多数结论的意见为数极少。尽管1970年的组织法修正允许了反对意见之存在,超过90%的法院决定,至今仍然是受到全体法官赞同的一致意见。 
《基本法》和组织法力图切实保障宪政法院的独立性。法官受到普遍尊敬,不但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而且具有丰厚的职业收入以保障其经济独立。起先,在法院的人事和预算上,司法部长曾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但在1960年,宪政法院取得完全独立,以自行处理所有内部事务。1968年,联邦议会通过宪法修正而非同寻常地承认:即使在战备状态下,联邦宪政法院仍然保持其独立地位和职能。第115g章规定:“联邦宪政法院的宪法地位和宪法职能之履行,皆不得受到削弱。除非有必要维持法院的运行能力,且联邦宪政法院持同样意见,联邦宪政法院组织法不得被联合委员会通过立法而加以修正。在制订这类法律的过程中,联邦宪政法院可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持法院落实工作之能力。联邦宪政法院对于本章第二与第三句的任何决定,皆应要求在场法官的三分之二多数[之同意]”。

简述德国的法院组织

4. 德国制造业概述~!

  机械制造业是德国传统优势产业之一,中国对德国机械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德国机械制造行业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其对中国出口有什么新动向这些都会对中国相关的装备制造企业有影响。
  机械制造业是德国传统优势产业之一,产品出口额及国际市场份额均居全球首位,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随着中国经济快速稳定增长,中国对德国机械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将为其相关企业提供众多商机,也有助于中国减少对德贸易顺差。双方在该领域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符合各自的经济利益。

  德国机械制造业概况

  机械制造业在德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机械制造业是德国最大、最重要的工业部门之一,只有汽车制造和化工业等可与之相比。但是,后者均为大公司占主导地位,而机械制造业的主力则是平均拥有150名员工、年均营业额2600万欧元的中小型企业。2006年,该行业实现销售额1670亿欧元,略低于汽车制造业。但是,其6000家企业聘用员工的总数达87.3万,就公司数量和就业人数(均不包括供应商)而言,要远高于汽车制造业。

  德国机械制造业的独特结构

  机械制造业的结构在德国工业界独一无二,反映在德语的定义“Mittelstand”,它表示该行业由中、小型企业组成。国际社会一直称这种结构为“典型的德国结构”,象征着自主的企业文化,代表着德国企业家的独立、创造性和自由主义哲学。外界曾有人宣称这种结构已完全过时,特别是全球化趋势更是助长了这种观点。但事实是德国机械制造业在国际市场很少具有今天这样强大的竞争力。即使美元继续贬值,德国机械制造业2007年连续第四年保持增势,超过2006年的历史最高纪录。

  德国机械制造业的优势和成功因素

  1.创新实力。创新实力无疑是德国机械制造业现在以及未来在国际竞争中最为重要的资产之一。2005年,创新产品占该行业全部产值的13。2006年,创新领域的投入高达100亿欧元,为历史新高。其创新实力来源于庞大的工程师队伍和研发投入。据统计,过去的20年里,每10年该领域工程师人数就增加1倍。在德国这样的高工资国家,绝大部分的工业领域能够保持世界领先地位,根本在于拥有众多先进的专有技术,这是德国长期坚持参与研发领域国际竞争的结果。但是,2006年底至2007年初,德国工程师协会调查发现,全德工程师短缺数量达2.2万名。2007年2月,联邦劳工局的一份报告也指出,自1981年以来,德国首次出现机械和汽车制造业工程师空余岗位数多于求职者的现象。工程师的短缺不仅威胁着机械制造业,同时也是德国整个工业基础的致命弱点,它向德国的政治家和商界敲响了警钟。

  2.产品种类齐全。德国机械制造业向全球市场提供的产品种类之多,超过其他任何国家。其中,在机械制造业的31个部门中,德国有17个占据全球领先地位,例如机械搬运、电力传输设备和印刷技术等;处于前3位的部门共有27个。这种产品的多样性及现代化使得德国企业有能力避免许多本领域特有的风险。

  3.重视特种用途机械的研发。1990年代初期产业衰退期间,德国相关企业被迫采取激烈的重组方式来应对困境,主要是大幅削减工作岗位。特别是标准化产品领域,价格因素的竞争异常激烈。此后,德国企业将产品定位于重点研发专有技术密集型的、昂贵的、一次性和小批量的产品。一般而言,特种用途机械的生产需要较大的工程投入,但利润要比大批量产品高,所以在过去十几年,德制造商总能通过提高其利润来弥补周期性衰退的损失。根据德国机械设备制造商协会的调查结果,目前一半左右的德国机械制造企业在按照用户的订单生产小批量、特殊用途的产品,另外25%的企业则生产大批量和专用机械产品。目前,“德国制造”的竞争优势在于非价格因素,包括质量、技术、解决问题的专有技术、产品性能可靠性、供货可靠性及售后服务等。

  未来德国企业将继续从此产品定位中受益。首先,在全球范围内,生产特种用途机械渐成趋势。这些机械产品要求大量的系统专有技术,这正是德国企业的优势;其次,市场对产品中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而德国机械制造业服务收入已占20%,且比例逐年上升;第三,单机重要性在下降,而服务密集型机械系统的需求在增加,比如灵活的生产基站等;第四,将标准机械产品与量身订做的服务(预约管理程序)相结合来提供专业化的解决方案也是发展方向。总之,德国的机械制造业将不断从其在全球特种机械、服务、系统解决方案中的技术领先地位获益,并进一步促使企业利用其优势参与国际竞争。

  中国等新兴市场对德国机械制造业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德国机械制造业传统上主要向西欧和北美市场出口。但近几年,德国企业对日渐繁荣的新兴市场产生了浓厚兴趣。德意志银行分析认为,到2015年,德国机械制造业重点关注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中国、印度、俄罗斯、东欧及南美,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07年7月10日,德国机械设备制造商协会也公布了一份研究报告,题目为《全球增长中心的机会在招手》,提醒德国企业要转变思路,积极开发新兴市场,以保证德国机械制造业长期稳定发展。

  对德国机械制造业而言,全球新兴市场将为其提供大量的商业机会。专家预计,中期内向中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出口可望实现7%至12%的增幅。同时,东欧、南美市场也会有2%至4%的潜在增长机会。这样,即使遇到美国和西欧传统市场的周期性衰退,仍可由新兴市场需求增长来弥补,从而使德国机械制造业保持稳步发展。同时,不断增加的稳定性也能够提高该行业的利润。此外,德国机械制造业也只有通过开拓新兴市场,进一步扩大其市场份额,才能与在国际市场同样活跃的美国和日本进行竞争。

  德国机械制造业对华出口前景分析

  德国机械制造业对华出口现状

  目前,中国是德国机械产品在亚洲的最大市场,领先于日本、印度、韩国和伊朗。从2003年到2005年,在德国出口目的地排名中,美国始终是第一,中国居前三位。其间,法国在2003~2004年排在中国之前,但到2005年落后于中国。2006年,德国对华出口机械产品100亿欧元,占其机械产品出口总额的7.2%,中国超过法国,列第二位。2001~2004年期间,德国机械产品对华出口增幅达22%~44%。2005年增速略有下降,但2006年再一次上升至16%。2006年,德国自华进口机械产品约17亿欧元,占其机械产品进口额的3.8%,中国为德国机械产品进口第九大来源国。

  中德机械制造业的战略分工

  德国方面认为,中德机械制造业之间互补性较强,双方可以进行合作,实施战略分工。在这样的合作伙伴关系中,德国的重点是利用最新技术生产特种用途的机械产品,中方则借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服务于大批量生产的产品市场。这样的战略分工不仅对德国企业有利,中国企业也可通过不断提高专有技术水平,有能力进入原先由德国占领的中端市场。

  德方目标是保持在高端市场的领先地位,挖掘潜力,争取在中低端市场取得进展,即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来弥补劳动力价格的劣势。因此,先进的生产技术注定是德国机械制造业要关注的重中之重,它包括自动化技术、激光技术等。其中,德国自动化技术领先全球。国际用户希望通过自动化来节省生产成本、缩短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据中国工程机械网了解,除此之外,为了实现产品零缺陷率、小型化、更短的生产周期等目标,也需要依赖大量的自动化机械。德国的自动化机械除广泛应用于电气、汽车、物流、医药、化工、消费品等传统部门之外,目前更被推广至太阳能、液晶显示器和生命科学等新兴产业。

  德国机械制造业对华出口潜力

  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并正在成为新的工业超级大国,但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需要先进的机械产品和技术来加以解决。随着拥有相当购买力的中产阶级的崛起,中国的消费结构也将转向服务和现代化的耐用消费品,例如,汽车和棕色家电等。对德国机械制造业的各个部门来讲,中国是其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市场,潜力巨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领域:

  1.纺织机械。中国正在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预计每年德国机械产品对华出口名义增幅将达7%。其中,纺织业是典型的例子。作为世界纺织服装产品的生产基地,到2015年中国将在全球市场占有60%的份额,远远超过目前25%的比例。德国先进的纺织机械产品无疑将会在中国市场获得巨大利益。

  2.汽车制造机械。据预测,到2015年只有美国的新车注册数和汽车产量(包括轿车和卡车)会继续领先于中国。目前,中国的汽车销售量全球排名第二、汽车产量位居美国和日本之后。然而中国1000名居民仅拥有汽车21辆,相对于德国的593辆,比例尚小,这意味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同时,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将国产汽车推向西方发达国家市场。近年来,汽车燃料的持续涨价使得减轻汽车车身重量和提高能效成为全球汽车制造追寻的潮流,西方消费者更是看重这些性能。德国生产的高性能机械工具,例如先进的激光机械,已占有全球25%的产量和15%的市场份额,能够帮助中国汽车厂商在材料处理和加工、金属板缝隙焊接及改善汽车性能(如改进车身设计来提高碰撞安全性)过程中,提高精确度、速度和费用效率,实现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目标。

  3.建筑机械。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进入城市,不仅促进了工业的发展,也刺激了对办公楼和住宅建设的需求。

  工业和城市的扩张,加上民间资本的积累,使得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逐年增加,包括交通运输道路、电力输送线路、通讯网络、饮用水的供应及废水处理等。尽管中国的劳动力相对便宜,但所有的建设项目离不开建筑机械和建材机械等。此外,政府还面临解决环境问题及保证能源供应安全的挑战。德国在传统能源和与环境有关的机械产品及厂房建设领域具有绝对优势,而且在许多可再生能源领域也是全球领先者,例如在风能利用方面。
  4.钢铁及化工机械。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中国钢铁和化工业在未来10年将进一步扩张,同时也导致能源需求将大幅上升。为了减少对石油、天然气进口的依赖,中国需开发利用自身丰富的煤炭资源。德国机械制造业可以提供相关的冶炼、轧钢、铸造、化工生产及采矿机械和技术。

5. 德国TGE公司简介

德国TGE公司总部位于德国波恩,是一家在LNG接收站、LNG液化工厂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工程总包服务领域全球领先的企业,而中集是全球第一的LNG储运装备生产商。
1、注册地:卢森堡(Luxembourg)
2、主要办公地点:43, Route d'Arlon,L-8009 Strassen
3、法定代表人:VLadimir PUKLAVEC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50,000 EUR
6、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VLadimir PUKLAVEC
TGE GAS的前身Liquid Gas International Ingenieurgesellschaft GmbH,由私人资本于1981年创立。
1993年,被比利时公司Suez Tractebel SA收购后,更名为Tractebel Gas Engineering GmbH(乔特波气体工程有限公司),成为Suez Tractebel SA中唯一从事石油化工气体总承包项目的公司。
2003年,成为Suez Tractebel SA中唯一从事天然气总承包项目的公司。
2006年,Suez-Tractebel变为TGE Holding GmbH。2007年,TGE Holding GmbH将其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进行分拆、重组,把有关在岸业务归入TGE Gas Engineering GmbH,即TGE GAS。
2008年,中集收购了TGE 60%的股份,双方开始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市场,中集的能化业务得以从单体装备制造向工程总包服务拓展。
现在TGE的营收已经从收购时的3000万欧元上升到1亿多欧元,提高了四五倍。
TGE GAS是拥有25年经验的独立项目总承包商,业务范围为:在LNG、LPG及其他石油化工气体的存贮、处理领域,为客户提供EP+CS(设计、采购和建造监工)等技术工程服务。
主要服务领域包括:大型LNG进出口接收站、中型分销和卫星站储存罐区;大型LPG、乙烯、丙烯和液氨等石油化工气体进出口接收站和储存罐区;气体处理工厂等。
TGE GAS有137名员工分别分布在德国波恩、比利时布鲁塞尔、英国曼彻斯特、中国上海、台北、斯洛文尼亚,其中,70%为专业技术、业务和管理专家。

扩展资料:投资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投资控股公司具有与兼并活动不同的若干特点:
1.它不需要100%地收购被控企业的股权,甚至不需收购半数股权就能实现有效控制;
2.它不用通告被兼并企业当局和经过艰苦的谈判,只是通过购买股票,而通常可以分批购买,因此,实现控制手段最简单;
3.投资控股公司控制下的各个企业,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们同控股公司在经济责任上是完全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连带责任。因此,控股公司中各企业的风险责任不会相互转嫁。
5.由于投资控股公司中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因此需要各自申报纳税,所以存在双重纳税的可能。
此外,投资控股公司在组织上也较兼并公司松散。
从公司法的角度讲,第一我国公司法没有投资公司的这样一个概念,在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种。
所以,单从公司的分类上来说,不存在投资公司这样的一个类别。
从公司的名称来讲,所谓投资控股公司,一般主要从事经贸、资产、经营类投资范围,当然主要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注明的经营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TGE公司官网-公司简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制造” 活跃德国市场

德国TGE公司简介

6. 德国lukas公司简介?

http://baike.baidu.com/view/4161038.htm   这是百度百科关于lukas的,自己看下吧

7. 谁是德迷,简述一下为什么喜欢德国足球好吗?

我从00年开始喜欢上德国足球了。看的第一场比赛是德甲可能使我对德国有了很好的第一印象。之后,每年都在看德甲,关注德国足球,虽然没有多少脚法华丽天赋颇好的球星,但是02年世界杯亚军,06年季军,08年欧洲杯亚军都是他们团结的结果。德国是世界杯历史上里最稳定的球队,而且上演了无数翻盘好戏,像贝肯鲍尔,马特乌斯,克林斯曼,沃勒尔,卡恩,巴拉克,克洛泽等都是典型的热血男儿,绝对不轻言放弃。我会永远支持德国

谁是德迷,简述一下为什么喜欢德国足球好吗?

8. 简述德国统一进程及其对欧洲格局的影响

德国统一进程
(1)1864年,联合奥地利击败丹麦,取得了丹麦控制下的部分的意志地区。   
(2)1866年,普奥战争爆发,在萨多瓦战役中,奥军主力被击溃,奥地利被排挤出德意志。第二年,成立了北德意志同盟,普鲁士统一了德意志北方诸邦。   
(3)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不久,南方诸邦并入北德意志同盟。
(4)1871年初,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即位德意志帝国皇帝,德国统一完成。
对欧洲格局的影响
法国和奥地利受到扼制,德国成为新兴的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