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清算审计
清算审计 清算审计是对由于各种原因终止的企业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和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清算审计通常包括破产清算审计、合同约定终止清算审计等。
税务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税务清缴,出具完税证明前,工商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注销登记前都需要该审计报告。
清算审计的内容
清算审计的委托人一般为人民法院或破产清算组。审计的期间破产企业经法院裁定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接受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起,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止,审计内容是审核破产企业通过破产审计后的会计科目结转,从行业会计科目转入破产清算会计科目的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审计结果用于清算组对债权人报告资产变现及清偿债务的核算的实际情况。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应收账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
2、实物资产的处置及变价收入情况,有无隐匿、私分、非正常压价出售等违法行为。
3、对待处理损失的报批、核销转账情况。
4、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5、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入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确。
6、破产债权申报时间限制及金额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作了依法处理。
7、清算费用的开支范围是否符合标准及有关规定。
8、第一顺序破产债务核算是否合法。
9、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
破产管理人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作为破产管理人参与破产清算事宜,可负责破产管理中技术难度高、专业性强的财务及法律事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破产管理人服务的业务范围主要有:
1、受人民法院指定,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2、接受管理人委托,提供清算审计等相关服务;
3、接受债权人委托,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4、接受债务人委托,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2. 什么是清算审计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解散、终止后,需对其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最后清理、清算。
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 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
清算审计有助于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并能够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3. 清算审计是什么?
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 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 清算审计是什么
法律分析:清算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散、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最后清理、清算的过程。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 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 清算审计需要什么资料?
一、综合类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
2、企业股东会关于公司清算的决议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注销证明资料;
4、企业股东会清算决议及清算委员会人员名单;
5、企业债权登记公告;
6、企业开业验资报告及变更验资报告;
7、企业章程、协议及重大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清算委员会会议纪要;
8、企业执行的财务制度、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
9、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资产分配表;
10、企业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税务鉴证报告;
11、其他相关资料。
注:上述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加盖公司公章
二、财务资料
1、企业营业截止时点及清算截止时点的资产负债表;
2、企业清算损益表;
3、公司清算年度的总帐、明细帐、会计凭证;
4、清算年度的银行存款对帐单;
5、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明细及盘点表;
6、企业债权人、债务人清单(应包括名称、金额);
7、清算资产的评估报告或非货币性资产变现价值确认书;
9、经股东或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财产分配表;
10、其他与清算相关的资料;
11、企业近三年的纳税申报相关资料;
12、有关减、免税的税务机关批文。
三、其他资料
1、审计业务约定书;
2、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
注:
如清算企业近三年没有进行过任何纳税和年度审计,
上述资料要提供近三年的
6. 清算审计到底是啥意思?
公司清算是什么意思?
7. 清算审计的介绍
清算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散、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最后清理、清算的过程。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 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8. 清算审计的清算审计的内容
清算审计的委托人一般为人民法院或破产清算组。审计的期间破产企业经法院裁定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接受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起,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止,审计内容是审核破产企业通过破产审计后的会计科目结转,从行业会计科目转入破产清算会计科目的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审计结果用于清算组对债权人报告资产变现及清偿债务的核算的实际情况。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1、应收账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2、实物资产的处置及变价收入情况,有无隐匿、私分、非正常压价出售等违法行为。3、对待处理损失的报批、核销转账情况。4、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5、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入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确。6、破产债权申报时间限制及金额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作了依法处理。7、清算费用的开支范围是否符合标准及有关规定。8、第一顺序破产债务核算是否合法。9、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