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可否税前扣除?

2024-05-13

1.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补充养老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可否税前扣除?

2.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列支范围

企业补充医疗主要用于的报销及报销比例与费用:1、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2、企业补充医疗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如,门诊单位可以选择在社保报销以外在报销60%、或80%甚至可以选择90%等等,住院也一样,可以选择在申报报销以后再报销90%、95%等等,这而比例在投保时进行选择;3、企业补充保险的费用:要根据企业选择的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而定,门诊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选择90%比选择60%的费用要高,住院部分的费用是比较低的,所以很多单位选择补充医疗时,门诊的比例不选择那么高,这样费用就可以低一点,另外费用还和参保的人员多少、人员的平均年龄、退休人员的数量多少有关,所以补充医疗的保险费要和单位具体商量才能定下来;4、企业补充医疗的保险费一年一交,可以在工资的4%中列支,但是不是说把4%都交上来,如果人员有变动,现在社保做增加或减少的变更,拿着社保的变更单就可以在保险公司做补充医疗的人员变更,退费或加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它包括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和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还有大企业自办三种形式。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最大的特点是,它的保险责任范围可以与被投保人保险公司协商来定的,具体情况要查看被投保人所在单位的团体险保险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管理主要还是依托与被投保人企业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同时在结合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合同条款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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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单位计提的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单位计提的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合理薪酬准予扣除,这个合理怎样把握?  合理不行,应该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扣除。  当然,你提问的说法,和我第一句话的说法都是税法的书面语,和实际操作差别甚大。对于这个合理应该如何日把握要看你们的所得税缴纳情况。如果你们是查账征收,要是当年税务机关税收任务完成的比较好,那高点就高点也没事,但是任务完成不好的话,说你不是太合理,你就得乖乖的多缴税。因此,如果所得税查账征收,那么尽量让你们的对外账上的工资费用和当地的年平均工资差不多就行,至于多给员工的,可以走内部帐吗。要是你们的所得税是定率征收,税务才不会关心你的工资数呢,他们只关心你的销售数。你问这个问题估计公司规模还可以。
  高分【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加强工资费用扣除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针对此规定,税务部门加强工资费用扣除管理应针对两方面:  1、是否属于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这一点与会计规定是有差异的,现在会计上规定的纳入工资核算的人员范围比税务规定要广得多,请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另外,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劳动合同的检查确认职工是否属于公司的。  2、是否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合理与否,对一般企业是难以界定的。但是,对于上市公司,有薪酬管理委员会,不符合他们规定的工资发放可以认为不合理,可以做纳税调整;对于国有企业,有国资委核定的工资标准,超过此标准的也属于不合理,应当做纳税调整。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公司之间是否可以相互借款  原则上可以,但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利息。
  白酒的广告费扣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有没有明确  不超过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如何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发生的捐赠(意味着自己单独捐赠没有通过以上机构不给扣除),扣除限额是当期利润的12%,超过部分不能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作出了哪些规定?为什么?  销售收入*15%,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广告费扣除所有企业都是15%吗?其他科目的扣除比例呢?  1、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14、2、2.5%;  2、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收入的0.5%;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收入的15%;  4、公益性捐赠支出,利润总额的12%;  还有一些,不一一列举,具体的参见《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作出的新规定原因是什么?  1、原税法广告费支出在每一纳税年度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而业务宣传费每一纳税年度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的,可据实扣除。显然,业务宣传费可在税前扣除的比例较广告费可在税前列支的比例要低,容易引起纳税调整。  2、原税法对内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和范围,是根据不同行业采用不同比例限制扣除,而对外资企业则没有限制。新税法在统一内外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基础上,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样显然是扩大了法定扣除范围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
  浅论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安企业如何降低税收成本  摘要:本文从实际出发,首先对2008年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所出现的主要变化及实施意义进行了详细阐述,而后着重从建安企业这一角度入手,对其如何在新税法下有效的降低所得税税负进行了深入分析,以供其借鉴或参考。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建安企业;税收筹划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及意义1 适用税率的变化与旧税法相比,新所得税税法最大变化之一就是取消了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并将原先适用于内资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适用于外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二为一,所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单位计提的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4.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可否税前扣除

可以的。相关规定: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具体规定是: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防止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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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企业为退休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6. 补充医疗保险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补充医疗保险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问: 我们是一家国有企业,一直按职工工资总额的4%计提补充医疗保险金,但未交社保部门,而是将该笔钱划给公司的工会管理并负责职工住院后个人承担金额的一定比例报销工作。请问,该笔计提的补充医疗保险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吗?
     答: 补充医疗保险是指由社保局作为投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作为被保险人,以单位整体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被保险人发生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的医疗保险。
    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因此,正常由企业交纳到社保局、由社保局进行投保的补充医疗保险金,在工资总额的5%以内的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贵公司只是以补充医疗保险的名义将部分资金转入工会,由工会来运用这笔资金,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补充医疗保险,因此,在税前不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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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企业发放的补充医疗保险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补充医疗保险是单位享受5%税惠(企业所得税);但对于员工来说,是应该合并入当期工资收入征税的(个人所得税)。当然,实操中有些地方税局在这一条上查得不严,所以有些单位没有扣个税也没有被查出来。但是,从政策文件上来讲,企业为职工交纳补充医疗保险,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目前国家只对法定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外,只有很少的商业保险费用可以免征,如: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2、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3、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除此之外,并未规定其他商业性补充保险可以免征。因此,企业为职工交纳补充医疗保险,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而且,在后来的税务总局下发的文件中,还予以了特别明确强调。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规定:“(三)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四)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规定,应按企业统一计提年金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年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六)企业为职工缴付的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单独建账,集中管理,未建立个人账户,应按企业统一计提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补充医疗保险,全额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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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的补充医疗保险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8.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需是情况而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
“第三十五条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2、
根据《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根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规定:
“一、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可在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药费负担。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因此,对符合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计提而未实际支付的也不得税前扣除。如果不符合补充医疗保险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式形式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1)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
(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
(3)大集团、大企业自办。
相关规定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具体规定是:
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防止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作用
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5、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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